3.4 问题之三:未证明“给、让、教”的致使“出身” 要证明“给、让、教”经历过“致使—被动”演变,首先就要给出历史证据说明这些动词先用作致使动词,然后再逐步说明如何演变,但这些论证不仅Y&I(2003)没有做,就是以历史考察为基础的分析也没有给出证据说明这些动词的致使用法早于被动用法。如果不证明它们最初先用作致使动词,那么“致使—被动”演变从何谈起? 当然,也有学者并不持演变观点(Washio 1993;Shen and Mochizuki 2000),江蓝生(2000[1999]:221-36)就指出给予义动词兼表致使和被动的原因在于汉语谓语动词的“施受同辞”,即致使和被动兼用。江蓝生通过历史证据,证明“给予动词无论在南方还是在北方,自古以来都是使役和被动兼用的”,使役动词亦然。是致使还是被动,只是根据语境及人们的逻辑思维来判断,如此,语感对于判定致使、被动则尤为重要。蒋绍愚(2003)在讨论几个唐诗例子时也提到语感问题,例如孤立地看“茶教纤手侍儿煎”(但实际上不可孤立地看待,全句为“棹遣秃头奴子拨,茶教纤手侍儿煎”([唐]白居易《池上逐凉二首》),似乎可用“被”替换“教”,将之理解为被动句,但是即便只看这半句,唐代人也不会全然按照今人的眼光来理解。既然是语感的问题,那么江蓝生的兼用(被动)解读不一定成立;同样地,所谓的“致使—被动”演变也无法得到证明,那么演变分析就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 如果演变分析所示的例证的确显示了“先有致使后有被动”的大致情况,如果致使和被动这两种用法的出现果真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我们也无法得出结论说被动用法脱胎于致使用法。鉴于上述演变分析的三个逻辑问题,本文认为“致使—被动”演变并不是解释“给、让、教”的可靠分析方案。 3.5 问题之四:来自匈牙利语的证据 假如跨语言的数据清晰地呈现出某些语法成分具有既可以表致使又可以表被动的用法,并且均是先有致使用法,然后再从致使发展出被动用法,那么,在暂不考虑其逻辑漏洞的前提下,“致使—被动”演变分析或许可因这样的类型性数据而成为站得住的说法。但实际上,无论是历史材料还是跨语言证据,都不能清晰地证明先有致使后有被动的说法。除此之外,来自匈牙利语的事实很可能还对先有致使后有被动的说法构成反例(16)。 在古匈牙利语中,同一个后缀-(t)At(其中A代表未指定的元音,由词干驱动元音和谐)具有致使、被动两种功能,而至于孰先孰后,根本无从辨别(Bartos电子邮件交流)。这一点本身就对“致使—被动”演变分析构成了挑战。同一后缀具有致使、被动两种功能,很可能就是致使、被动以弱对立的形式共存于同一语法形式的外在表现,故该事实支持本文的“致使—被动”变换分析。假如“致使—被动”演变是一种类型性的演变,那么发展至现代匈牙利语,-(t)At后缀就应该呈现以下两种状态之一:或者仍然兼有致使、被动两种功能(尚处于演变过程中);或者后起的被动与更早的致使呈明显强弱之势(或丧失致使而只剩被动;或致使为弱势、被动为强势,且从频率上讲,致使明显低于被动)。但是,现代匈牙利语的-(t)At却是已经丧失了被动功能,只能表致使。这一事实是“致使—被动”演变假设不能预测也难以解释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