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主属宾式导源于使动句式 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刘晓林(2007)已注意到领主属宾句在句法上可能跟使动句有关联。熊仲儒(2012)站在现代汉语角度,明确提出领属性致使句,认为领主属宾句具有致使义,但他没有从历时角度考察领主属宾句与使动句的关联和领主属宾句句式意义的嬗变。 从逻辑和语言事实来看,着眼于使动句的致使主体(causer,下文统称为致事)与致使对象(causee,下文统称为役事)之间是否具有“稳定的”领属关系,可以将使动句分为非领主属宾型使动句和领主属宾型使动句②两类。 1)非领属使动。例如: 例(2)的4个例子当中致事和役事之间都不存在领属关系,提取出来不能构成领属性偏正结构:*仲子我树桑、*公而足、*你我的大事、*父亲儿子的经济来源。 2)领属使动。例如: 例(3)的4个例子中致事和役事之间都存在领属关系,提取出来可以形成领属性偏正结构:“雄鸡之尾”“吾足”“我的脚”“他的脑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