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两类领属使动句的语义凸显策略差异与句式意义的嬗变 在上述四种类型使动句中,B、D两类皆为领主属宾式。这两类中,句子的致事主语都具有三种语义角色,即:致使者(在B类中具体化为操控者,在D类中具体化为责任者)、领有者和受影响者。其中领有者和受影响者之间具有依存关系,可以合而为一,因此B、D两类领属使动句就可以简化为下面两种下位类型: (25)B′.致事(操控者)/受影响者+动词(有意致使)+役事 D′.致事(责任者)/受影响者+动词(无意致使)+役事 那么根据主语语义角色的不同,在句式内部就存在两种语义关系:致使关系和受影响关系。尽管在任何情况下B′、D′两类领属使动句都具有这两种语义关系,但在具体语境中则存在着凸显致使关系还是凸显受影响关系这两种选择策略。选择前者,则致事主语的操控者或责任者角色随之而凸显;选择后者,则致事主语的受影响者角色也随之而得到凸显。 4.1 B′类领属使动句的语义凸显策略 B′类领属使动句由于是有意致使,致事对致使性事件具有操控性和目的性,其直觉解读就是致使关系,这类领主属宾句基本上以凸显致使关系中的操控关系和致事的操控者角色为策略,致事的受影响义被抑制,古今皆然。由于这个缘故,在历史文献中很难发现这类领主属宾句凸显受影响关系和致事的受影响者角色的具体例证,除了例(22b)外,我们只在禅宗语录里发现一个例子: 据《景德传灯录》,二祖慧可在嵩山少室峰求道于达摩,立雪中持利刃自断左臂,以示求法之决心,所以“二祖断臂”是B′类领属使动句。侧中通过“一生受屈”来凸显“二祖断臂”的受影响关系和“二祖”的受影响者角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