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下面例句中的 表示致使义,泰语丢失义动词构成的句子不能没有这个致使义动词。 (12)关于使动句的成因,国际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使动句是由致使事件和被使事件两个子事件融合而成,代表性学者是科姆里(Comrie,1989:165-166);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使动句并不是由两个子事件构成的,而是通过形态句法手段增元产生的,代表性学者是迪克森(Dixon,2000:30-31;Dixon,2012:239-293)。相关讨论参看黄成龙(2014)。本文不涉及使动句本身的来源问题,对此不加评论。 (13)周红(2010)和熊仲儒(2012)已分出这两类使动。 (14)熊仲儒(2012)就将这类使动句的致事等同于一般主动句的施事。 (15)梅广(2015:270、368)特别指出例(19)这类句子是使动态而非一般主动态并且进行了论证,我们信从这种观点并予以采纳。 (16)当然其目的是为了收买人心,以小损而逐大利。 (17)有意致使的直觉解读/操控关系有时可能不太显著,使用简单的凸显手段(通过表示原因或目的的语句凸显“有意致使”之“意”,或通过表示手段的语句凸显“操控性”)使之更加显著。 (18)这些语境大多是详细描述致事的某些过失(比如由于没有做该做的事或做了不该做的事而造成的过失,由于容貌性格等因素而造成的过失,等等)的语句,以此来凸显致使关系和致事的责任者(承担过失的人)角色。 (19)无意致使的直觉解读/受影响关系有时可能不太显著,使用简单的凸显手段(表示结果的语句)使之更加显著。 (20)根据帅志嵩(2008),上古汉语“丧/亡”均可用于甲型句(即我们所说的D′类领属使动句:当事+动词+对象)和乙型句(对象+动词),但那时用于甲型句的“丧”、“亡”均表示“丢失/失去/丧失”义,用于乙型句的“丧”可以表示死亡义但用例较少,用于乙型句的“亡”主要表示“灭亡/逃亡”义。中古特别是中古晚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死亡”义的“丧/亡”才开始进入甲型句(D′类领属使动句),至此,死亡类领主属宾句正式形成,至于现代汉语死亡类领主属宾句最终定型为“ ”,则是同义句式( )类推和竞争的结果。我们采信帅志嵩(2008)的观点,具体论证请参看该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