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诸例中的载重-B成分必须删除,句子才合法。但这不是句法或语义的原因,而是核心重音要求动词必须严格根据句法支配关系把重音指派给它的补述语。如果有两个补述语都是载重成分,那么其中不为动词支配者就会被删除。这就造成北京话“核心重音决定动词后句法成分数量”的句法格局。核心重音不仅删除“句法成分”,而且还删除“句法格式”。请看: (22)袈裟,沙僧*放-了在桌子上。 北京话里没有“[V-ASP+PP]”这种句法格式。为什么?其原因可以从核心重音激活句法运作的操作上清楚地看出来: (23)唐僧[放那儿]-了一本经书=NPV+P+Asp+Obj 普世语法中有介词并入(P-incorporation)(Baker 1988:259—263)的操作,而这里的V-P-Asp(放那儿了)正是这种运作的结果。 问题是P为什么一定要并入到V上?下面的结构透露出其中的奥秘: 这个P阻挡了V对NP的直接支配(government or sisterhood relation),因此非移除它动词不能把重音指派给NP。怎么移除它呢?这时候潜在于普世语法中P-incorporation的运作就被激活,从而满足了这里韵律的需要,如例(25)所示: 经过“结构删除(structure removing)”(Feng 2003)的操作后,我们看到的就是如例(25)所示的[V-P NP]结构。这就告诉我们,韵律虽然不能直接创造句法,但是它可以激活原来不曾使用的潜在运作,结果就增新了该语言的语法形式。北京话里所以有例(23)和例(25)b这样的句法结构都是韵律激活和促发的结果。 由此可见,核心重音不仅可以标识句法例(19)、删除句法例(20)、还可以用激活方式“创造”句法例(24)。北京话里面的这种句法格局,无疑是由核心重音的指派造成的。这样的由重音决定句法的语言,不是重音语言又是什么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