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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结构可以与其中心语属于不同形式类(15)

http://www.newdu.com 2017-11-16 《语文研究》2015年第1期 王红旗 参加讨论

    3.6 向心结构的语义基础 
    揭示出语言层面的指称功能与言语层面的指称功能、述谓功能之间的联系,就可以明白动词、形容词作主语、宾语为何表示事物(应为“指称事物”),也就可以理解向心结构的语义基础是什么,或者说向心结构在语义上是如何构成的,也就可以从语义上理解结构整体与其中心语属于不同形式类的那些向心结构。 
    体词的所指物是客体,当然是事物,谓词的所指物是动作、活动、变化、性质、状态,凡是存在的都可看作事物,所以谓词的所指物也可看作事物。上文已述,作为词位(概括词)的谓词,其所指物是动作、活动、变化、性质、状态的类。词位是语言里已经存在的成分,其所指物也是已经存在的,如例(2)a、b所指称的“讨论”这类活动,例(3)a、b所指称的“谦虚”这类性质,都是存在的事物。所以,实词作主语、宾语时,所指称的动作、活动、变化、性质、状态的类都可以看作事物,因此,实词指称事物的能力是本身具有的,也是借助主语和宾语的句法位置表达出来的。 
    朱德熙等(1961)批评名物化论者把动词、形容词作主语、宾语时表示的事物与名词表示的事物混为了一谈,因为这两种事物不是一个层面上的。[47]高名凯、计永佑(1963)指出:1)朱德熙等并没有指出名词这个词类表示的事物与动词、形容词作主语、宾语时表示的事物有什么不同;2)词可以体现不同层次的“事物范畴”,词作主语、宾语时就体现“广义的事物范畴”。[2]本文同意高名凯、计永佑“广义事物”的观点,名词词类表示(应为“指称”)的事物与动词、形容词作主语、宾语时表示(应为“指称”)的事物是广义的事物,即哲学上的事物。 
    实词的所指物是所指对象的类,而类的成员在数量、时间、空间、性质、所属等诸方面都存在着差别,要指称某类所指物中某个/些特定的成员,就要在实词上加修饰语,于是就构成了向心结构。修饰语在逻辑上的作用是缩小了概念的外延,同时也就扩大了概念的内涵,比如“木头桌子”“我的桌子”“那个桌子”与“快走”“轻轻地走”“朝这儿走”“在这儿走”都分别比“桌子”与“走”的外延小而内涵丰富。所以,实词的指称功能是向心结构中心语的语义基础或理据,实词具有指称能力,就有可能作为中心语扩展成向心结构。 
    例(2)c“你们的讨论很热闹”预设了“你们讨论了/着”,例(3)c“他的谦虚让人敬佩”预设了“他谦虚”。预设的内容是发话人认为存在的,存在的某个特定活动、某个特定性质也都是事物,所以就可在谓词前加限定性定语构成体词性向心结构来指称这个特定的活动、性质。因此,“你们的讨论”“他的谦虚”是以谓词为中心扩展而成的,同理,“这本书的出版”“狐狸的狡猾”也是以谓词为中心扩展而成的。总之,谓词本身具有指称功能,其所指物可以看作事物,所以汉语的谓词可以作为中心语扩展为体词性向心结构。汉语的谓词作主语、宾语和定中结构的中心语时,谓词并没有“名物化”,也没有事物化或指称化。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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