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在句子中较少用来述谓,谓词在句子中主要用来述谓。述谓功能不是词本身固有的,而是在句子中获得的。述谓就是说明另一个词语所指物所属的类别、性质、状态、发出的动作、进行的活动、发生的变化等,也就是赋予另一个词语新信息。述谓功能存在于两个词语之间,孤立的一个词语没有述谓功能,词语作谓语、作修饰性定语时才有述谓功能,显然,述谓功能不是词本身固有的,是词在组合中产生的,或者说是在语言符号线条上的功能。如在屈折语中,谓语动词总是要与主语保持一致,比如在俄语里,动词所用词尾要与主语名词的人称和数保持一致,这样的词尾可以看作述谓的语法标志。在日语里,谓语后可加可不加的ごす或だ,也可看作述谓的语法标志。 体词和谓词由于在语言层面上的所指物不同,因而在话语中用来指称或述谓的几率差别很大。在汉语和有形态的语言如英语里,名词除了作主语、宾语外,还作定语,动词在英语里只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即述语,在汉语里,动词还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有些动词还可以作定语。也就是说,无论是在汉语还是在英语里,实词性成分作主语和宾语都是用来指称,(16)作谓语是用来述谓,作定语可以看作降级述谓,因此,把名词性成分与指称功能对应、把动词性成分与述谓功能对应在英语里与语言事实有一点出入。在汉语里,体词主要用来指称,谓词主要用来述谓,与此相反的情况,即体词用来述谓、谓词用来指称,都不是体词和谓词的主要功能,名词性成分与指称功能、动词性成分与述谓功能只能说大体上对应。 上文3.4解释第(1)(2)两组例子时指出,名词和动词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时仍有语言层面的指称功能,如例(1)e中的“老虎”、例(2)d、e、f、g中的“讨论”既有话语层面的述谓功能,也有语言层面的指称功能,一身兼二职。所以,本文认为,语言层面的指称功能不仅是言语层面指称功能的基础,也是述谓功能的基础,因为每个用来述谓的词语都有语言层面的指称功能,只有具有语言层面的指称功能才可能有词汇意义,只有具有词汇意义才可以用来述谓,赋予另外的词语新信息。语言层面的指称与言语层面的指称、述谓之间的联系如下图所示(虚框表示语言层面的指称是可能的或潜在的): 认为汉语的体词、谓词在句子中可用来指称、述谓的观点,并不会导致词无定类,原因有两个。其一,尽管体词和谓词有部分语法功能相同,但在很多语法功能上仍有差别;其二,在实际的言语作品中,汉语的体词作谓语,谓词作主语、宾语和定中结构的中心语都是少数现象,而且是有条件的。比如,汉语中谓词作主语的句子,谓语动词往往是“是”或形容词性成分等,汉语中体词作谓语的句子,谓语名词往往是表示日期、节令、天气、籍贯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