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比较文学 >

童庆炳:中西文学观念差异论(6)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艺理论研究》 童庆炳 参加讨论

    于是那个时代的作家、诗人分别走了两条不同的路,一条就是批判现实主义的路,他们还是主张文学摹仿、再现和揭露罪恶的现实,狄更斯、巴尔扎克、列夫·托尔斯泰等作家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另一条是浪漫主义的路,他们不再主张文学是摹仿和再现,而主张文学是理想的照耀,是想象的表现,是人的情感的自然流露,借此或烛照现实或躲避、疏离现实。渥兹渥斯、柯尔立治、雪莱、雨果等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
    然而在西方文学的发展过程中,摹仿说深入人心,它能统治西方文坛两千余年。任何伟大作家都要变着法,说自己的作品是摹仿自然或摹仿现实的产物,以表明自己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如法国伟大作家巴尔扎克就说:“法国社会将写它的历史,我只是当它的书记。编制恶习和德行的清册,搜集情欲的主要事实、刻画性格、选择社会的主要事件,结合几个本质相同的人的特点,揉成典型人物,这样我也许能写出许多历史家没有想起的那种历史,即风俗史”(巴尔扎克,《人间喜剧·前言》:62)。当法国社会历史的“书记”,写出“风俗史”,依靠的就是“摹仿”。但巴尔扎克比别的作家深刻的地方,在于他看到“现实”本身有时不真实,因此需要“典型人物”,需要“文学真实”,他曾这样说:“生活不是过分充满戏剧性,或者就是缺少生动性。并不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都得描写成文学中的真实”(巴尔扎克,《古物陈列馆·钢巴拉》出版序言:142)。所以他认为“文学真实”高于“现实真实”,因为文学真实是不但经过作家的再现,而且有虚构,有综合,有加工,这就比真还真,比看到的现象更具有本质的真实。
    可是主张走浪漫主义的诗人们因为偏离了文学“摹仿”的路线,就要遭到别人的责难,于是诗人们就不得不站出来“为诗辩护”。历史上有两篇同名的“为诗辩护”的文章。一篇是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菲利普·锡德尼爵士的《为诗辩护》,他是有感于英国一位清教徒斯蒂芬·高森写了一本题为《骗人学校》,大肆攻击诗歌、演员和剧作家而写的。高森认为诗不能为人提供真的知识,而且败坏人的德性。锡德尼不同意这种看法,写了《为诗辩护》一文,他认为诗歌和其他文学,作为“摹仿和虚构”的作品,所提供的知识比自然更多。锡德尼说:“只有诗人,不屑为这种服从所束缚,为自己的创新气魄所鼓舞,在其造出比自然所产生更好的事物中,或者完全崭新的、自然中所从来没有的形象中,如那些英雄、半神、独眼巨人、怪兽、复仇神等等,实际上,升入另一种自然,因为他与自然携手并进,不局限于它的赐予所许可的狭窄范围,而自由地在自己才智的黄道带中游行。自然从未以如此华丽的挂毯来装饰大地,如种种诗人所曾作过的:……它的世界是铜的,而只有诗人才给予我们金的。”[11]锡德尼为诗辩护的理由,诗创造另一种自然,升入另一种自然,从而不为原本的自然所束缚,带来了新知,扩大了视野,因此他认为文学是更有价值的,原本的自然是“铜”的,而诗中的自然则是“金”的。另一篇同名文章《为诗辩护》是雪莱撰写的。雪莱(1792-1822),这是他去世前一年写下一篇文章,直接的原因是他的一个朋友皮可克(1785-1866)写了一篇短文《诗之四个阶段》,即远古时期诗的铁的时代,古希腊时期的黄金时代,罗马帝国时期的白银时代,以及渥兹渥斯等人开创的浪漫主义时期的铜的时代。雪莱认为他的朋友对于近代的抒情诗评价太低,于是写了这篇为诗辩护的文章。实际上,根本的原因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以渥兹渥斯、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诗派,在诗的观念上有了一次革新,那就是把诗理解为情感的表现,渥兹渥斯在那篇著名的《“抒情歌谣集”序言》中多次说过诗不是摹仿:“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而且说“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12]这在西方诗学历史上,是一个石破天惊的改变,它把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建立的摹仿说给颠覆了。按照摹仿说,诗是摹仿,在诸要素中并没有情感,现在渥兹渥斯却说“诗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而且把摹仿说诸要素中作为第一要素的“情节”放到次要的地位,说什么是情感给予情节以重要性。但是奇怪的是,渥兹渥斯虽然改变了摹仿的观念,却仍然认为诗是知识的发现。他说“科学家追求真理”,但“诗是一切知识的菁华,它是科学面部上的强烈的表情。”甚至说;“诗是一切知识的起源和终结。”这就给人提出一个问题,诗所注重的既然是“情感的自然流露”,怎么又说“诗是一切知识的起源与终结”呢?情感是主观的,知识是客观的,这是常识,渥兹渥斯的说法不是自相矛盾吗?雪莱也是浪漫主义诗人,与渥兹渥斯、柯尔立治在诗的观念上是一致的。所以他的《为诗辩护》一文,与渥兹渥斯的观点也是相似的。雪莱说:“一般说来,诗可以作想象的表现”,又说,“诗是最快乐最良善的心灵的瞬间的记录。”这不就是说诗是人的主观情感与想象的表现吗?可雪莱在为诗辩护时,则把理由转向知识的发现,即转向客观的发现。如说:“诗人们,抑即想象并且表现这万劫不复的人们……他们也是法律的制定者,文明社会的创立者,他们更是导师……”又说:“一切崇高的诗都是无限的;它好像一颗橡实,潜藏着所有的橡树。我们固然可以拉开一层一层的罩纱,可是潜藏在意义最深处的赤裸的美却永远不曾揭露出来。一首伟大的诗是一个源泉,永远泛溢着智慧与快感的流水……”。他甚至说:“诗人是世间未经公认的立法者。”[13]为什么雪莱和渥兹渥斯一样一方面说诗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可另一方面又说诗是知识的“源泉”,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实际上,浪漫主义文学观念的转向,并不完全表明对西方文学本质认识的转向。有一点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从古到今,西方都认为文学无论是摹仿,还是情感的流露,但都是知识的发现。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