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后期,社会世俗化大为加强,明清以来,戏曲、小说作品的大量出现,从表面看,似乎离开了抒情传统,转向了叙事方面。其实也不尽然。因为第一,明清两代抒情的诗仍属于正统,是高雅的标志;第二,就中国古代戏曲和小说作品而言,仍然贯穿着中国的独特的抒情传统。明代著名戏曲家汤显祖其创作思想的核心就是一个“情”字。他讲“情”,一方面是不满宋明理学;另一方面是不满现实的“法”的限制,所以他在戏曲创作中追求“有情之天下”。他在《牡丹亭题辞》中解释他笔下的人物杜丽娘,说“如杜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者不可与死,死者不可复生,皆非情之至也”(汤显祖,《牡丹亭题记》:282)。他说杜丽娘生而死,死而复生,是她的情所致。实际上,《牡丹亭》之所以能写出这样一个死而复生的人物,乃是根源于作者有情感郁积于心中,不得不发。又,汤显祖在《董解元西厢记题辞》中说:“余于声律之道,瞠乎未入其室也。书曰:‘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志也者,情也。……嗟乎,万物之情,各有其志。董以董之情而索崔、张之情于花月徘徊之间,余亦以余之情而索董之情于笔墨烟波之际。董之发乎情也,铿金嘎石,可以如抗而如坠。余之发乎情也,宴酣啸傲,可以以翱以翔”(汤显祖,《董解元西厢记题辞》:282-283)。董解元、汤显祖创作戏曲,都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情感,董有董的情感,汤有汤的情感。这就说明了中国戏曲以讲故事为表,以抒发情感为里。清代小说评点家金圣叹在《西厢记·警艳》的总批里提出:戏曲创作作家,是巧借古人往事“以自传道其胸中若干日月以来,七曲八取之委折”,这再次说明戏曲表面是讲故事,深层则仍然是要抒发自己的情感。小说的情况与戏曲相似。金圣叹在《水浒传序三》中谈到施耐庵“十年格物一朝物格”后,指出“夫然后物格,夫然后能尽人之性,而可以赞化育,参天地。”(金圣叹 776)也是说明中国小说的创作还是要“尽人之性”,抒人之情。正如一部《红楼梦》,不过是作者感叹自己的身世,感叹生命的快乐与悲哀而已。后来的“红学”完全用认识论来解读,说什么《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是写封建社会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写封建社会必然要走向崩溃等等,这种种说法,是否正确,是可以商讨的。曹雪芹在第一回一开篇,就借空空道人之嘴说,此书“大旨不过谈情”,就点名《红楼梦》虽是叙事作品,要讲一个完整的故事,但却带有抒情的性质。后又借贾宝玉之口说:“女子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这里蕴含着作者的感叹。黛玉葬花及其哀伤的歌咏,是在抒发一种不得意的感伤之情。《红楼梦》中小说中诗词歌赋随处皆是,成为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作者的生命情感的叹息。我们可以说,《红楼梦》是在歌唱故事,而不是一般地叙述故事。现在中国学者不少人摹仿西方学者在研究中国叙事学,这诚然是很好的事情,但如果看不到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的抒情特点,就没有找到中国叙事文学的根本所在。 总而言之,我们通过对中国文学发展几个时期文学观念的梳理,可以见出中国的文学观念是抒情性的。中国古代文学所重视的是人的生命感情形态的言语表现。文学有历史知识的成分,但文学不仅仅是历史知识,文学从根本上说是人的生命感情形态的言语表现。当然,中国文学观念中,也有摹仿观念,如汉赋中的铺陈描写,被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篇称为“写物图貌,蔚似雕画”。但刘勰不看好汉赋一类的作品,认为这是“图状山川,影写云物”的再现性作品“习小弃大”。特别是中国画论中的“度物象以写真”的思想,也对文学有影响。故此,我们不能绝对地说中国文学中没有摹仿观念。但无论如何这种摹仿的观念,在中国的文学观念中始终未占主导地位,则是可以肯定的。中国古代文论一般较少讲西方文学反复强调的“真实”问题,而是讲“真诚”的问题,《庄子·渔夫》:“真者,精神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严不和。……”[8]一般地说,中华古文论中讲到“真”的地方,多数情况下,都可作如是解。因为既然文学是抒情,那么不同的诗人又不同的情,只要各自抱着一颗诚心,做到“物以情观”,也就能在诗篇中尽自己之情,达自己之意。如果我们要寻找一个现代词语,来概括中国古代文学抒情观念的话,那么我觉得可以用“审美”论来表述,是相差不远的。因为所谓审美,简言之,就是“情感的评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