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构式语法不赞同动词可以投射出事件结构,然后再映射到句法结构; 而提倡动词联结激励语义框架,语义框架生成句法结构。虽然两者表述术语不同,但它们都力图表述动词和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语义框架和事件结构都用来表述动词的结构语义部分。但两者相比,语义框架的内容更加丰富细致。事件结构的构建以句法分布为主要依据,而语义框架的构建主要以语义为主,同时也关注语义的句法体现。两种理论结果是不同的。以汉语动词“放”、“画”及其使移构式为例。汉语的终位可以有两个句法位置,请比较: 仅从句法分布而言,“放”和“画”属于相同的类组。当然从语义角度出发,它们不是。词汇进路的研究一般将它们置入不同类组。从词汇构式的研究角度出发,两个动词联结激励相同的语义框架。笔者认为,两个动词的语义相似性,仅限于动词语义和终位的搭配关系,它们的搭配关系是使移构式必须具备的,所以动词的相似性语义和使移构式的语义一致。在使移构式中,放置类动词和图文创造类动词,它们和终位之间都有一定的搭配性。 Levin及其团队的研究成果是瞩目的。Levin在她的麻省理工大学词汇研究项目中,总结出79类句法变异,基于这些变异归纳出193类动词,涵盖3024个动词,4186个动词意义。但是,Bakerand Ruppenhofer[1]、Goldberg[18]、Boas[2; 6]、Iwata[22]等人的研究都表明,Levin的动词分类有缺陷。事件结构也无法概括解释动词分类和句法变异之间的关系[5; 6; 21; 22]。由于投射模式的研究者对语义研究关注不够,其理论表述产生了四个本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1)同类动词变异句法行为并不相同,(2)语义相似的动词因句法行为不同而被排除在外,(3)句法变异相同但语义不同的动词被排除在外,(4)和变异无关的句法结构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1]。Levin甚至无法为其分类提供语义成分清单,更无法为系统分类提供语义标准。当然,并非基于句法变异的投射理论模式一无是处。从分析方法的角度出发,运用句法标准可以缩小动词类型的规律,便于最后由语义来帮助建立动词类组[1]。但是,要最终解决问题,可能同样要关注语义标准。词汇构式的研究者则用框架语义作为分类的语义标准[5; 6]。Boas甚至认为,框架语义学在表述句法变异方面有以下四个理论优势[7]: (1)框架语义学旨在提供更精细的动词语义分类信息; (2)更直接表述两个变式的语义差别; (3)句法变异不再作为动词语义分类的主要标准; (4)框架语义学能提供可以独立证实和证伪的语义标准。这样的理论表述优势可以借鉴于汉语分析中。例如,汉语动词“放”可以出现在不同变式中。变式的语义差异和动词语义差异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实可以通过精致的语义表述进行妥善处理。请比较: 动词“放”取义于放过程,它的整个过程是“抓控某物、移动该物、放弃控制、该物置于某处”。但在具体使用中,动词“放”凸显不同的语义“步骤”。前句的“放”表达“放置”,取整个过程; 后句的“放”仅凸显“放弃控制”部分。前者的整体过程和使移语义匹配,后者和及物语义匹配(即控者和被控的关系)。这一语义匹配关系也表述了两句对中不成句的两个例句。它们不成句的动因是语义的,并导致不同句法分布。用抽象的词典语义自然无法表述如此语义细节,也无法最终表述成句与否的语义动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