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之后,在汲取了后现代主义的反思与批判精神的基础上,今日中国的文化诗学正在成为一种更为有效的文学阐释路径。这种阐释路径以穷尽性地占有第一手研究资料为基础,以反思、质疑和重新检视一切旧有成说为手段,以梳理并呈现研究对象生成过程的复杂关联及其所表征的文化意蕴为目的。与美国的文化诗学或新历史主义批评相比,中国的文化诗学既不刻意追求边缘性的、非主流的、零零碎碎的材料,也不刻意回避对主体——无论是个体主体还是集体主体的研究,更不刻意凸显“断裂”与“片段”,甚至不讳言“本质”与“规律”这些为后现代主义所忌讳的概念。这种文化诗学不预设立场与原则,不标榜解构与建构,而是在学术史的流变中提出问题,根据所能掌握的材料与重建起来的文化语境,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是其所当是,非其所当非,使人们对所阐释的对象产生新的理解,获得新的意义。在具体操作的层面,则审美诗学提供的文本细读、结构分析、叙事研究、修辞研究等等,都是文化诗学给予充分重视并加以运用的阐释方法。 注释: [1]在这里无论是“文化诗学”还是“审美诗学”,都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来使用的。所以“文化诗学”完全可以具体细分为“文学文化学”、“文学人类学”、“社会诗学”、“历史诗学”乃至“宗教诗学”、“政治诗学”、“意识形态诗学”等等,而“审美诗学”则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文本诗学”、“语言诗学或“形式诗学”、“审美现象学”“文艺心理学”等等。 [2][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4页。 [3][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第429页。 [4][美]林赛·沃特斯:《美学权威主义批评》,昂智慧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5][6][英]特里·伊格尔顿:《美学意识形态》,王杰、傅德根、麦永雄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7][德]马克思:《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0页。 [8][9][10]英]特里·伊格尔顿:《美学意识形态》,王杰、傅德根、麦永雄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6页、87页、89页。 [11][美]安德鲁·费恩伯格:《现代性理论与技术研究》,朱春艳、唐丽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4期,第69页。 [12][英]杰拉德·德兰蒂:《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知识,权力与自我》,李瑞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7页。 [13][德]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概念——两种传统的回顾》,曹卫东译,汪民安、陈永国、张云鹏主编:《现代性基本读本》上,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页。 [14][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马克思主义与形式》,李自修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15][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结构主义及俄国形式主义述评》,钱佼汝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16][17][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第13页、148页。 (本文原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