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好的“表述自己” 上面从语言出发归纳中西方的两种范畴观,有助于我们从哲学的高度更简明到位地阐释中国概念,摆脱“他们无法表述自己,他们必须被别人表述”(25)的尴尬状态。择要分四点说明如下。 天人合一。这是中国哲学里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凡是受过一些西方学术熏陶的人都会提出一个疑问:既然是“合一”,“天”、“人”又明明是两个名称,经常对举而言,如“天有其时,人有其治”,中国哲学讲究“正名”,制名以指实,“同则同之,异则异之”(《荀子·正名》),那么这个“合一”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张岱年这样解释张载用“乾坤父母,民胞物与”八个字表示天人合一的思想:“乾坤就是天地,天地就是人类万物的父母,人类万物都是天地所产生的,是自然界的一部分。”(26)汤一介指出,“天人合一”不能理解为对立的“人”和“天”合而为一,而应该理解为“人”是“天”的一部分,“人之始生,得之于天”。(27)这都是在说“天”和“人”之间是天包含人的关系,是“一生二”的动态“变在”关系。汤一介还认为,儒家和基督教的不同在于,西方基督教偏重于外在超越的问题,它必须有一个上帝,人获救的最后力量来自上帝,人自身不能救自己,而儒家并不设定一个外在的“上帝”,人怎么“超凡入圣”完全靠你自己,所以孔子讲“为仁由己,岂由人乎”。(28)这实际是讲,在西方上帝和人的关系是分立关系,在中国圣和人的关系是包含关系、“变在”关系,圣人也是人,人人可以入圣,“入圣”(动态概念)是中国哲学的精神所在。(29) 体用不二。体用概念源自印度佛教,从梵文原义看,“体”的内涵既指具体的身体、载体(Sarīra),又指抽象的性质、道理(bhāva),指后者的bhāva一词在语法术语中就“指抽象含义、概念等”,宋明理学的体用论,“体”已经指向某种抽象的存在。(30)因此语言学里抽象的规则体系“语法”和词语实际运用的“用法”,二者的关系在哲学里就是“体”和“用”的关系。从中国哲学的主流看,哲学家大多肯定“体用不二”,“体用不离”,反对分离或割裂体用。程颐《易传序》有两句话叫“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但是西方人会提出疑问:既然是“不二”、“无间”,“体”、“用”又明明是两个名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有反过来说的)二者对举而言,那么这个“不二”、“无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朱子语类》里说:“忠是体,恕是用,只是一个物事。如口是体,说出话便是用。不可将口做一个物事,说话底又做一个物事。”严复说:“体用者,即一物而言之也。有牛之体,则有负重之用;有马之体,则有致远之用。未闻以牛为体,以马为用者也。”(31)熊十力《体用论》说:“实体是功用的自身”,“功用以外,无有实体”,“离用便无体可说”。(32)“体用”之辩与“道器”之辩有对应关系,从“道”和“器”的关系看,朱熹说“道器一也,示人以器,则道在其中”,“体用不二”意味着抽象的“道”包含在具象的“器”之中。(33)从上面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所谓“体用不二”实际是“用体包含”的意思,用包含体,用在体之中,用之外无有体,因此不存在体用之间的交界,“体用无间”。 有生于无。“有”和“无”也是中国哲学的一对重要概念,“有生于无”是老子作为一个独立命题提出来的,意义重大。按照冯友兰的诠释,“道”是“无”或“无名”,是万物之所从生者,逻辑上是“有”之前必须是“无”,由“无”生“有”。已有人明确说出这是一种动态“变在”的包含关系:“无”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指无限的可能性,“有生于无”的真正含义是“‘无’包含着规范着‘有’”,“无包含有、有生于无”的观念就是老子所谓的“道”。(34) 物犹事也。中国哲学很早已注意到“物”与“事”之间的联系,郑玄在界说《大学》中的“物”时便说:“物犹事也。”这一界说一再为后起的哲学家所认同,如朱熹在《大学章句》中便承继了对“物”的如上解说,王阳明甚至直说“物即事也”,他的“物”是指“意之所在”。这种“物—事”观跟汉语有直接的关系,汉语的动词用作名词(做主宾语),中国人根本不觉得是一个问题,理所当然,而名词用作动词(做谓语)如“以衣衣人,推食食人”才作为一个问题提出,说是“实字虚用、死字活用”。这是因为汉语的名词包含动词,动词属于名词,所以事当然是物,属于物,“事物”一词的构成就表明这一点,因此对中国人说“事即物也”是没有意义的,说“物犹事也”、“物即事也”才有意义(make sense)。汉语“名动包含”格局也表明“物犹事也”与“不以物为事”(《庄子·齐物论》)两种说法并无矛盾。(35) 以上种种,天—人,人—圣,用—体,器—道,无—有,物—事,这些中国哲学最重要的成对概念,都是动态的、由一生二的“甲乙包含”关系,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这种包含关系、变在关系是常态而不是非常态或过渡态,世界本来就是这个状态。从这个角度可以将中国哲学“和”这一重要概念阐释得更清晰,冯友兰说,“和”与“同”不一样,“同”是简单的同一,这不会有丰富的内容,水再加水,还只是水的味道;“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36)“和而不同”正是视“甲乙包含”为常态的范畴观背后的中国哲学意蕴,中国人心目中的世界图像不是二元分裂,而是和谐一体。 最后有必要澄清一点,本文阐释的中国的范畴观不同于西方“对立统一”的辩证观。有人喜欢用阴阳鱼太极图来表述中国的范畴观跟西方的差别,阴阳两端互补,相反相成,相灭相生。但是阴阳鱼图是南宋才有的,并不能确切地说明中国传统的范畴观,容易给人以甲乙平等对待的错觉。如果是平等的对待关系,西方学者就会说,这完全可以纳入西方的形式逻辑,在“逻辑方阵”里对立是矛盾关系,对待是反对关系,这种对待关系也可以纳入西方“对立统一”的辩证观。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张东荪曾这样来表述中国的“对待”跟西方的“对立”的区别:“甲和乙对待,相依相成,定义也不能有,只能由反义以明之,这是另外一套名学,另外一个思想系统。”(37)这个表述已经接近于“甲乙包含”的表述,因为在“甲包含乙”格局里,不属于乙的那部分甲是不能从正面定义的,例如在汉语“名动包含”格局里,不属于动词(即动态名词)的那部分名词就无法从正面界定,只能用“不是动词”这个反面定义。(28)但是张东荪的这个表述还不够准确,中国的“对待”不是平等对待,甲和乙有本末、源流的区别,甲是本是源,乙是末是流,“本是本来就有,源是起源,末是衍生的,流是后来才形成的”。(39)本末观、源流观是中国传统范畴观的重要内容,“甲乙包含就有两个范畴”,这个表述既说明逻辑上的本与末,又说明历史上的源与流,逻辑先后和历史先后一致,这才是“对待”的确切含义。 总之,本文从语言出发提出并说明的两种范畴观,有助于我们在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更好的“表述自己”,做出中国学者应有的贡献,这也是对中国文化和语言有相当了解的西方学者所殷切期待的。(4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