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次,中西方语言的构词法有明显的差异。吕叔湘说,西方语言的构词以派生为主,跟“词根”(即构词的基础成分)相对的是“词缀”,汉语的构词以复合为主,跟“词根”相对的是“根词”(既能构词又能单用的)。(14)我们举例来说明:英语writer,kind-ness是派生构词,词根write,kind是基础成分,可以单用,词缀-er,-ness是附着成分,不能单用,二者界限分明,主从不容混淆。汉语“作家、仁慈”都是复合构词,两个构词成分主从不分明,“作家”的“家”不是词缀,还可以说“自成一家”。拿“羊毛”、“驼毛”、“驼色”三个复合词来看,“羊”、“毛”、“驼”、“色”四字本来(古代汉语)都是可以单用的根词,其中包含现在(现代汉语)已经不能单用的词根“驼”、“色”。因此可以说,西方构词成分“词根”和“词缀”是“分立”关系,而汉语构词成分“词根”与“根词”是“包含”关系,“根词”包含“词根”,“词根”是“根词”内逐渐形成的具有一定程度的“附着性”(不能单用)的一个次类。汉语至今没有形成一类道地的、与根词完全分立的词缀,像“老—”“—子”这样的词头词尾覆盖的词汇量有限,还是不同于西方语言的词缀,只是“类词缀”。 最后,名词和动词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一对语法范畴,但二者之间的关系汉语和西方语言不同。西方语言名词是名词,动词是动词,呈“名动分立”格局,动词用作名词(作主语或宾语)的时候有一个“名词化”的过程和手段,如英语die-→death,explode→explosion,至少要变为动词的非限定形式,而汉语的动词其实也是一种名词,是“动态名词”,兼具动性和名性,因此呈名词包含动词的“名动包含”格局。例如: 这些下划线的动词不管意义虚实,充当主语或宾语的时候都无须像英语那样“名词化”,因为汉语的动词本来就属于名词,谈不上“名词化”。东汉刘熙的《释名》,所释的“名”既有“天地山水、父母兄弟、日月星宿、眉眼舌齿、笔墨纸砚、鼓瑟笙箫”这些指物的名,也包含“趋行奔走、视听观望、坐卧跪拜、咀嚼吐喘、啜嗟噫呜、好恶顺逆”这些指事、指性状的名。用动词来“指称”动作或性状,西方称之为“本体隐喻”(ontological metaphor),就是将抽象的动作性状当作具象的实体看待,他们用英语来表述这种本体隐喻如下:(15) EXPLOSION IS AN ENTITY(爆炸是一个实体) THINKING IS AN ENTITY(思考是一个实体) HOSTILITY IS AN ENTITY(敌对是一个实体) HAPPINESS IS AN ENTITY(幸福是一个实体) 由于汉语和英语的“名动关系”不同,中国人会对这种表述方式(不是对隐喻本身)提出疑问:EXPLOSION和THINKING等已经通过词形变化的手段由动词“实现”为名词,这已经表明它是一个实体,那就等于说“一个实体是一个实体”,这还是隐喻吗?中国人觉得应该像下面这样表述才是本体隐喻: EXPLODE IS AN ENTITY THINK IS AN ENTITY HOSTILE IS AN ENTITY HAPPY IS AN ENTITY 对于操汉语的中国人来说,动作或性状概念本身就是由实体概念“构成”的,没有一个“实现”的过程,所谓“本体隐喻”似乎不存在,或者是多余的,至少是不重要的。汉语“名动包含”格局的全面论证,笔者另有专著。(16) 类似“名动包含”的词类关系在汉语里是一种常态,例如动词和介词,在西方语言里显然是分立关系,动词是内容词(content word),介词是功能词(function word),二者界限分明,不容混淆。汉语的情形不同,吕叔湘指出,“我国语言学界一直有一种流传颇广的意见,认为现代汉语没有介词,所谓介词实际都是动词。这个话有一定的道理,汉语里的介词的确跟西方语言里的介词不一样,几乎全都是由动词变来的。”(17)例如,英语in the kitchen,in当然是介词不是动词,汉语“他在厨房(做饭)”,“在”是介词也是动词。唐诗“醉把茱萸仔细看”一句里的“把”还是动词(“持”义),到了现代汉语“把”已经变得意义很虚,像个介词,但也不是绝对不能当动词用,例如还会有人说“看我把你这小娼妇!”可见英语动词和介词是“分立”关系,汉语动词和介词是“包含”关系,动词包含介词,介词是动词的一个次类,如果抛开动词变介词这个历时演化事实,单在共时平面讲汉语的介词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在西学东渐之前,中国的语言学只讲虚字和实字之分(西方语言学家得知后也开始区分内容词和功能词),但是虚实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虚实是相对而言的。虚字都从实字演化而来,叫“实字虚化”,这种虚化是不彻底的,虚化后仍然保留部分的实义,例如上面说的“把”字。介词相对动词而言是虚词,动词相对名词而言也是虚词,清代袁仁林在《虚字论》里就说“春风风人、夏雨雨人、解衣衣我、推食食我”里的第二个“风,雨,衣,食”是“实字虚用”。因此可以说,实词和虚词这对范畴,在西方语言里是“分立”关系,在汉语里是“包含”关系,虚词包含在实词中,在实词中形成,脱离“实词虚化”的过程讲虚词也是说不清道不明。 自《马氏文通》以来,很多中国语言学者采纳西方语法“甲乙分立”的范畴观来描写和解释汉语事实,结果是“圆凿方枘,扦格难通”,这是“印欧语语法观念给汉语研究带来的消极影响”,所以吕叔湘晚年呼吁汉语语法研究要“大破特破”,要敢于触动西方语法的那些条条框框。(18)我们应该尊重汉语的实际,回归和重视“甲乙包含”的范畴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