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作者认为,“件”所代表的 ![]() 再说,先四 ![]() ![]() 吴瑞文认为:“由方言比较来看,闽北方言的‘脐’读为[tse2]的类型与其他6个闽方言完全平行对应,因此闽北方言的[e]与其他6个方言的[ai]是属于同一个层次。总的来说,这8个闽方言的齐韵字都保持着一套比《切韵》时期更为古老的层次。罗杰瑞(1981)在The Proto-Min Finals 一文中将脐字构拟为* ![]() 吴瑞文的论述至少有两点可提出来商榷: 第一,齐韵的上古来源是“支”部和“脂”部,没有“之”部。其所谓齐韵来自上古“之”部与“脂”部显然不当。 第二,从其所举的材料来看,齐韵与来自中古的“之”和“脂”的字都读为[ai]韵母,且同时还有“咍”韵字。我们知道,上古时期“脂”和“之”是不同部的,只有到南朝梁顾野王的《玉篇》,南方汉语才表现出“脂”与“之”的合并。由此来说,表十二中闽方言材料所反映的至少应在顾野王之后。不过,从另一个层面说,没有任何一个上古韵部能涵盖中古的“咍”“齐”“脂”“之”。因此说闽方言的材料反映的是上古音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可见,上述论述是难以成立的。方言历史层次的确定必须靠音类的对比,否则必然陷入猜测。这也正说明,在没有搞清楚闽方言的历史演变过程之前,根本没有办法确切考察其所谓的历史层次的性质。 总之,汉语方言历史层次的研究应当而且必须放在方言史研究的框架之内,否则历史层次的研究很难获得其真正的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