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a.大方的聪明的漂亮的姑娘 b.漂亮的大方的聪明的姑娘 c.大方的漂亮的聪明的姑娘 d.漂亮的聪明的大方的姑娘 e.聪明的漂亮的大方的姑娘 究其原因,之所以(26)中的各句合法是因为每一个形容词性修饰成分在基础结构部分都是作谓语,不受形容词排序的影响。最后,徐阳春(2006)认为,“形容词+的+名词”的形容词修饰成分由于“的”而得到突显,这在本文的框架下也易于解释。系统功能语法认为,一个单句分别由主位和述位两部分构成,从信息结构的角度看,主位往往是旧信息、已知信息,述位是新信息。“形容词+的+名词”短语结构中,“的”选择小句或命题性质的成分,形容词修饰语在命题中是谓项,因而是新信息所在,由于功能性成分“的”的介入,作为新信息的谓项移动至“的”前,进而得到突显。 其二,从句法理论看,Chomsky(1999)提出了语段推导的设想,认为语段是命题性质的成分,语句的推导不再以整句的表征式推导为基础,而是分阶段段(phase)进行,在不同的阶段分别移交至语音和逻辑层面。移交操作可以多次运用直至句法运算的完结,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移交操作是对狭义句法运算的动态评估。一旦语段形成,必须尽快移交;也只有语段才能进行移交操作,如果语段没有形成,则不能移交。根据语段的设想,汉语中包含“的”字的短语应该是一个语段。根据例(24),[ [姑娘漂亮]]中的“漂亮”移动至“的”前,形成的结构形式[漂亮 姑娘]是一个语段,在下个语段即“大方的漂亮的姑娘”形成前必须移交进行评估,移交后的成分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句法运算,移交后,“ ”选择的实际上是[[漂亮 姑娘]大方],依此类推。因此,汉语中,“的”字短语的句法结构对Chomsky的语段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上述关于领属结构和“形容词+的+名词”短语的句法分析表明,“的”是整个结构的句法中心。国内不少学者(周国光2005,2006;周韧2012)等曾指出“的”字中心说的分析方法存在的问题,但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不能把句法学中的中心语概念等同于向心结构理论中的中心语概念,在不同的理论体系下,相同的术语表达的概念有别,具体可参见满在江(201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