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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宪章:语图叙事的在场与不在场(5)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 赵宪章 参加讨论

    二、言说不在场及其能指在场
    恰如梅洛-庞蒂所论,语言叙事是不在场的言说,这种不在场既表现为符号意指的间接性,不像图像那样“逐点对应”地将客体直接呈现在眼前,又表现为听、说主体之间的非直接性,即“交谈一旦被记录下来”,便“少了说话者的在场”。事实上不仅如此,以文字书写替代在场交谈还意味着“少了倾听者的在场”,或者说文本书写本身就意味着整个言说的不在场。这就涉及口说的言语和书写文本之间的关系。如果说语言符号的间接性意指显而易见,那么,言语与书写的关系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毫无疑问,作为两种最基本的不同情景的语言行为,言语与书写对言说效果有着重要影响。但这种情况在“图说”中并不存在。图像的“说者”(即作者)在通常情况下都不在场,而其在场或不在场并不会对图说本身产生多少影响;即使“图说者”和“观图者”同时在场,也不可能像言语会话那样即时交谈,无论是图像制作还是对它的观看都是一种视觉滞留。因此,言语和书写的关系就成为语言叙事的独特问题,由此出发探讨言说的在场性问题当属切中肯綮。
    言语和书写之间有着难以理清的矛盾和纠结:就语言发展的历史进程而言,言语在先、书写在后,书写是言语的高级形态,它使我们能够听到先人或他人的回声,“白纸黑字”所挽留的记忆成就了今天的人类文明;但就语言的学理逻辑而言,书写不过是语言的记录,言语才是它的本真形态。因此,“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13)言语与书写的关系所面对的这一矛盾和纠结,是语言学在历史与逻辑的坐标上所遭遇的二律背反。
    德里达似乎触摸到了这一矛盾,从而新创了“原初书写”等概念,以及“文字包含语言”等观念,目的在于颠倒言语对书写的优先性。德里达的《论文字学》从抨击文字的拼音化开始,认为“自它产生之日起就必然会掩盖其自身的历史”,意谓表音文字的历史就是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历史。德里达认为,在西方的这一传统中,首先,“言语与文字的关系是非常确定的关系”,(14)“声音”是前者的表达形式和物性载体,表音文字是其忠实的“替补”。(15)其次,言语作为声音的存在,又“与心灵有着本质的直接贴近的关系。作为第一能指的创造者,它不只是普普通通的简单能指”,而是心灵的直接的自然表达。再次,“心灵与逻各斯之间存在着约定的符号化关系……这种约定成了言语。书面语言则将约定固定下来并使它们相关联”。由此,语音及其替补(即表音文字)和逻各斯有着“原始的本质的联系”,因为“语音的本质直接贴近这样一些东西:它在作为逻各斯的‘思想’中与‘意义’相关联,创造意义、接受意义、表示意义、‘收集’意义”。(16)这样,德里达用近似等式的因果逻辑将言语、文字、心灵和逻各斯串联在了一起,而声音或“语音”便是串联它们的“阿莉阿德尼之线”。如此一来,语言的声音能指、表音文字成了德里达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对象,而言说的图像性和表意文字似乎成了摆脱逻各斯中心主义的重要途径。
    德里达在用他的“文字学”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时,可能没有考虑到后者在世界思想史上存在某种普遍性,逻各斯中心主义并不仅仅存在于表音文字的语境中;即使表音文字可以“结构”逻各斯中心主义,也可以像在德里达那里一样被用来“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问题的关键在于,德里达在用“文字学”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时,他所演绎的“能指”概念并不符合索绪尔的原意,尽管他的许多立论来自索绪尔。
    索绪尔在解释能指概念时特别明确地指出,它作为“音响形象”并“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17)既然它不过是“声音的心理印迹”,那么,这种声音只存在于我们的内心;既然它只是在我们的感觉中存在的“声音表象”,那么,这种“声音”尚未诉诸我们的听觉器官。就像汉语中的“言为心声”之说,就其本义而言,所谓“心声”,就是“心中之声”。“心中之声”当然是“寂静之音”,它寓于我们的身体,而不是可以听到的声音;“言”才是说出的声音和真正的物性存在。至于能指中的“形象”,则是伴随“心声”而生的“心理印迹”,并不是线条和色彩所图绘的视觉图像,而是声音本身所携带的意识中的形象——意象或心象,属于“感觉的表象”,或称“内视图像”,并非诉诸视网膜的可见的物象。总之,索绪尔意义上的能指作为身体内部的“心声”和“心象”,和作为物理图像的文字不存在任何必然的联系。否则,我们将无法解释不识字的人为什么可能会有很强的语言能力,也无法解释同样的意义为什么可以有不同的文字书写,还无法解释同一个字(词)为什么可以有不同的读音(方言、多音字)、同一个字(词)为什么有不同的意义(一词多义),或者不同的文字为什么有相同的读音(谐音字),等等。此盖缘于文字不过是语言能指的代用品,以及它和所指的任意性关系。正是在“代用品”的意义上,文字并非德里达所论定的语言能指本身,就像婴儿奶粉作为母乳的代用品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相同。无论是表音文字还是表意文字,在索绪尔那里,都是独立于语言系统的另一个系统,其存在理由只在于表现语言,但它本身并不是语言,当然也就不是真正的语言能指。而德里达却用“能指的能指”这一吊诡的修辞在文字和能指之间画上了等号,将“声音的心理印迹”与“可见的文字印迹”、言语(口语)与表音文字、心灵与逻各斯等混为一谈。心理的和物理的、心象的和物象的、在场的和不在场的——不同性质和不同世界里的存在,被德里达统统放进其解构主义的搅拌机。(1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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