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说的价值本体论 以上我们从“作为经验的叙事”出发,根据优秀小说家们自身的创作实践,提取出了三种关于“小说”的本体论观点。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足以将“小说是什么”的问题一网打尽。事实上它只是我们将这个命题继续推进的一种路径,而不是对问题的终结。比如,至少还有这样一些观点有待展开:小说即故事论、小说即伦理论、小说即政治论、小说即历史论等,存在着诸如关于“小说”的“性别诗学”、“回忆诗学”、“青春诗学”等命题的思想空间。由此也可看出,上述从“后形而上学”立场出发所做的讨论,与以往“形而上学”立场的一个根本差异在于:尽管这场讨论围绕“小说的艺术”展开,但我们的思考重点其实并不在于弄清“小说是什么”,而是属于努力理解“何谓好小说”的价值本体论。 从形而上学出发的“小说是什么”的问题,其关注焦点是抽象的“小说”,这对于小说读者没有实际意义。就像现实世界里不存在一般的“水果”,而只有口味上好吃或不好吃、品质优秀或低劣的水果。日常生活里我们读到的小说作品也只有类似这样的分类:或者从主观偏好出发的“喜欢”与“不喜欢”,或者从客观评价出发的“优秀”与“拙劣”。用萨特的话说:现实的文学现象中从来不存在不好不坏、仅供研究的所谓“小说”,而“只有好的或坏的小说”。[84](P.17)在这个意义上讲,从后形而上学出发的小说本体论,其实质在于落实一种“好小说”的价值标准。也恰恰正是在这里,存在着理论上的难点。一方面从杰出的小说家中,我们常常能够听到试图梳理优秀作品的精神特质的呼吁。比如俄国作家契诃夫曾提出:那些被称为不朽的作品有很多共同点;如果从其中每个作品里把这类共同点剔除干净,作品就会丧失它的价值和魅力。[78](P.101)另一方面在美学理论界,同样也有针对“反本质主义”的弊端而产生的反思。用一位当代英国美学家的话讲:“在美的艺术的范畴内,我们需要一个标准来判断作品是优是劣。”[85](P.63) 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维度。不同的声音同样未曾消失。事实确实这样:在一般意义上讲,“在艺术中不存在让人顶礼膜拜的偶像,也没有任何一个权威的理论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86](P.24)所以“何为小说艺术杰作”的问题永远没有一个定论。亨利·詹姆斯表示:“造成一个伟大艺术家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37](P.93)因为事实上我们的确无法制定出关于一部“伟大小说”的永恒不变的“标准”,在小说杰作中总是存在着差异。比如,有以反映生活的“厚度”见长(如《红楼梦》),有以表现情感的“力度”见长(如《呼啸山庄》),有以思想的“深度”见长(如《安娜·卡列尼娜》),有以精神的“高度”见长(如《堂吉诃德》),有以揭示人性的复杂性见长(如《金瓶梅》),也有以呈现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见长(如《鹿鼎记》)。问题的症结在于这个评判标准的“非科学性”。英国著名作家安尔尼·伯吉斯说得好:判断一部小说是一件单凭经验粗略估计的事,我们无法诉诸一个会颁布普遍适用的法律的美学法庭。[87](P.109)这段话道出了小说艺术的价值本体论所面临的困境。 不过事情似乎也不至于让人绝望。如果继续通过以“实践论”为背景的“经验”视野来看,我们无法否认,就像优秀的古典诗词专家叶嘉莹教授所说:成功的诗还是有高下的不同,一个大诗人和小诗人的分别在哪里?那就在于感发的生命有深、浅、厚、薄的不同。[88](P.307)生命的这种深浅厚薄并不只是儿女情长的多寡,而是精神空间的变化。如果说从《你好,忧愁》与《边城》的对比里我们见到通常所说的“好艺术”中的高低上下之分,那么从《阿Q正传》与《鹿鼎记》的对比中,我们能够进一步看到一般的“大艺术”与占据艺术之巅的伟大艺术的区分。凡此种种,构成了“优秀作品”的丰富多彩。如果说“真实生动”是一般艺术佳篇的门槛,“优美诚挚”是艺术杰作的特色,“独特深刻”是艺术大作的前提,那么“饱满厚重”则是“大艺术”中那些堪称伟大作品的特点。由此看来,关于小说本体论的讨论必须排斥两种极端:一方面,必须强调优秀艺术的受众性,对诸如“艺术不能让自己‘通俗化’”[89](P.221)这种绝对主义观点只能持否定立场;但另一方面,同样也必须拒绝“市场造就伟大的艺术”[90](P.241)这样的简单说法,决不能仅仅凭借销售量来评判一部小说作品的艺术成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