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使节中,有两位是偏好考据的学者,一是地理学家邹代均,1886年在所撰《西征纪程》中记述法国马赛动物园“有兽马首鹿身,牛尾长颈,前足高于后足三分之一,有二短角,西人名为‘吉拉夫’”。他还将之与《汉书》中的“桃拔”或《后汉书》中的“符拔”,以及郑和下西洋时从阿丹国买回的麒麟相联系。还有一位是驻德国公使洪钧,1890年他撰有《奇拉甫考》,文中不忘与西方学者争夺麒麟即长颈鹿的学术发明权:“西人云,即中国所谓‘麒麟’,闻者嗤其妄。案《明史》……《阿丹国传》言麒麟前足高九尺,后六尺,额长丈六尺,有二短角。牛尾鹿身,食豆粟饼饵。……是中国史书已言之,非西人创说也。” 西方传教士在晚清介绍长颈鹿知识方面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格致汇编》上先后刊有三篇文章,一是1876年12月的《格致略论》,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这一动物的利用价值,称“麋类之兽,西名‘知拉夫’,乃食树叶而不食草”,并告知读者其“肉亦可食,间有能负重或拖车、耕地者,又有数等,其乳或油与皮毛角等为利用之物”。二为1881年4月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写的《富国养民关系》,形象地称非洲这一动物:“似马非马、似牛非牛、似驴非驴、似羊非养之物,有名‘及拉夫’者。”三是1892年夏季卷上所载《兽有百种论》一文,再次介绍这种“其形类鹿、其纹似豹”称为“鹿豹”的动物。 在这众多意译名中,又是谁最早将giraffe译成“长颈鹿”的呢?这要归功于徐继畲,其在1848年所著《瀛环志略》卷八“阿非利加南土”中写道:在阿非利加极南地尽之处的好望海角,“产狮、象、虎、兕、鹿麂、河马,又产长颈鹿”。“长颈鹿”这一译名大约经过70多年的流传,至20世纪20年代才慢慢稳定下来,并作为这一“属脊椎动物、哺乳类、有胎盘类、有蹄类、反刍偶蹄类、长颈鹿科”动物的唯一正式命名,写入了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动物学百科全书《动物学大辞典》。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