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义层次与缺省推理 我们认为,以往叙实性研究的根本问题是没有考虑到认知方面的关键作用;实际上,在基本词汇的使用中,就包含了语用修辞的内容,即:词汇的内容往往只提供了一个语义框架,其中有不少地方必须在语境中去推定其性质;一个词汇会得到多层次的、不同的意义,其中有默认的或最常见的意义,也有特殊的、针对特定会话场景的意义;在不同的修辞动机下,言者与听者会有意凸显或掩盖某一层意义,从而达到不同的修辞效果。 “知道”是关于知识论的问题,“后悔”是关于价值观的问题;知识在价值之前,因为必须先对事物有知识,然后才能对事物做出价值评判。我们先来看“知道”类的本质。 “知道”类都是二价动词,主语为“感事”,即认识者,宾语为“对象”,即所认识的“知识”(knowledge)。一个经典的定义(柏拉图《泰阿泰德篇(Theaetetus)》)说:真实的判断是知识。但这又导致了另一个问题,什么是“真实”?从科学和日常经验的角度看,所谓的“真实”或者是能被反复验证(未出现反例或反例极少),或者是被认识者的自我感知所相信的,与之相反,未被验证或相信的就不是知识,而只是一般的“认识”(awareness or understanding)。 语言学不需要去弄清楚“知识”的本质,而是要弄清楚言说者在讲述“知识”时的词汇语义结构:设说话者为S,他所言说的是关于认识主体O的认识,O所认识的内容为XP,则有以下句法与语义结构: 因此,“知道”类是“双视角复合”的动词:对同一个对象,视角1是认识主体O对这一对象的观察;视角2是说话者S对这一对象的观察。它形成了双层的意义结构:意义1是对认识主体O的言说,而意义2则是对说话者自己的言说;在“知道”句的一般运用中,意义1是前景(用加框来表示),而意义2是背景。可用否定测试检验:当我说“李四不知道这件事”时,我一般是对意义1进行了否定,而没有触及意义2,也即:在缺省逻辑(default logic)中,意义2默认为真。 缺省逻辑由Raymond Reiter(1980)提出。依据缺省推理,如果我们认为某一条件为真,并且接触的每个论据都和它相容,即不会造成严重的矛盾,则我们导出这一信仰是真的,直到“某个新结论或新条件的介入,可以推翻先前的相关结论”(熊学亮2007:107)。对意义2而言,一般我们不会去关注它,所以它为真;直到我们发现与之发生冲突的情况。 与典型的封闭动词“认为”类对比就可以看到“知道”类的特殊之处(表5): “认为”类是“单视角”动词:在其语义结构中,两个意义都是关于认识主体O的,都与说话者自身无关;意义2是前景,意义1是背景。可用否定测试检验:当我说“李四不认为自己没考上”时,我一般是对意义2进行了否定,即它等于“李四认为自己没考上是假的”,而没有触及意义1。 “知道”与“认为”两类动词的差异,常被用来构造“知道陷阱”——种诱导性的提问,如一名警察问一个嫌疑人: (8)a你知道自己犯法了吗? b你认为自己犯法了吗? 例(8)a中,不论嫌疑人回答“知道”还是“不知道”,都意味着承认自己犯了法。这一陷阱的实质是,在“知道”句中,是问话人(警察)认为XP为真,但他故意让对方不去注意这一点,将它隐藏起来,使之默认为真;较公正的提问应该是b,在“认为”句中,是被问的人(嫌疑人)认为XP为真或为假,这时才是客观的查询。如果要避免落入这种陷阱中,最重要的是指明这一要害,嫌疑人应该说“我认为我没犯法/我不认为我犯了法”或“您认为我犯法了吗?请告诉我究竟犯了什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