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马宏程,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上海 200083),浙江外国语学院中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原发信息:《华中学术》(武汉)2016年第20163期 第173-182页 内容提要:很多语言表达否定范畴时的否定成分都可以出现在句首位置,但实际上它们的句法位置并不相同:现有语料显示,在动词居前型语言中是屈折范畴Ⅰ位置,在主语居前型语言中可以是屈折范畴Ⅰ位置,也可以是功能中心标句词C位置,而在宾语居前型语言中暂时还无法确定。否定范畴实现中的句首位置是实际句法位置在句法推导后的实例化表现。 关 键 词:否定范畴 句首 屈折范畴Ⅰ位置 标句词C位置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语料库的汉语全句功能范畴的句法实现位置研究”[15BYY140]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汉藏语言否定范畴的句法实现方式研究”[14YJC740065]的资助成果。 一、前言 我们在前期研究中从否定范畴的角度探讨了全句功能范畴规则的适用性[1]。三类句法手段中,添加(标记)几乎是否定范畴得以实现的唯一方式,罕见重叠手段[只见于卡托巴语(Catawban)],未见移位手段,因此后二者是否具有类型学意义还有待考察。而在语法位置方面,除了外显易见的句首和句尾,我们把否定标记出现的其他线性位置[比如谓词前、谓词后、谓词前和后(框式)等]都归于了谓头位置,使得谓头的包容性过于强大。这样处理固然简化规整了复杂的表面现象,但却暂时搁置了引起标记移位的真实动因。此外,严格来说,句首和句尾只是线性序列中的表面位置,与句法生成中的谓头位置不应属于同一层面,也就是说它们还不是真正的功能性句法位置,而是句法推导后的外在形式。那么,支配它们的功能性句法中心到底是什么?我们知道,句法树中的功能语类标句词C是句子功能的关键体现者,句法推导后的位置经常是在句首或句尾。这是否意味着否定功能范畴实现时的句首和句尾就是CP的中心语位置呢?本文只讨论其中的句首位置,先来看句首在否定范畴实现时的句法表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