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人名。宋,地名。止,动词,到。卜辞贞问,命令再到宋地去好吗?例(2)甫,人名。例(3)夙,训为“夙兴夜寐”的“夙”。止,动词,到。例(4),人名。至,动词,到。卜辞贞问,王呼令再到某地去。例(5),人名。(6)是非王卜辞。子,族长。射发,人名。族长“子”派遣其僚属“射发”再次去索取车。例(7),巡视。例(8)卜问,商王再次涉水好吗?例(9)卜问: 商王再次来好吗。例(10)雍,人名。出,外出。上引例(1)至(10)的频率副词“复”都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再次发生,当“再”讲; 又全部见于命辞中,表示未然(即未实现的)。 副词“复”也见于其后的古文字资料中。例如:西周晚期散氏盘铭文曰:“自瀗(水名)涉……复涉瀗。”(集10176)前言“涉”,后言“复涉”。“复”正当“再”讲。战国早期胤嗣壶铭文曰:“先王之德弗可复得。”(集9734)意谓“先王之德不可再得”。频率副词“复”都表示已然(即已实现的)。据学者研究,殷人书写的材料主要是材质易朽的竹木简册,没能保存下来。而甲骨文因为刻写在材质坚硬的龟甲兽骨上,才得以幸存。但是甲骨卜辞主要是记录占卜的内容,受此限制,并不能反映商代语言的全貌。甲骨文频率副词“复”是否只表示未然,尚需更多材料的支持,这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 二、畐() 甲骨文称: 例(1)盂,地名。祷雨,因天旱而求雨。“畐祷”之“畐”,当读为“复”,训为“再”。“畐(复)祷”,即再祷。例(2)夒、岳,皆神名。“”字,揆其文义,当与训“再”的“复”同。古音“畐”、“”均为並纽职部,声韵全同,可看作两声字,“畐”、“”皆声。“酒”即“复酒”,再次举行酒祭③。 例(1)“畐”、例(2)“”都读为副词“复”,都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再次发生,当“再”讲; 全部见于命辞中,表示未然。 三、寻 李学勤指出,甲骨文副词“寻”用在动词前,训作“重”,表示再来一次。可译为“重新”、“再”⑧。李说可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