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号学及其他 系统功能语言学对认知语言学的看法或研究在以下领域也有所涉及。 4.1符号学与认知 如我们在1.3节所讨论的那样,语义受制于其更高层次的认知意义(相当于反映客观世界的概念意义)、社会意义和美学意义等,这就表明对语言的研究必然延伸到更高层次,统称为符号学,关于真实世界的信息的系统(Halliday1975d;V10:153)。语言是社会符号系统之一,不是人的心智系统。当前有关多元符号学、多模态化和多元智能等研究反映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前瞻认识。不论是系统功能语言学还是认知语言学,都应把视线放得远一些。 其次,Halliday曾在多个场合宣讲: 汉语中把semiotics翻译为“符号学”是不合适的,应当翻译为“意义学”。他认为,“在我所有的著作中,‘semiotic’指‘与意义有关’(semiosis)”,“意义是一个semiotic系统,不是指符号系统,而是意义的系统资源”(Halliday2003:2)。这就产生了一个新问题: 意义与符号似乎是对立的。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符号没有意义就不是符号,意义没有符号就不能体现。传统把semiotics翻译成符号学,强调了一面,有所偏颇;如今把它翻译成意义,强调了另一面,也不一定合适,如同我们把“language”都翻译成“语义”一样,难以接受。考虑到上百年来人们把semiotics已经翻成“符号学”,而且符号学家更多地研究意义是如何通过符号体现的,现在断然译成“意义学”,反而会造成学界交流时概念上的混乱。 Halliday后期的思想受Matthiessen的影响很大。Matthiessen认为,认知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从日常生活中的语法构建出来的,是从标准普通欧洲语言,特别是心理过程和象征过程的语法(符号生成的语法)中构建出来的(Matthiessen1975a;V4:53)。这个语法的核心必然是范畴化。但Mathiessen认为这种特定发展是单向的:一方面在语法对意识的识解时优先把心理过程置于象征过程之上,另一方面优先把语法的经验功能放在人际功能之上(Mathiessen1995a:422)。 4.2认知功能框架 在具体研究方面,Tavemiers(Simon-Vendenbergen & Steiner2005)认为语法的主要短语类型通过认知功能框架表示。从她的示范可以看到,一方面她将原型的句法现象转向和反映/影象建立关系,并将特性抽象掉,用认知功能来解释句法现象;另一方面,她将一个语法概念,如“主语”,通过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概念、人际和语篇3大元功能之间的影象来描写其特征。Simon-Vendenbergen & Steiner 曾评论说,这项研究具体在哪一点上使我们可以从语法理论摆脱出来还不容易确定,但有一点非常清楚,这种认知功能理论植根于语法,而且用认知和话语理论解释语法现象———这是语言的功能法的核心。 为了探索Langacker所没有解决的名词词组和小句的平行关系问题,Davidse(1998)提出认知和功能之间共生的建议,在Halliday模式的概念功能和人际功能内重新解释认知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