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文论的中国化之路 在分析了20世纪中国古代文论的西化之路的几个动向之后,我们便可以面对这样的问题,什么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中国化”?为什么要进行“中国化”?怎样才能实现这种“中国问题中国化”的现实矛盾? 提出这个思路的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中国现当代文艺理论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的一整套话语,长期处于文论表达、沟通和解读的‘失语’状态。”[21]“西方化”的最终结果是中国文论的“失语”,这种“失语”现象有时是有意识的行为,有时候是无意识的。当然,并不是说仅仅用了西方的理论来观照中国古代文论思想就是“失语”,而是说,中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隔”而不是“化”,没有从根本上认可中西文论的异质性和独立性,于是就出现“西方中心主义”或“东方中心主义”的偏颇,因为双方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上平等交流对话,要么是西方理论崇拜,要么是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在作祟。很难超越这种异质文明之间的鸿沟达到“共在之域”。就连很多身处中西文化碰撞中华裔学者也很难达到这种境界。例如刘若愚在他那本著名的《中国文学理论》中就对中国的文学批评思想进行了新颖而独到的梳理和解读,但是他的这种研究还是摆脱不了“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基本思想,因为他在该书中明确运用了美国文论家艾布拉姆斯的“四要素”理论来阐释中国文学理论问题。其中的"形而上的理论"、"决定的理论"、"表现的理论"、"技巧的理论"、"审美的理论"、"实用的理论",都是西学思维,把西方的哲学诗学思想当作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然后来套用中国的文论思想,对之进行系统的概括,清理和归纳。因此,中国古代文论在呈现出规范化、理论化、系统化的同时,也成了西方文论思想的一种注脚。而中国本身的文论话语则丧失了其自觉性。他所谓的一般性文学理论或者叫总体文学理论,其实大多还是局限在西方文论体系之中。因此,中国文论的中国化之路必然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承认中西文论的异质性和独立性,摆脱“以西释中”、“以中注西”的单向偏重,不能盲目对中西文论和文化做主观上的价值判断,而是始终要从事实陈述的角度去看清一个多元共存、杂语共生的文论局面。 那么,什么是异质性?“所谓异质性,是指从根本质地上相异的东西,就中国与西方文论而言,它们代表着不同的文明,在基本文化机制、知识体系和文论话语上是从根本上相异的(而西方各国文论则是同根的文明)”[22], “这里的‘异质性’,不是针对本然于现代普遍性知识背景中的西方人,而是针对我们,针对我们这些生于斯,长于斯甚至从未离开过故土母语的中国人,由于我们被替换之后的新传统灌养成人,传统的旧知识在我们的眼中显出‘怪异’,无论是‘异质感’、‘陌生感’还是‘不可理解性’,都无非表明我们将新知识看作‘正常’,旧知识看作‘他者’,进而,说‘异质性’,也表明说者的知识立场是西学的。”[23]福科也认为:“我们喜欢自我观察以避免历史的断裂;它中断先验的目的论的连续过程;正是在人类学思维研究人的存在或者人的主观性的领域里它使它物和外形显露出来。这样理解的判断不是通过区分的手段来证明我们的同一性。它证明我们就是差异性,我们的理性就是话语的差异,我们的历史就是时间的差异,我们的本我就是面具的差异。它证明差异远不是被遗忘的和被覆盖的根源,而是我们自身之扩散和我们所造成的扩散。”[24]福科从知识谱系的角度审视了差异性的普遍存在,只有对这种存在的内在体认,才能从本质上把握对象的真实面貌。例如,五四以来由于受到西方诗学体系的影响,“中国诗学”这一概念得到普遍运用,最早的是杨鸿烈《中国诗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28),后来田明凡《中国诗学研究》(大学出版社,1934),范况《中国诗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0),黄永武《中国诗学》(巨流出版社,1976),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袁行霈《中国诗学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那么究竟什么是诗学?“诗学(Poetics)在最初‘意味着一种应使不熟练者学会写符合规则的诗歌,长篇叙事诗和戏剧的实用教程。”[25]后来诗学就是泛指文艺理论,那么,中国有没有这样的体系化的文艺理论呢?余虹在《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一书中的最大功劳就在于它从中西异质文明的角度分析中西文论思想中所存在的“不可通约性”[26],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承认了中国的“文论”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诗学”理论,我们在挪用范畴的时候往往在无意识中认可了某种内在的理论秩序。当然,中西文论同时也具有可通约性,不可绝对化。余虹只承认不可通约性,是其不足之处。 罗根泽也认为:“西洋的文学批评偏于文学裁判及批评理论,中国的文学批评偏于文学理论。所以他们以原训‘文学裁判’的Literary Criticism统括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我们的文学批评则依鄙见,应名为‘文学评论’”[27],他用“评论”与“理论”来区分中西文论思想中的异质性。异质性的意义就体现在:“异质性的内容包括文明原生性、独立性,只有明确意识到这种特征的存在,东西方对话才得以进行,东西方文学才能实现互补。”[28]。 传统观念认为,中西诗学要能实现对话,就必须要找到某种“可比性”而在比较文学法国学派看来,这种“可比性”更多地体现为“同源性”“类同性”或者说,要实证性地找到中西在某种理论、范畴、体系、概念方面有着某种相似性,才可以进行对话比较,否则就是“X+Y”式的乱比。因此,在这种“求同”的内在理论趋势下,很多学者故意不理睬这种变异的,他的价值在于求同,而他最大的缺陷,也在于同。美国学派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们逃避甚至是拒绝异质性。维斯坦因认为比较文学不能从不同的文明圈来进行。也就是说,他们是在对法国学派进行一种补正,因为法国学派从根本上忽略了不同文明之间的异质性问题。但是,美国学派却认为这种异质性不是可比性。如果说,法国学派是求同忘异,那么,美国学派就是求同拒异。而中国学派,从一种阐释的角度来进行比较,不管是单向注脚还是双向阐释,都存在着“求同无异”的思维模式,用西方的理论来阐释中国文学现象,用中国的文学现象来注脚西方的理论。不知道中西文明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异质性问题。 因此,承认这种“异质性”并且从一种“变异学”角度来研究这种异质性的根源和发生流变的机制,才能够从一个更加宏观的角度深入到中国文论自身的话语规则。这是一种学术研究态度和学术研究策略,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走错了,那么,无论花多大功夫,都是南辕北辙,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中国文论的诸多问题,只能是隔靴搔痒,不得其要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