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认知语言学心理焦点说批判(3)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赵宏 参加讨论

    背景大于焦点的统一解释
    逻辑学上概念的外延即其反映的对象范围。外延大的概念包含外延小的概念。从这个角度,可以在焦点/背景的原则下对所有的小句作出统一解释。
    一个小句的述题,只能述及话题的某一方面,说话人根据交际需要,用述题凸显话题的某一部分。述题的内容范围必小于话题,述题中的焦点则更小于话题。所以,在小句中话题为背景,自然焦点为述题。
    认知语言学中认为话题、主语是图形、焦点的理由一般是:作为主语的图形是说话人最关心、最想说明、最熟悉的实体,是说话人的兴趣焦点所在。与兴趣焦点相对应的就是背景。不加分析地看,这一说法似乎是正确的。但是,如要说话题主语是焦点的话,其背景实际上在句外,是与话题相关的知识背景。如:那辆轿车很漂亮。
    “那辆轿车”是话题,其背景是许多其他轿车,“那辆轿车”在此背景中是焦点,但是作为背景的“其他轿车”在本句中并未出现。话题的背景虽然在句外,但又是实际上存在的,否则句子就不合格。
    话题的背景在小句之外,相对于没有说出的庞大知识背景,话题具有凸显性。但是在小句之内,一个话题可以发展出若干述题,一个述题只指明了话题的若干方面之一,话题的外延永远大于述题。故,在一个小句之内,话题为背景,述题为新信息,自然焦点为新信息或在新信息之内。小句的主语、话题不会作为自然焦点重读。如此,便可统一解释所有形式的小句。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