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理焦点”,即认知语言学中“焦点/背景”理论中的“焦点”。这一理论存在的问题,导致目前的研究中出现种种矛盾。 两种常规焦点说相互矛盾 功能语言学用“焦点”指称句子中韵律突显的部分(即“句重音”),认为焦点反映新信息,将其看成与话题相对立的概念,“话题→焦点”结构代表了信息从旧向新传递的方向。此焦点说一般称为“自然焦点”。国内的句法、语义研究一般也持此观点。 认知语言学对此认识截然相反。如有学者认为:认知语法主张在一个简单的及物句中,主语对应于主体,宾语对应于背景;一般情况下人们把概念上凸显的事物(焦点)作为主语,而把不那么凸显的事物(背景)作为宾语。这种焦点说源于心理学,不妨称为“心理焦点”。 以上两方的矛盾主要为:功能语言学认为焦点是新信息,在述题中;认知语言学认为焦点是话题,是旧信息。 笔者认为,不能把心理焦点与自然焦点看作互不干涉的两类而抹去矛盾。首先,一个小句中只能有一个焦点,上述两种焦点不能同时共存。再从“焦点—背景分离原则”来看,一般用“脸与花瓶幻觉图”来加以说明。在观察此图时,有人看到的是白色背景上的人脸,人脸是焦点;有人看到的是黑色背景上的花瓶,花瓶是焦点。一次认知只能有一个焦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