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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术史中的“教外别传”——陈寅恪“以文证史”法新探(2)

http://www.newdu.com 2017-12-13 《文学评论》 张伯伟 参加讨论

    二 兰克史学与“以文证史”
    关于陈寅恪学术与西学之关系,尤其是与德国史学的关系,一直为人重视。近年来,也有一些专门的论著问世(28)。在谈到德国历史学对他的影响时,大多提及倪不尔(Barthold Georg Niebuhr)、洪堡(Wihelm von Humboldt)、兰克(Leopold von Ranke)等人,近年又有学者在上述名单中加入了白乐日(Balázs István)和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但无论如何,兰克的影响最为重要,这大概是得到公认的(29)。可是谈到兰克史学的影响,人们似乎都集中在他对史料的重视上。但据我看来,兰克史学的影响远不止此,陈寅恪“以文证史”方式的形成,就离不开兰克派史学的刺激。
    兰克和布克哈特是19世纪后期德语文化区中声誉最高的历史学家,但对于他们史学旨趣和特征的理解不一。稍后于兰克的法国史学家安托万·基扬(Antoine Guilland),在1899年和1915年分别用法语和英语出版了《近代德国及其历史学家》一书,从政治史的角度剖析了兰克史学,强调“他关于历史的观念首先是政治性的”。但其最为人熟悉的史学品格还是“考证”,尤其是在他身后,不仅有德国学者,还有法国和英国的历史学家,“他们都把兰克当作自己的导师,并且比别人更好地运用兰克的方法”(30),兰克也就成为近代“考证派”史学的典范。这一典范随着美国史学界对兰克的误解,即“被当作是一种本质上是实证主义路线的思想始祖”(31)而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兰克的评论在欧美史学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美国史学家费利克斯·吉尔伯特(Felix Gilbert)生前最后一部著作《历史学:政治还是文化——对兰克和布克哈特的反思》集中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兰克史学究竟有何新意?二是布克哈特文化史观念与其时政治和学术思潮之间的关系。根据该书的总结,自19世纪以来人们对兰克史学的探讨导致了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结论:即“兰克通过使用一种新方法,即语文—考据法,将史学提升为一门科学”。而在作者看来,这种流行观念“简化和僵化了兰克对史学研究的贡献”。那么,作者揭示了哪些被遮蔽了的兰克史学的精髓呢?那就是史学写作应成为一门“文学艺术”,用兰克自己的话说:“史学与其他学术活动的区别在于,它也是一种艺术。”(32)兰克被当时及后人引用得最多的一句话,出自其处女作《拉丁与条顿民族史,1494-1535》一书的导言,即说明“事情的本来面目(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33)。但德语“eigentlich”一词在译成英文的时候,却颇有问题,是只想表明过去的“本质”如何?“真正”如何?还是“实际”如何?按照吉尔伯特的意见,这句话在兰克语境中的真正含义是,“历史学家应当恪守其任务的界限:去呈现事物的实际面目”。所以,这句话暗示我们“将注意力引向兰克史学成就中一个常常被(如若不是被弃之不顾的话)忽略的层面”,即“文学层面”,“按照实际面貌呈现过去,不仅意味着尽可能准确地确立事实,还意味着用一种使它们重演的方式将其置于时代语境中”。对兰克而言,“史学家不仅必须是考证家,也必须是作家……他从不怀疑这一点:历史著作是并且应当是文学作品”(34)。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兰克史学在这一方面特征的揭示,并非吉尔伯特的孤明先发或一枝独秀。不仅在他著作的注脚中可以看到相关的研究成果,我们还可以借用德国史学家耶尔恩·吕森(Jrn Rüsen)和斯特凡·约尔丹(Stefan Jordan)在2004年对近年来兰克研究新动向的概括,了解当今西方史学界的一般看法:
    近年来人们还深入研究了兰克在其丰富的历史著作中运用的分析方法和叙述艺术。重新评价了19世纪欧洲现代历史学的兴起与现代小说之间的内在联系,比如将历史小说的产生与兰克的《拉丁与条顿民族史(1494-1535)》一书进行了对比。这类学术研究涉及此前没有引起足够注意的史学叙述所遵循的特定的修辞学模式,从而进一步扩展了对兰克及其同时代史学家的研究领域。(35)
    这些意见无一不是在揭示文学在兰克史学中的作用。如果我们再回头读一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基扬的著作,其实也会发现,尽管这个因素没有得到特别的强调,但书中也同样呈现了以下几个事实:兰克在研究15世纪时,因为关注路易十一,而沃尔特·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惊婚记》描写的也正是这个时代,“于是他翻阅了这本书”;又如兰克强调对于史料的批判性研究,其方法也不是新颖的东西,“圣伯夫在文学批评中就曾这样做过”;再如当兰克于1824年开始其著述的时候,德国还没有文学史家,当他的《拉丁与条顿民族史,1494-1535》出版的时候,“柏林文学界欢呼他们的奥古斯坦·梯叶里的诞生,因为他们认为在兰克的作品中发现了他们期待的东西”。在基扬看来,“历史学应具有形式上的美感,而兰克在这方面具有最出色的才能”,这是兰克史学的“另一个特质”(36)。只是由于在后世相当的时间段内,兰克作为重视史料、强调考据、近代“客观的”历史学奠基人的形象日益深入人心,才使学术界长期遗忘了兰克史学的这一面。
    关于兰克史学中的“文学层面”,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一是就史学表述而言。对兰克来说,历史学家的工作可以分作两部分:首先是对史料的精确考订,以便探讨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内在关联;其次就是要以清晰优雅的语言将其内在关联重新叙述出来。所以,“历史学家的任务首先就是既要做到博学,又要做到有文采,因为历史既是艺术也是科学”(37)。兰克无疑拥有并使用了这些才能,人们称赞他的优美文风,字句交织变幻,叙述韵律和谐,美国学者罗格·文斯说:“我们可以将兰克的著作当做文学作品来赏析,只不过这一文学作品也提供了历史信息而已,兰克这位艺术家是用历史事实来从事艺术创作的。”他编选兰克的选集,就是“鉴于兰克在历史艺术方面的不朽功绩”(38)。以至于安东尼·格拉夫敦(Anthony Grafton)感叹说:“怪不得现代的学者们不能确定,该将兰克视为第一位科学化的历史学家,还是最后一位浪漫主义历史学家。”(39)后人编纂历史概念词典,在“生动性”一条就以兰克为例,正是他“通过使用见证者报告、旅行日记和历史小说的叙述手段,创造了生动的新境界”(40)。就史学表述而言,陈寅恪很少受其影响。他的史学论著在文字叙述上,不仅谈不上艺术讲究,还因此受到同时代学者的“腹诽”。胡适在日记中记录:“读陈寅恪先生的论文若干篇,寅恪治史学,当然是今日最渊博最有识见最能用材料的人。但他的文章实在写的不高明,标点尤懒,不足为法。”(41)钱穆在致余英时的信中也曾评论近人论学文字,其中谓陈寅恪“文不如王(国维),冗沓而多枝节,每一篇若能删去其十之三四始为可诵”(42)。对以上评论的是非今人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这些评论出自日记和私人信函,应该表达了他们的真实观感。陈寅恪不取兰克史学的这一特点,并非缺乏文学才华,他采用的例证性撰述方式,实乃有意为之,继承的是“史之为道,撰述欲其简,考证则欲其详”(43)的中国史学正统,在叙述上摒弃了“忽正典而取小说”的“稗官之体”(44),即便有损于可读性也在所不惜。但哪怕是表述上的重视“文学”的修辞,也体现了某种“文史结合”,会促使人们在史学研究中重视文学,进而引发“以文证史”,尽管不是一种直接的联系。
    二是就史学方法而言。对兰克来说,认识人类事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哲学式的,一是历史学的。前者是“通过对抽象一般的研究”,后者“是通过对特殊的研究”(45)。他最终想要的结果是:“从根本上使‘历史’这一头衔更加尊贵。”(46)用罗格·文斯的概括,兰克要“将历史主义构建成一种精神上令人高山仰止的事物”(47)。但历史学家要还原历史事实,就要有从个别事实升华到把握事件之间广泛联系的能力,尤其贵在能于貌似无关的材料间发现其内在联系。在第一阶段,坚持的是史料批判原则。兰克也使用文学材料进入历史,尤其是小说,但一旦发现其中的错误,就会把自己的研究与虚构的故事相切割。至第二阶段要揭示“事情的本来面目”,这来自于上帝的神圣意志,研究文献史料是无法获取的,只能通过“移情”和“直觉”才能感知。兰克晚年给儿子的信中说:“一个人应当从内在的感情去理解历史……上帝的神圣意志高悬于每一事物之上,这种上帝的神圣意志无法直接证明,但是可以依据直觉而感知到这种神圣意志。”(48)这在其他文献中也有表述,比如:“最后的结果是以设身处地的方式(Mitgefühl),移情(Mitwissenschaft)地理解所有的一切。”(49)或者是:“批评性的研究,加上直观的理解,这两者之间相互配合不仅会,而且一定会使彼此更加具有说服力。”(50)格拉夫敦曾借用魏德曼(T.Wiedemann)的概括,道出兰克的一种无与伦比的才能——“结合侦探般的直觉与历史学的洞察力”(51)。“直觉”和“移情”说到底,是一种文学艺术的审美方法,他要通过这种方法,从大量史料中去感知、把握“事情的本来面目”。在这一层面上,陈寅恪就有较多的吸收。中国传统学术格局中,经学始终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陈寅恪则认为经学“材料往往残阙而又寡少,其解释尤不确定”,夸诞之人治之,往往“利用一二细微疑似之单证,以附会其广泛难征之结论”,其结果则犹如“图画鬼物,苟形态略具,则能事已毕,其真状之果肖似与否,画者与观者两皆不知也”。而当时竞言古史的学者,“间有类乎清季夸诞经学家之所为者”(52)。他又说晚清以来的学风治经颇尚《公羊春秋》,治史则重西北史地,其后“《公羊》之学,递演为改制疑古,流风所被,与近四十年间变幻之政治,浪漫之文学,殊有联系”(53),讥讽之意亦情见乎辞。由此看来,经学之逊于史学显而易见,以治经之法治史,亦鲜有不踬者。要能从残缺不全的材料中,窥见古代艺术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54)。正因为如此,陈寅恪论史论文,总能上下古今,不拘于一时间一地域,由片段个别的材料中别具只眼,“于异中见同,同中见异,融会异同,混合古今,别造一同异俱冥,今古合流之幻觉”(55),所见往往在牝牡骊黄之外。这与兰克强调的“设身处地”“直觉”“移情”皆能相合。但兰克所面对的是“上帝的神圣意志”,陈寅恪所面对的是古人之精神与学说,所以兰克最重视的是“直觉”,而陈寅恪重视的是“了解之同情”。这是吸纳了中国传统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同时又摆脱了穿凿附会之弊。根据中国文学的特点,他又大量使用“以文证史”的方法。而在“以文证史”的实际运用中,又特别注意作“了解之同情”。在和兰克史学的“似”与“不似”之间,陈寅恪实践了其“不古不今”的学术品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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