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句法的联合结构和词法的联合式复合词两方面考虑,我们认为,属于功能词的连词能组成联合结构(即形成连词短语),表示并列、选择、递进等关系(以下简称“并列关系”),但表示并列关系却并非一定要通过连词来承担。事实上,在句法的层面,并列关系也可以通过偏正结构来表示,即以“附接”(adjunction)的方式来表示。Zhang(2009)详细探讨附接和联合结构的关系,Chomsky(2013)也提到以附接方式来分析并列关系的可能性。从句法学的角度来看,以偏正结构来表示并列关系并非完全不可能。 主谓结构和联合结构的句法框架基本上相同(邓思颖2010),而主谓结构和偏正结构都可以通过相似的方式推导出来(Den Dikken 2006),我们也不排除主谓结构和偏正结构都由附接的结构组成(Kayne 1994)。虽然这些观点的考虑不尽相同,但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发现,主谓结构、联合结构、偏正结构在句法上应该有貌合之处。我们不妨进一步假设,汉语复合词“XY”形式上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附接型”,如(7a),以“Y”为中心语(head),“X”作为附接语(adjunct),加到“Y”之上,形成附接关系;另一种是“中心语—补足语型”,如(7b),以“X”为中心语,“Y”是“X”的补足语(complement)。“X”和“Y”都是词根,属于词汇词,组成复合词,没有任何的功能词。 至于一般常说的陈述、支配、补充、修饰、并列等关系,都是功能性的概念,跟结构没有必然关系(邓思颖2010)。在词法的层面,表示陈述关系的主谓式、表示修饰关系的偏正式、表示并列关系的联合式,都由(7a)的附接型表达出来。如果是陈述关系,“X”和“Y”分别是主和谓,组成主谓式;如果是修饰关系,“X”和“Y”分别是偏和正,组成偏正式;如果是并列关系,“X”和“Y”组成联合式。至于支配关系和补充关系,都由(7b)的中心语—补足语型表示出来。如果是支配关系,“X”和“Y”分别是述和宾,组成述宾式;如果是补充关系,“X”和“Y”则分别是述和补,组成述补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