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代词“之”的衰落与相关句法的改变 3.1 及物动词居末 上古汉语及物动词一般不能落单放在句末,即句末的及物动词一般都要带宾语,〔6〕其宾语常常是用代词“之”来回指前文提及的人或物。但至中古由于“之”的衰落,这一规则显然已经开始失效。方一新(1994)注意到这样的例子: 方文指出“与”是及物动词,后面的宾语本来是不能省略的,进而怀疑“与”后脱“之”字;但他又发现在魏晋佛典和小说中这种用法比较常见,当是六朝时候的习惯用法。吴福祥(1999)也指出六朝的“VO破”(《出曜经》“打瓶破”,4/699c)来自汉代“VO破之”(《史记·曹相国世家》“击李由军破之”),在汉代他动词用法的“破”后面必须有宾语支撑。 魏培泉(1990/2004:62)举了多个例子,说明很多句末及物动词其宾语“之”可以用零形式。例如: 由“之”的删略而致的及物动词可以落单居于句末,目前我们看到至少又使两种句式发生了改变,并进而对汉语句式的演变造成更多的影响。其一是连动式的变化;其二是受事主语句的变化。 3.2 连动式的变化 先秦至中古汉语中的多动共宾连动式,有这样一些表达方式(赵长才2000:13-16): 不管哪一种表达方式,第二个动词后面都必须有宾语支撑,而不能落单甩在后面,如删除宾语,则只能删除前面一个,即不可能有“攻成王杀(V1OV2)”这样的结构。但是先秦以后这种规则慢慢地变得不甚严格了,赵长才(2010)举出了简帛文献中这样的例子: “冶”和“擣”都是及物动词,且是连动式的后一动词,它们可以删略宾语“之”而居于句末,说明“V1OV2”式连动结构在西汉已出现端倪。至魏晋这类连动式的用例更为常见(例19、20转引自赵长才2010): 这类“V1OV2”连动结构在中古的出现,其直接后果是促成了狭义处置式和隔开式述补结构的产生。〔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