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实际生活中是否讲信用这件事应当是在人际交往的任何时空都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任何断代,人们对于“信用”这件事的感知都不可能是空白。但是人们对于世界的关注却是有所选择和抽象的,而这种选择和抽象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在语言系统乃至文字系统中相关单位的确定。 另外,西周金文呈现给我们的上述信息,并不能得到传世文献的支持,因为确定无疑为西周作品的《吕刑》、《顾命》等篇中确实有“信”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注意如下两个事实:相对经过历代传抄的传世文献,出土文献更能反映成书时代文献用字原貌;目前公布的西周金文文献用字已达10万,这个数量大大超过确定无疑为西周作品的传世文献用字数量。基于上述两点,笔者以为,在西周时代某字存否这个问题的判断上,西周金文具有更大的可信度。 四 结语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条理一下前文的讨论。 “信”字不但是迄今所可寓目之甲骨文西周金文未见之字,而且不可能存在于殷商西周时代的汉字中。这种判断立足于如下逻辑关系:既然我们能够确定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信”字应该出现的语境,而这种语境又属于“信”字若有便一定会出现的文献话题热点,那么,现有甲骨文、西周金文不见“信”字,则意味着该字在殷商西周文字系统中也不可能存在。 前文“信”字研究过程呈现了某字存否之否定判断的两种逻辑依据:其一,虽某字依据语境要求当见而未见,但却有同义它字填补缺位,则表明某字因其前身尚在而没有存在的理由,而 其以后的现身则是因其前身被文字系统的自然选择炒了鱿鱼而雀占鸠巢而已;其二,依据后世观念某字在相关文献语境中当见而未见,又没有与之同义之字替代其履行记语之职,则意味着某字的缺位源自相关文化观念的缺失或者被关注程度不够。 对于本文论述的上古出土文献某字存否研究之方略而言,文献语料特点判断起到了类似GPS定位的作用,依靠这种目标锁定,我们才能确定相关文献能够反映断代文字使用实际的话题热点分布状况,以及在这种分布与某字的出现语境的相交集点。而只有找到这种交集点,本文的研究方略才能有效实施。 毋庸讳言,对于“上古出土文献某字存否”这个研究课题而言,本文提出的研究思路并非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因为上文所说的“交集点”如果并不存在(并非没有这种可能),本文的研究思路或将失语。所以,这个问题的全面解决,尚有待进一步努力。 本文的讨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逻辑推理,但其基础却是对现有材料的全面占有和梳理。如果有新的材料发现而动摇了这个基础,笔者将很乐意修正自己的观点。 注释: ①孟世凯:《甲骨文中“礼”“德”“仁”字的问题》,《齐鲁学刊》1987年第1期。 ②刘志基:《先秦出土文献语言的话题特点与语料类型》,2013年华东师大终身教授学术报告。此观点亦见于刘志基《基于文献用字分类的甲骨卜辞话题类型简说》,《汉字研究》第10辑,韩国釜山:庆星大学,2013年12月;刘志基:《基于简文逐字意义归类的<郭店楚简>语料价值分析》,《古文字研究》第30辑,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 ③除了前文言及拙文《基于文献用字分类的甲骨卜辞话题类型简说》、《基于简文逐字意义归类的<郭店楚简>语料价值分析》,亦可参见拙著《中国文字发展史·商周文字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类型篇》及电子附录。 ④参见刘驰:《中国古代的信用与“信”》,《中华文史论丛》2007年第4辑,第323-374页。 ⑤张鲁君:《(尚书)信思想浅议》,《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 ⑥高频集中的义类,即文献的语境字义最为集中归属的分类框架之中的某一义类。高频集中义类之所以首先要关注,是因为语言热点的具体表现,正是相关语言单位在语言交际中较多出现。故这一视角的分析,是可以最直接凸显不同文献各自语言热点的。 ⑦同类语言内容有较多的语言单位表达,这一般是因为成为话语焦点的事物有着更复杂的语言交际内容和要求,所体现的通常是属于特定断代语言本体的深层语言交际成因。由此可见,语境字义单位数量乃是评估文献语言热点状况的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指标。 ⑧据“出土古文献语料库建设研究”项目之甲骨文数据库统计。 ⑨整理统计结果表明,综合本义类文献用字数占总用字数的比重和字义单位的平均用字数两个指标,西周金文的这一义类是仅次于“社会称谓”的第二热点义类。参见拙著《中国文字发展史·商周文字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类型篇》。 ⑩为避免作者主观说义,意义描述节录自张世超等编撰《金文形义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的相关字释义。 (11)刘志基:《释“信”——汉字中所见上古重言意识之三》,《咬文嚼字》1999年第11期。 (12)刘驰:《中国古代的信用与“信”》,《中华文史论丛》2007年第4辑,第323-374页。 (本文刊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