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智类: 明:形容詞,明智,賢明; 通:通達,窮通,顯達; 敏:捷疾也,敏捷; 聖:聖通,皇明,乃由聰聽引申爲思慮叡智,多用於頌詞; 慎:聖明,明智,賢明; 粦:粦明,耳目聰明,賢能精幹之義; 智:名词,智慧,智謀,謀略; 哲:聖明,明智,賢明; :敏也,聰敏; 盟:假為“明”,明智,賢明; 明:明,即粦明,耳目聰明,賢能精幹之義; :假為“爽”,明也,明智,賢明; 4.修养类: 淵:淵克,指德性修養; 舒:讀“舒遲”,安適閑雅; 淵:睿哲; 惠:順也;康惠,安樂撫順; 朁:讀“肆”,直也,正直;不肆,即丕肆,偉大正直,美誊之词; 正:正直,正當,不違常法,合於準則。 5.威武类: 剛:剛強,堅毅; 威:合乎禮儀規範; 武:威武,武勇也;壯武; 遽:剛強; :猛強勇武之意。 很显然,在如此强调人之品性道德评价的语境中,“信”这样的关键词如果确已存在却不出现,无疑是不可思议的。同时,在这样的语境中,我们也找不到表达“诚信”意义的其他字,那么,比较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信”,或者其替身,并不存在于西周断代语言文字中。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金文夸人而不及“信”之褒奖,与甲骨文祭祀而不思取信于鬼神看似出自不同观念意识的基础,但实际却有底层的共通性。诚信的意识,在当时并未成为一种为人所注重的观念,不管是在人事亦或神事的层面,概莫能外。 关于“人言为信”观念迟至战国时代才突显,笔者早在上世纪就作过这样的分析:“‘信’的这种造字思维的形成,还有其他深刻复杂的文化成因:春秋以降,周室衰微,礼崩乐坏,原本依靠周王权威和礼仪规范建立的社会秩序不复存在,于是,新的秩序每每需要靠人们之间的诺言来维系。《左传》记载中俯拾可见的盟誓及交换人质活动,即为当时形成的为保证人们言而有信的社会机制。当然,这种机制在相当程度上会使人们不敢轻易出尔反尔、违背诺言,从而有力地强化‘人言为信’的意识。”(11)类似观点,在以后讨论传统诚信观念的论文中亦所见:“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战事不断的时期,国与国之间、各派政治势力之间不停地订立盟约,同时也在不停地撕毁着盟约。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信’字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或许因为这一时期太缺少诚信,从而形成了强大的社会需求。‘信’字的产生及其得到广泛的应用,所反映的恰是其对立面。”(12)如果这种意见不错,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信”字不见于殷商西周文字,根源于当时并不存在相应思想观念的土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