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施春宏(2014a)的理解,构式压制(乃至所有构式生成)是构式整体及其组构成分之间“招聘”和“求职”两种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招聘”和“求职”实际是所有语言交际活动的基本原则,只不过构式压制使其特殊之处显得更加突出罢了。无论哪种构式,都有特定的约束条件。因此,从常规的、典型的现象和规则着眼,构式压制是一种创新;而就构式本身的容纳能力而言,构式压制本身并非创新,而是其潜隐功能的一种显现,是异常现象产生的动因。在这些异常构式出现之初,自然是一种用变现象;有的用变现象进一步发展,就可能发生了演变,从而成为新的常规构式。例如,就一般的“程度副词+名词”而言,显然是一种用变现象,这种构式具有高度的能产性,只要其中的名词所具有的描述性语义特征(这种特征既可以是词义结构本身所蕴含的,也可以是现实交际场景临时赋予的)得到认知凸显,就可以进入这一构式中(施春宏 2001、2002、2005),如例(5)中的“政治、大局、主流、历史、现实⑨”用于这个构式中。其实,进入到这个构式中的部分名词已经变成了兼类词(名词兼形容词),如“关键、规则、系统、科学”等,这就实现了词类的演变。这是组构成分的演变。另一方面,如果认为例(2)中的“begin”在现实交际中已经实现了两种配位方式(即“begin+动名词/不定式”和“begin+NP”),那么这就是构式发生了演变。类型移变(type shift)一直是构式压制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构式化(constructionalization)和构式变化(constructional change)关系的探讨(Traugott &Trousdale 2013),本质上也是在分析构式的用变和演变及其关系。 毫无疑问,并非所有变异的逻辑可能都会在现实交际中发生,并非所有的用变现象都能实现演变的过程,因此用变的机制与演变的机制都是研究的基本内容;而且从用变到演变的条件同样是研究的重点。这就归结到一个根本问题,即构式的(部分)能产性问题。⑩能产性就是指构式实例化的能力,换个角度看就是实例化的条件和限制。这又跟实例表达中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或不可接受性直接相关。也就是说,构式压制、构式的能产性、构式的可接受性,大体而言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三个侧面。在论及能产性和构式压制的关系时,Suttle &Goldberg(2011)认为:“能产性和压制两者指的似乎是同一现象,至少在它们被用于短语构式时如此。就一个构式能够压制新词语而使它出现在构式之中而言,这个构式就可以被认为是能产的。如果说两者有所不同的话,也许是研究者强调所生成的短语显著异常这一面时,就用‘压制’;而强调所生成的短语不够显著的一面时,则用‘能产性’。另外,在讨论形态构造问题时,文献中倾向于使用‘能产性’而不是‘压制’。然而,能产性和压制之间理论上有无任何有意义的区别,并不很清楚。我们将交互使用这两个术语。”而构式压制能否成功、合适程度的高低也就是能产性的大小,必然呈现出可接受程度的差异。当然也不意味着三者之间就没有差别,如果从认知语言学“识解”的精神来看,“构式压制”凸显的是构式扩展的机制和过程,“能产性”凸显的是构式扩展的路径和方式,“可接受性”凸显的是经过扩展的不同层级和实例的构式的合式程度及其表现。因此人们在研究用变和演变及其关系时,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做理论和实际的探讨。 在分析用变和演变的过程中,构式压制的基本机制成为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现在讨论构式压制的文献,基本上都将转喻(metonymy)作为基本机制,如“转喻是压制的认知基础,构式义与词汇义相互压制关系实际上是转喻使然”(李勇忠 2004b)。其实,隐喻和转喻这两种认知机制在构式压制的过程中都发挥了根本作用,只不过有时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什么样的压制机制,而在于如何对压制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能产性/可接受性做出有效而充分的说明。如上面所述的“程度副词+名词”,很多学者就是从转喻(以及相关的去范畴化/非范畴化、转类、活用等)角度来认识的。这里的关键是为什么有的名词能够进入这个格式,有的不能;有的进入后可接受度高,有的很低;有的很容易构造成活的语境,有的很难;有的语体、文体、人群较多使用这种结构,有的则较少。这样的多样性表现之中是否存在着某种一致性的原则?这样的探讨会引发一系列的新问题。一个现象的语言学价值的高低,与它促发的语言学讨论和思考的广度和深度相关。又如对汉语双及物构式(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而言,下面各例的可接受度不一样(引自袁毓林 20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