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文艺理论 >

从文艺社会学看中国文论30年(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 周平远 徐春 参加讨论

    
    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理论界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对象的泛化、学科边界的模糊和学科独立性的动摇,导致了学科性质的困惑和学科前景的迷茫。正基于此,我才一再强调:为了协调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间的紧张关系,更为了应对当下中国文学/文艺/文化实践所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谋求文艺学在全球化语境中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的思路和可能,重建文艺社会学是必要的。
    对于当代中国文论应该走“辩证综合”的创新之路,我深表赞同。并认为,重建文艺社会学的也应该坚持“辩证综合”的基本原则,致力于建设一种具有具有“多维论”性质的现代文艺社会学。
    何为多维论形态的现代文艺社会学?
    对此,有必要从厘定文艺社会学概念本身开始。
    首先,从理论层面说。作为文艺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文艺社会学理论形态、学科定位、研究范式,其实具有多元性和不确定性。正如西尔伯曼的代表作《文学社会学引论》(1981)开首所言:无论是在手册、百科词典或普通词典中,还是在有关文章或论著中,都难以找到对“文学社会学”这一学科定义的确切解释。因此,“它一度从属于艺术社会学,一度从属于文化社会学,一度又从属于文学理论、文学学或知识社会学、阅读社会学或文明建设社会学,并在其中加以讨论。”[6]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却把这一问题简单化了。在国内文艺社会学研究中,一般皆认为:所谓文艺社会学,即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文艺现象。
    问题在于,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文艺现象固然是学科交叉的结果,但,是否存在着另一种交叉,即:用文艺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
    从理论上说,学科之间的交叉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文艺现象,固然是一种“交叉”;但是,运用文艺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同样也是一种“交叉”。这是学科交叉性、边缘性、跨学科性的又一维度。
    事实上,第二种交叉不仅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何以在“文学研究”基础上,能孕育并生长出“文化研究”了。
    但是,这后一维度的交叉,长期以来却为我们所疏忽。直到文化研究如日中天的2001年才有论者提出:不仅要用社会理论来解读文艺现象,同时也要从审美的、文艺学的角度解读社会现象,用审美现代性来反思现代社会。[7]
    主张用文艺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社会问题,实际上也就打破了文艺社会学在方法论问题上的“一边倒”和“依附论”。它不但表现出一种文艺学学科的理论自觉和自信,而且为作为跨学科的文艺社会学学科重建,展示了一种新的路径和可能。
    其次,从操作层面说。己故著名美学家蒋孔阳曾将文艺社会学的根本特点,界定为对文学艺术和社会历史的“关系”研究。这一界定是精当的。无论是本质研究、价值研究、过程研究,还是创作研究、阅读研究、文本研究,无不穿行于这种“关系”的网络之中。
    但是,就是在这种“关系”研究中,其实也同样存在两个不同的维度、方面或侧重点。即,究竟是“文学—社会”研究,还是“社会—文学”研究。这二者之间的区别,用埃斯卡皮的话来说就是:“对处于社会之中的文学的研究和对文学中的社会的研究”。[8]
    如果说,“对处于社会之中的文学的研究”,即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文艺现象,属于“文艺社会学”;那么,“对文学中的社会的研究”,即,用文艺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应该如何命名?是否应命名为“社会文艺学”?
    显然,就学科交叉而言,“文艺社会学”和“社会文艺学”可以也应该并行不悖。
    事实上,作为一门交叉性边缘性学科,一直就存在两种不同的文艺社会学。国内关于文艺社会学的学科定位,有“美学”说、“社会学”说、“文艺学”说等。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文艺学”说。国外的学科定位,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学。
    而且,即便是同为社会学定位,其中也还可以有不同的理论预设、价值立场和方法论原则,并因此而形成不同的学派。正如西尔伯曼所强调:“究竟从哪种社会学的立场――如从历史的、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证主义的、新实证主义的、批判的、经验的、功能主义的以及行为主义的等等――来阐述这一问题”。[9]
    如果将偏重于“文艺”的“文艺社会学”定位于文艺学,那么,偏重于“社会”的“社会文艺学”则应该定位于社会学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大致也就相当于“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关系。而后者,恰恰便是国内学者所批评的那种“没有文艺的文艺社会学”。其实,这种批评乃是一种“越位”。因为它混淆了两种不同的文艺社会学。
    以这种立场和视野来看文艺学的“越界”问题、“边界”问题,也许,我们的态度将会辩证得多也平和得多。甚至,可能会发现它其实不是个问题,或者说是个“假问题”、“伪问题”。
    当然,以同样的立场和视野来看文艺学的“非学科化”、“去学科化”问题,我们会发现,这种姿态不但显得矫情而且完全多余。因为,就国内文艺学业内人员所从事的文化研究而言,并没有超出“文艺社会学”或“社会文艺学”的范围。在文艺社会学或社会文艺学的理论平台和学科框架之内,他们完全有施展抱负和拳脚的空间。
    在明确了文艺社会学的不同学科定位以后,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同一学科定位的文艺社会学,也还可以有不同的理论形态。
    对于20世纪西方文艺社会学研究,国外一般将概括为两大流派:“经验的”和“辩证的”(齐马)、或“经验的”和“批判的”(科勒尔)、或以实证主义为依据的“具体—经验性的研究流派”和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一般理论流派”(达维多夫)等。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流派”(达维多夫语)或“第三条路”(亚历山大语),即“综合的”。戈德曼的发生结构主义,便是对实证与辩证、理解与解释、结构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进行综合的有意义的尝试。皮埃尔·V·齐马旨在建立既是“经验”的又是“批判”的“文本社会学”模式,霍加特强调“品质阅读”和“价值阅读”辩证统一,同样立足于“综合的”立场。
    我认为,重建文艺社会学,便应该有上述不同的理论向度和路径。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杰弗里·亚历山大将社会学理论分为“具体理论”和“一般理论”两种形态。而“一般理论”中,由于理论既产生于对“真实世界”进行科学研究之前的非事实或非经验性思考过程,也可以产生于这个“真实世界”的结构。因此,“非事实性的”、理论性的、先验的,和“事实性的”、经验性的、经验的,便构成了社会学理论的两大科学传统。而这两种“不同的、经常对立的方式,恰巧是当代理论争论的全部内容。”[10]
    文艺社会学自然也具有 “一般理论”和“具体理论”之区分。而文艺社会学“一般理论”的两大流派,显然也植根于社会学理论的这两大传统。因此,首先是必须正视和承认:一种不受时空限制的无所不包的文艺社会学理论,是不可能的。它应该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和学术范式。它既可以“一般”的,也可以“具体”的;而在“一般”的或“具体”的当中,还可以有形形色色的不同学派。因此,具有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必然是也应该是“多维”的。
    立足于“多维论”的理论立场,建设多元化、多层化、多样化的理论形态,是重建文艺社会学所应取的基本思路与策略。
    “实证的”理论形态旨在“说明”世界,以价值无涉、道德中立姿态谋求“处方性知识”,表现为“知识话语”。“批判的”理论形态重在“评估”世界,坚持理论立场的政治性和价值观的导向性,表现为“意识形态话语”。而“综合的”理论形态则试图通过对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技术功能和批判功能、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辩证综合,在“说明”的基础上“评估”,并进而导向“改变”世界的努力。
    在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的历史转型和全球化语境中,重建文艺社会学有着广阔的理论空间和实践空间。这,应该成为中国文论30年给我们的有益启示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