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消费是文学书写中具有普遍性、广泛性的内容对象。文学书写消费,在反映、揭示和造就、传播消费文化的同时,自身也汇入了消费文化体系而成为其有机构成。在本质上,文学书写消费是文学话语而不是消费文化话语。文学书写消费具有显著的话语性状:普遍、广泛的存在容量,局部、片段的存在样态,渗透、穿插的存在机制。关联于上述价值功能、本质属性、话语性状,文学书写消费的技艺策略集中体现在叙述时间、叙述距离、叙述投影和叙述声音等方面。 关 键 词:消费文化/文学本质/话语性状/话语策略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消费文化的文学书写批判”[项目编号:15NDJC049YB]、湖州师范学院2013年人文社科预研究项目“20世纪中国文学消费书写”[项目编号:2013SKYY1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昌忠,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艺术地反映人类生活的审美形式。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外在的物质生活还是内里的精神生活,也无论是形而下的具象生活还是形而上的抽象生活,都被作家邀约进了文学书写领地。在这其中,人类的消费生活无疑占据着醒目的位置、拥具着较大的比重。消费,不仅是人类维系肉体生存的根本保障,也是人类满足心理欲求和精神意念的基础行为;同时,消费还是传递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内容和生存、人性、人情等人生内容的重要载体。正因为如此,波德里亚指出:“消费是一种积极的关系方式(不仅于物,而且于集体和世界),是一种系统的行为和总体反应的方式。我们的整个文化体系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前言1)。文学是人学,反映和表现人的消费生活是文学书写人的重要举措。文学话语中的“消费”,既有消费行为、场景、对象,也有消费心理、欲望、体验,它们一方面达成了“人”的内容,另一方面也构型了人所置身的社会的内容;更重要的是,经由作家的审美处理和提升,经验中的消费已经转化为文本中的消费,作为审美元素散发出美的品质和气息。由于消费行为自身的丰富性和消费活动承载的意义的多维性,文学书写消费呈现出了复杂、纷繁的态势,甚至出现了或多或少背离文学书写(审美性、文学性书写)的情形。文学话语对于消费的书写,自有其符合审美理想的原则要义和范型规约,诸如文学书写消费与消费文化的互动、互生关系,文学书写消费对文学审美本质的忠实和捍卫,文学书写消费相较于其他对象书写的话语独特性,文学书写消费的话语逻辑、文本构成和叙事策略等。 一、为何书写:文学书写消费与消费文化的内在关联 “消费所体现的并不是简单的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们试图在物品中、并通过物品的消费来建立彼此的关系,物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对它的消费构成了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进行内在区分的重要基础”(罗钢,前言34-33)。也就是说,人类消费不仅涵纳并受制于文化规约,而且也体现、显示出文化规约,自身也因此成为了文化事件、文化行为。“任何消费,都不是纯粹生物性的活动,而是文化的活动,烙上了文化的印记”(王宁,“序二”3)。消费文化指的就是人类消费所承载、蕴含的文化。文学是以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为反映对象和处理题材的审美形态;以文化为视角,文学是在表现、阐释并生成、传播人类文化的过程中营造审美品格、达成审美效应的。作为人类精神的聚形和心灵的结晶,文学本身就作为重要的文化产品,丰富、生动着人类文化。消费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维度,文学对其加以书写,自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对于消费,文学不仅仅是将其视为物质事实,更是将其看作文化事实加以书写的。在很大程度上,文学书写消费,是对消费文化的书写,这其中既有对消费文化的反映、揭示,也有对消费文化的造就、传播。当然,文学书写消费自身也汇入了消费文化体系而成为其有机构成。 消费除了具有满足人类生理和生存需要的“使用价值”外,还承载、寄托着波德里亚所说的符码价值、象征意义。在具体的消费行为中,消费主体一方面通过对物质化、实体化的消费对象的消费满足生理和身体的需求,另一方面则通过对消费对象精神性、抽象化的文化意义、文化价值的消费获得意念、心理的满足。与实用功能不同,消费的符码价值、象征意义不是直接、确定和可感可知的,而是内蕴、暗涵性的,它是消费主体主观意识、心理领会的结果。为了使消费者认知、体悟继而认同、接受特定消费样态的文化价值、文化意义,就需要对该价值、意义加以揭示、阐释。正如布尔迪厄所指,消费者大众“主要期望各类表征及指导他们的惯例,使他们能够‘朴素地’相信被表征的事物”(46)。迪克·海布迪奇对于怎样生成、传播消费的文化意义有过精辟分析:“一个解决的办法或许是从物转向文本[……]在这个模式里,物被重新带回到与其关系网络的联系中,该网络更为广泛,然而又不那么具体、不那么连贯,它本身就足以赋予该物品秩序和意义”(505)。从古至今,一直不乏说明、诠释人类消费的文化价值、符码意义的渠道和途径,传统的如教义、故事、民谚等等,现代的如广告、影视、网络等等。尽管举措和途径很多,文学书写对于消费文化的生成和传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作家在把消费作为题材对象纳入笔下的开始,也就是对其文化意义、符码价值进行揭示、说明的开始。文学书写消费,不是仅仅为了照相式地机械复制消费现象,而主要是为了服务、服从作品主题、内涵、人物等内容要素的表现和审美品格的生成。这就使得文学话语中的消费,在认识论层面附着了与作品主题、内蕴相对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生存、人性、人情等等符号价值、意义。文学话语中的消费是现实消费的原型和投影,所以文学书写所揭示、展现的消费的文化意义和价值,也同样适用于实存消费。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文学书写消费揭示、阐述了消费文化。 作品的主题、意涵,无不是作者对生活“叙述干预”的结果。这不仅指对生活意义、价值的掘取、提拎和呈现、张扬,还指对生活意义、价值的生成、构建。就文学书写消费而言,当特定消费被作为作品思想主题、内涵意蕴的提取对象和支撑材料加以利用、处理时,自然有这一动机下的意义、价值被勘探出来。因为是经由文学书写才得以显现、确立了的,所以相对于纳入文学文本前的原生形态的消费而言,文学书写所发掘、勘探的意义、价值,就获具了生成性、建构性;或者说,由于作家的文学书写施与了消费新向度的文化意义、文化价值,从而创生了消费文化。作家之所以要书写消费,是因为作家在现实社会要提倡、推行他们在作品中给予正面评价的消费生活而抵制、排拒给予负面评价的消费生活。无论推介还是拒斥某种消费,作家都着眼于消费的文化意涵、符码价值来展开、实施,其实质是对某种消费文化的提倡与抵制。因而,作家书写消费的现实功利动机,在于传播从特定消费中发现、掘取与创建、生成的符码价值、文化意义,也就是传播特定的消费文化。 文学书写消费,发布、投递着特定群体、个人的消费意识、欲求和心理、姿态。所以,文学对于消费的书写或者书写消费的文学文本,本身就融入了消费文化的机体、具有消费文化的明显表征和内在实质。文化有着积极的能动性,一经形成便对人类具有了规约、制衡作用。消费文化所要规约、制衡的,主要是人类的消费活动。“消费活动是消费同仁联合建立价值体系的过程[……]消费活动乃是以商品为媒介,使人与事的分类流程中产生的一整套特定的判断显现、固定的过程”(63)。道格拉斯、伊舍伍德的这一论断表明,在某一消费文化的“覆盖”范围内,只有遵循、符合它的指令、要求的消费活动才是合理、合法的,因而也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另外,消费文化还要规约、制衡关联于消费活动的别的人类活动,使这些活动依附、投合、顺应于它。文学书写消费作为服务、配合于消费文化的话语行为,也要受制、依附于消费文化。事实上,文学书写消费,总是作家置身的时代、国家、民族、地域、阶级(层)等等的消费文化的显影。这既反映在作品传播的消费价值、宣扬的消费观念、推行的消费现象等内容要素总是投合、顺应于时代的消费文化,还表现在书写消费的话语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暗合于社会消费文化的规制——消费社会文学书写消费的碎片化、拼贴化、即时性,即是后现代消费主义文化支配、作用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