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论研究及其反思 近年来,罗钢集中研究王国维的诗学思想,力证其与西方古典哲学之间的渊源关系。罗钢从思想来源和“情景”话语结构上对王国维的“意境说”和王夫之的“情景论”进行比较,认为王国维以“主客观统一”为核心的“情景交融”论并不能真正代表中国古代诗学的审美最高境界,并指出王国维的意境说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主客二分的思想,在处理“情”与“景”的关系中显示出二元对立的色彩,而王夫之的理论更多体现了中国易学传统和天人合一的独特经验。[9]罗钢还以王国维对“讽喻”的翻译和将这一概念运用于中国诗学系统中为例,批驳了学界不顾西方诗学观念与其特殊的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偏执于寻求西方诗学概念的普遍适用性的现象。对中西方文论话语共通性的反拨,显示了罗钢对中国文化在以西方话语系统为中心的世界文化中的异质性的强调。[10]李春青与“王国维‘意境说’实际上是对德国古典美学的继承”的观点进行对话,指出在承认王国维、宗白华的“意境说”接受来自德国古典美学的重要影响的前提下,如何判断这一重要美学与文论学说的理论实质,给予其恰当的理论定位——弄清楚它究竟是属于西方美学传统的还是属于中国美学传统的,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入思考与反复斟酌的问题。在确定“意境说”的理论归属时,其所指涉的中国的美学经验应予以高度重视。中国现代美学中“意境说”的话语建构过程对于我们今天选择美学与文论研究路径具有重要启发意义。[11] 范畴研究是古代文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张晶剖析了中国古代诗学中“偶然”论的审美价值意义,对“偶然”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建构、中国诗歌审美价值生成和诗歌创作方式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他枚举了陆机、钟嵘、刘勰、谢榛、叶燮等人的“偶然”论,指出“偶然”在中国传统诗学的实质意义在于文学创作主客体的互动以及非重复性。如陆机《文赋》中“天机”概念的提出;刘勰则在佛教“色”、“空”命题的影响下将物、色生命化、宇宙化,从而达到“感”与“物”的统一;叶燮对才、胆、识、力的阐述强调了创作主体的修养,但诗人的积淀能否最终落实与创作,依然要靠“偶然”之契机。其文对“偶然”在中国传统文论中诗学内涵的考察对诗歌文体独特性的思考提供了良好的借鉴。[12]侯文学研究了“奇”这一范畴的生成演变及其诗学内涵,指出“奇”与“正”经历对举、相生、互为表里的变化。具言之,周代是“奇”作为社会价值范畴的历史与逻辑起点。相对于周代传统的“正”、“常”秩序而言,“奇”是表示新异因素和破坏力量的负面价值判断。春秋后期的礼乐松动导致“奇”的价值转向,“用之于吴越”的《孙子兵法》揭橥“奇”的价值内涵并重新确立“奇”“正”的关系,为后世诗论提供了新的理论支点;而《庄子》思想和屈宋作品则赋予“奇”以美学意义,完成“奇”由社会范畴向文学审美范畴的转化。魏晋六朝“奇”范畴的文学价值在于其与“俗”、“平”的对立,唐宋诗论中“奇”从风格评价转向诗法讲求,表现为生新、反常、不凡乃至险怪僻涩的审美趋向。自宋至明诗学以“平淡”、“自然”矫“奇”之弊,达成相互紧张关系的消解。[13] 一些学者对古代文论的研究作了批判性反思。刘方喜和杜书瀛两位学者在学术史的梳理中反思了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些问题。刘方喜以魏晋南北朝美学史研究为例,反思了中国美学史研究的格局性偏失,对将“诗文评”作为中国古代美学理论的全部提出批评。他认为,以作为“经学”的诗学为中心的朝廷美学、体例认知、文献格局、文化地理空间格局等格局因素需要在思考中国美学思想整体格局时被考虑进去,从而减少研究偏失。[14]杜书瀛细致考察了“诗文评”的发展脉络,从学术论著、研究对象和内容、学科术语与语码系统、实践活动和成果的数量观照“诗文评”产生的表征,然后从审美的自觉和文学的自觉考察“诗文评”产生的前提条件,认为审美意识的泛化及对文艺审美特点的认知为“诗文评”学科的产生提供了关键的依据。[15]杜书瀛还从清代众多文论家中拈出叶燮、金圣叹、李渔三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分别从诗论、小说评点和曲论三个方面对清代“诗文评”之集大成的特点予以系统论述。[16]刘文勇批评了中国文论研究中重议论而轻实证,偏好从比较视野入手谈当代价值而忽略传统小学功夫的现象,指出要解决学术“残疾”的问题,需要重新通过培养对中国文化传统的体认,进行学科规范,并规避学界急功近利的风气。[17]高宏洲指出,当代文学创作普遍缺乏传统文论资源的根基,造成这一段缺席的是近代以来文化传统的断裂以及社会生活、语言方式、学科变化等因素的合力作用。而古代文论事实上是有着丰富的可供汲取的创作养料的,要重新接续古代文论思想,“滋润式”的策略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方法。[18]胡疆锋则以嘉庆壬戌年会试为引子,辨析了传统知识制度和中国古代文论的关系,认为在传统知识制度中,权力渗透到整个知识生产过程中,对学术自由和学术独立造成了限制;而晚近由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西方知识制度的进入,使现代知识制度得以建立,这对中国文学理论的建立有保障和制约的双重作用。要保持学术自由,既要防止文学与权力的合谋,又要规避学术制度化、职业化带来的学术市场化机制。[19]姜勇从社会文化角度对中国古代文论资源进行反思。他回溯了文史哲合一的轴心时代的“大文论”传统:“文”观念的形成与泛化对大文论格局的形成有着哲学本体论的建构意义;“道”、“虚气”、“性感”等范畴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学批评的文论母体和理念基础;诠释学范式的建立则为后世诗学的价值倾向提供了模本;“象思维”直接规定了中国文学的审美旨趣。“大文论”种种不同于西方文学理论以及当代学科化的文论研究的自身特色,为中国文论解决理论困境展现出强大的召唤力。[2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