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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和阅读的政治——漫议“西方”、“现代”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体系的调整(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评论》2013年6期 王侃 参加讨论

    
    严格说来,余华、莫言在法语世界获得的成功要超过他们在英语世界的收获。一方面,《兄弟》或《丰乳肥臀》的法译本,由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够充分重视原作中特有的文学因素和其中裹挟的文化因素的传递,因此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译文在语言和风格上的忠实性”⑦,另一方面,实在也是因为法国文学中的“拉伯雷传统”使法语世界拥有对“粗鄙修辞”或“粗俗美学”的接受能力与消化能力。因此,《兄弟》或《丰乳肥臀》的法译本相对较多地用了直译甚至硬译。
    但英语文学却有着不同的历史传统与美学取径。于是,像《兄弟》和《丰乳肥臀》这样具有“粗鄙修辞”和“粗俗美学”的作品在进入英译程序时就会受到远胜于法语的严格限定。例如,余华《兄弟》开篇两章即有长达几十页的有关“厕所偷窥”的描写,并在其中密集地使用诸如“屁股”(两章中共计出现121次)等关乎女性下体的语汇;余华有显而易见的对于“恶俗”的有意为之,而这种“恶俗”因设在小说开篇且占有大量篇幅而使阅读者对之有“扑面而来”之感。然而,这种“恶俗”在英译本中被进行了显然是刻意的修饰,同时,译者还设法捕捉英文里描绘女人臀部的同义词,交替使用,以避免一味的“butt”下去,从而,余华在密集使用“屁股”一词时显见的刻意反复以及在这种刻意反复中追求的“粗俗”、(黑色)幽默效果被模糊和被削弱了。⑧如果说,余华在这部小说中的色情笔调是其“粗鄙修辞”运作下的必需,那么,英译本的减“色”笔调则基本滤去了“粗鄙修辞”的总体风貌。显然,同时被滤去的,还有作者力求展现中国民间清浊混杂的生存状态的写作意图,至少被稀释了。英译中的这种“去粗鄙化”的改写,以及沿着这样的改写逻辑,英语文学的传统逐渐洇润其间,并愈益发散,最后,狄更斯的面孔便会在英译本中悄然浮现。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人们又开始热烈地谈论他的英译者葛浩文,谈论这位翻译家对于莫言的“不同寻常的帮助”。所谓“不同寻常的帮助”,一方面是指葛浩文长期不懈的译介使得莫言得以被西方世界接受,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莫言成为“作品被翻译最多的当代中国作家”,另一方面——在我看来,这是更为不同寻常的——是他对于包括莫言作品在内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翻译手段。
    有意思的是,葛浩文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坦承:“当我阅读莫言的作品时,我时常会想到狄更斯。”尽管葛浩文深知莫言所钟情和推崇的西方作家并非狄更斯,而是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及“另外一个‘老派人物’:以市井俚语冷嘲热讽著称的拉伯雷”⑨,然而,在葛浩文的翻译思维和翻译过程中,狄更斯才真正是一个巨大的、绕不开的存在。这不仅使他的译本——如英裔译家戴乃迭所说——“让中国文学披上了当代英美文学的色彩”,同时,因为狄更斯的存在,莫言小说中的“拉伯雷”在翻译中被抑制了,并且,同样是因为狄更斯,莫言的杂花生树、泥沙俱下的语言风格被端庄、优雅、华丽的译笔所驯驭,以致英译本的语言质量不断遭遇“胜过原著”的质疑。⑩
    但是,葛浩文的翻译手段里真正让人惊奇的还不是“狄更斯化”,因为译者的母语文学传统以及个人的文学倾向,不可避免地会是译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首选的凭藉,这是译界的通识,是可以理解的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接受的。真正让人错愕的是葛浩文所宣称的、在翻译过程中针对原著所进行的“重写”(rewrite)。德国汉学家顾彬说:“我发现葛浩文虽然声称他的翻译会忠实于原著,其实他根本不是。”(11)他曾这样谈论葛浩文的翻译方式:“葛浩文采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式翻成英文。他不是逐字、逐句、逐段翻译,他翻的是一个整体。也就是说,葛浩文对作者的弱点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把一切都整理好,然后翻成英文,语言比原来的中文更好。他多年来一直这样做,因而在翻译市场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因为如此,这些中国作家的作品被从英文翻译成德文,而不是从中文翻译成德文。”(12)也就是说,葛浩文的所谓rewrite,是在对原著进行心领神会式阅读后的改写,这其中包括对原著的句段、情节大面积地进行“拆卸”和“重新组装”,包括对原著在叙事、结构以及语言等诸多方面可能的“弱点”的修葺和美化,甚至包括对人物命运或情节走向的篡改——众所周知的一例是,莫言的《天堂蒜苔之歌》在葛浩文的译本里有一个“美国式的结尾”。
    葛浩文之所以采用如此这般的翻译方式,是在考量作者原意、读者喜好、市场需求、编辑建议和他自己的专业判断之后寻求到的一种平衡。乍一看,这似乎无可厚非。但当葛浩文在解释何以在翻译时对包括莫言在内的诸多中国当代作家的作品进行删改、拆卸和组装时,他的基于“专业判断”的答复竟然是:“我们不能让美国读者以为这是个不懂得写作的人写的书”(13)。这是让人更为错愕的地方。我推想,前揭《兄弟》的译本之例,余华在小说前两章刻意重复使用达121次的“屁股”一词,之所以在英译本被不断替换从而造成重复效果的消失,原因恐怕也是担心西方读者以为余华是个“不懂得写作的人”,至少是个词汇贫乏的平庸作家。
    至此,我们大致上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论断:中国当代文学在被翻译尤其是在英译的过程中被进行了强有力的改写;这些改写,跨度之大,断裂之深,歧异之多,在很多地方都越出了一般中国读者的想象。而整个西方文学界,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在内的各类文学评选机构,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审读、判断,几乎都基于这些被强力改写而成的译本。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当今西方文学界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的或褒或贬,是否都应该被我们质疑?那些基于译本——尤其是被强力改写的译本——的阅读而纷至沓来的种种判断,多大程度上切中了中国当代文学的肯綮?它们的可信度究竟有多大?倘如顾彬所说,中国当代文学的德译本(甚至其它语种的译本)往往是从英译本转译而来的,我们当如何慎重地看待、细察、探究这转译过程中发生的以讹传讹?当我们在翻阅《丰乳肥臀》、《兄弟》的英译本时发现需要不断地向狄更斯脱帽致敬,我们是否应该就此深思:西方文学界有关中国当代文学的纷纭之说,或许都不过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一次隐秘而欢快的美学自慰。
    顺便要说的是,中国当代作家是非常看重自己作品的英译以及在北美市场的影响力的。道理很简单:英语是当下的世界语,是唯一的“大语种”;而北美,则是当今西方世界的马首,它联手和率领整个“西方”,俨然是全球范围里一切价值观的诠释者和所有话语权的垄断者。进入英译,进入北美,是成为“世界级”作家并最终慨然降临于斯德哥尔摩的不二法门,这为无数当代中国作家所心知肚明。尤其是,如顾彬所说,中国文学的英译本往往是启动德语以及其他语种译本的电闸,中国作家倘能躺在这条传输带上周游列国,何乐而不为呢?在中国,我们听不到作家会像辛格、米兰·昆德拉那样对译者不留情面的批评,甚至轻微的批评都没有。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作家大多不具备阅读译本的能力(这不算什么错),而另一方面,“走向世界”的世俗焦虑,使我们的作家对翻译采取了基本放任的态度。葛浩文在谈到莫言与他二十多年蜜月般的“合作”时就说:最好的合作是不用“合作”。所谓不用“合作”,指的就是莫言在自己作品的翻译事宜上对葛浩文的完全放任。原因也很简单,葛浩文——这个原名叫哈沃德·戈德布拉特(Howard Goldblatt)的犹太裔美国人不无得意地说:因为他的翻译,一直以来都为莫言提供着“不同寻常的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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