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何谓“情理”? 小说的创作无论人物性格的设置、具体情节的安排都要符合“情理”,即要符合社会生活与人物性格、命运等的内在逻辑与必然规律。虚构仅仅是手段,目的是要达到更本质的真实——这关键就在于虚构是否符合“情理”。“由于现实世界中的人的面目、性格、言语、行为有其不可度越的生理和物理限制,小说中的人物亦必须服膺同样的法度。”(《小说稗类》267页)小说中人物的行为,与现实中的人物一样,要符合其自身的性格逻辑。 故而,第四十四回中,孔明在与周瑜议事时,将曹植的《铜雀台赋》改了两句,说曹操欲得江东二乔,借此激怒周瑜,陆澹安认为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再好色的人也不会将自己的心思告诉儿子,而儿子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做在文章里。同样,上级刘备明明知道张飞是个粗人,不懂政事,为何要派他去过问?而摆阵破阵、呼风唤雨之类,那就更是恶札,因为现实生活中无此情理。 由此可见,在陆澹安那里,虚构有一个标准,要符合生活的真相和逻辑,才能让读者感到可信。进一步,他反对向壁虚构的杜撰之作,倘若作者有“耳所闻、目所见”的经历,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往往能创作出入情入理的小说。 然而,在《三国演义》中,呼风唤雨、借东风之类因不符合生活的真相与逻辑是恶札的话,那么“张翼德大战长坂桥”呢?这是《三国演义》中的重要片段,仅仅通过“声如巨雷”的三次大喝,威武勇猛的张飞就活现在我们眼前。 第四十二回叙张飞守长坂桥事,书中说道:“乃挺矛又喝曰:‘战又不战,退又不退,却是何故?’喊声未绝,曹操身边夏侯杰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操便回马而走。于是诸军众将,一齐望西逃奔,……曹操冠簪尽落,披发奔逃。”一喝之威,竟能如此,似乎形容得太过分了?便算夏侯杰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受不住张飞的一喝,那曹操却是个久经大敌的人,老奸巨滑何至亡魂丧胆若此?无论如何,不合情理。(《说部卮言》304页) 按现实的“人情物理”来说,很难有人具有“大喝一声”惊得他人“肝胆碎裂”的威力。然而这样的写法,虽不具备细节的逼真,却如同中国画的遗貌取神,寥寥几笔,神韵俱出。那么,小说中,这样的神来之笔,是否应该保留? 剥茧抽丝,走向正鹄 侦探小说是小说中的一个独特门类,它含有“智”的因素。侦探的破案过程,往往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冷静的理智,通过科学的方式,调查求证、综合分析,用正确的逻辑推理,得出结论。探案过程荆棘丛生,亦充满探究的乐趣。 在《〈水浒传〉的研究》中,我们能看到陆澹安侦探“探案”的过程。首先,从细节入手,不放过任何微小的地方。《水浒传》的地名、官名、衣食住行、风俗习惯、方言俗语,他都花大力气考证。看似琐碎,却为我们提供了从细节进入历史的途径。他运用社会学的眼光,通过具体细致的考证,为我们钩稽出古代社会的史料,使得我们对古代社会的服饰、婚姻、家庭、道德观点、风俗习惯等有所了解,而阅读《水浒》也成了了解古代生活的一面镜子。正如陆澹安所说:“中国历代社会的风俗习惯,在统治阶级主编的所谓正史中,是绝对看不到的,倒是小说中还能窥见一鳞半爪。《水浒传》虽是叙述宋朝的故事,因为作者是元末明初人,而改编润色者又都是明朝人,所以书中描写的风俗习惯,可能有许多是元朝或明朝的,不能认为全是北宋时代的社会情况。可是我不管它是宋朝的、是元朝的,或是明朝的,能在一部小说中看到几百年前的许多风俗习惯,这总是可喜而不应当轻易放过的。”(同上279页) 其次,具体考证中,他重实证、重逻辑推理。在谈《水浒传》版本问题时,他并不迷信权威,而是在尽可能多掌握证据的基础上,细密考订,以历史进化的眼光,谨慎得出结论。关于《水浒传》的百十五回本,学术界向来存在颇多争议。胡适认为百十五回本是坊贾删节本。鲁迅则认为百十五回简本是现存各本中成立最早的本子,因为它最接近原本。可能由于《中国小说史略》体例的限制,鲁迅没有展开论述,仅用“以其用字造句,与繁本每有差违,倘是删存,无烦改作也”几句简短带过,胡适则认为这种说法难以信服。陆澹安则从百十五回本的回目与其他本子的区别、习见语言的不同及文字的对勘三方面细致考订,以历史的眼光,谨慎得出百十五回本的成立当在各繁本之前。这一考证过程既充满艰辛,又极富探究的乐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