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锤”“手术刀”与艺术的自然和“做” 这是个人的想法。我心目中好的理论文章、批评和评论的文章,应该是不做“法官的法锤”,而做“医生的手术刀”。别人能分析到三层,也已经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但你能分析到八层,还是得出这个正确的结论,结论当然没有变,没“法锤”敲的那一下,可以无法尘埃落定,但是现在我们作为文艺评论家的身份,我却特别在乎你的“手术刀”的水平,看你怎么样解剖它分析它。把比较简单的价值判断全部留给读者去作,不要越俎代庖,不要指定孰为好事孰是坏事,这是香花那是毒草,读者看完你的文章他会有自己的判断。尤其现在文盲很少了,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你只需要告诉他你判断的依据。所以不越俎代庖,不替读者做判断,让他自己做判断,是一种评论高手的风范。它取决于你的文章做得透不透。文艺评论家的本色就是在于你做分析的能力,但是可以预期,如果经过我这个评论家鞭辟入里的分析,你最后的判断肯定跟我一致,这才是最高明的。 在书法批评领域里也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观点,过去大家也不太去追根求源。比如书法学习里面遇到的问题最多,在认识上就会被呈现为一个文艺评论的问题。最早的时候,记得有一段时间大家都在说,今天的时风书法要强调艺术性,于是越写越别扭,越写越不自然,所以我不要这些功夫,就希望能自然地书写。所以在当时有过这样的批评:现在的展览作品不行,都是扭捏作态,都是按照一定的规范写。我平时写字不是这样的状态,我要自然,并且要以“自然”相标榜。 从美学境界立场来说,“自然”肯定是好的,“做作”肯定是不好的,这是常理。但你要知道,这个“自然”是指审美意境。在没有限定前提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一味讲物理上的“自然”,却是在害人,因为这等于告诉别人你不需要学习,不需要训练,三岁孩子随手涂抹最“自然”,但你能说他与书法有关吗?能构成书法艺术吗?当然不能。当时关于书法,是“做”还是“不做”,也有过一场争论。“自然”是关于美学境界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境界,这个境界不是指向技术,而是指最后的呈现效果。因此,越是平时练习的时候,盲目片面地崇尚“自然”,拿出来的作品必定是越不“自然”。反过来,你平时做足了功夫,越是不“自然”,最后你的审美境界可能是越“自然”的。评论书法作品时有人说书法不要扭捏,不要“做”,要“自然”。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没有不“做”的艺术》,就像一个孩子你要规范他、约束他,不让他野蛮生长,你让他读书识字,便是“做”了。学书法也是一样,一味要“不做”的书法,你最好不要写汉字不临帖,拿笔随便画。“自然”的审美概念一旦用错了地方,用到一个基本功的技术训练的场合上,就是一个完全的错误。没有不“做”的艺术,所有的艺术都是“做”的,无非你的审美境界是“做作”?还是通过你的努力,把创作的方方面面做得比较完整妥帖,最后你的审美效果是“不做”或曰“自然”的?但你的过程肯定是“做”的,你的手段肯定是“做”的,不“做”不成其为书法。 如果你没有理论基础,没有评论的基本功,你肯定觉得是呀,“做”好像是不对。但你稍微有一点评论常识就会明白,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