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理论新构 经过30余年大规模社会转型,在更为开阔的理论视野中,在转型的社会实践中,以及在中国特色的时代强调中,马克思主义文论在一些重要理论问题上取得进展,为它进一步的系统建构奠定了基础。这里,从提出问题的角度,对于文学理论的理论新建予以概述。 (一)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性问题 体系性问题在上面论及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哲学关系问题的实质时已经谈到,这里再作一些具体评介。这个问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曾热烈争论,争论的由来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论体系。正方即肯定马克思主义文论自成体系一方,对于体系的理解主要是对同一对象从不同角度、不同语境提出的看法、评价,理论观点之间,要有内在系统性与相互间的有机整体性,要能够形成统一的理论逻辑把握。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有董学文、朱立元、童庆炳、陆贵山、李衍柱等。反方意见源于他们所理解的体系须是论说自身所具有的体系,而且这体系须见于系统的论说之中,即是说,这应是文学理论论说的自身逻辑结构,而不是论说主体在其主导思想领域——这主导思想领域并不是文学理论领域——的论述中所体现出的思想结构或认知结构。持此体系理解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文艺问题的看法,多是些零散片段的论述、评价或话语,无法称为文论体系,它们的体系性主要是后来的研究者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进行的阐发。 正方与反方所持理解方法的差异在于正方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论之外寻求文论体系性,他们找到了经典作家的思想体系,因此进行了系统性确认;反方则到经典作家文论中寻找其结构性逻辑体系,他们没有找到,因此进行了非系统性确认。这一争论并没有在关于系统的理论深度上展开,但以正方优势告一段落。正方优势的获得乃是捍卫性的——如此重要的马克思主义文论怎么能没有体系,而只是“断简残章”呢?不过,捍卫乃是一种政治态度或伦理态度,并不能直接确认为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态度。 其实,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学术价值并不在于经典作家关于文学的论述是不是拥有体系性。因为按照正方的体系性理解,那是一种见于思想主体的思想体系的文论分享,即是说,有这一思想体系的人,无论他对于什么事物进行思考,那思考都自然是他思想体系的思考,或者说,是合于他思想体系的思考,这是不言自喻的事。无论是认知心理学认知结构的稳定性还是人格心理学人格结构的统一性,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不用说经典作家这样的伟大人物,就是一般常人,他们对于不同事物、人物的判断,也都可以在他们的认知结构与人格结构中找到延续的、反复操作的同一性。但这只是常识,并没有更深刻的理论意义。而按照反方观点,“断简残章”间找不到属于“断简残章”的逻辑结构,便认为“断简残章”没有体系,这显然是片面说法。这是因为思想表述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问题性表述,问题激发思想,使思想得以凝聚,而问题的提出,包括理论问题的提出,却总是当下性与实践延续性的,是此一时与彼一时、此一条件与彼一条件相互作用的过程,它们并不受思想的逻辑结构制约。如经典作家对当时德国工人党纲领的意见,对欧根·杜林在科学中实施变革的理论批判,对《新莱茵报》的评论,对美国工人运动的评说,回复《前进报》编辑的信,对德法农民问题的思考等等,这都是问题性的,这些问题间并没有思想的逻辑结构关系。但如果把这些非体系性的问题式思考从经典作家的思想体系中去除,那么,经典作家思想体系中最富活力的部分也就不复存在了。 体系之争的关键在于,争论马克思主义文论有没有体系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仅止于一种认定、一种按照体系概念的分类或者一种否定、一种缺乏论证逻辑结构的指认,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究竟有怎样的意义?正方如果不能从并无系统专著的经典作家文论中提炼出逻辑结构,找出其范畴关系,在“断简残章”的跳跃中发掘思维方法的特征独具的连贯性并理论地发现其现实延伸的巨大张力和现实意义,其进一步的建构价值是什么?反方如果不能从“断简残章”的非体系中找到理论的体系建构的契机,不能从中寻觅到进一步开掘的从体系中解束出的深刻的自由因素,不能从新的问题或研究中发现这些非体系的“断简残章”阐发现实问题的灵活的生发性及深刻的思想统一性,那么,其研究也只能是表面性的。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如果不突破简单的认定性研究,便只能使各自的研究止步于更深刻的理论探索之前。 (二)审美意识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前面论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文学理论关系问题时已就不同看法作过评介,这里,再特征性地作些阐释。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文学理论的基础理论。1980年代出版的各种文艺学教材中,意识形态性均被列为文学的本质属性。它生发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理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中距经济基础较远的部分,它的更深层的哲学基础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文学的意识形态本质是国内文艺学界长期共识的理解,但随着文艺学研究的深入,一个问题被提出来,即意识形态性是哲学、道德、宗教和艺术的共有本质属性,那么,使艺术成为艺术、使文学成为文学的特殊性又何在呢?钱中文综合了当时美学与文学的研究成果,参考前苏联关于艺术本质的讨论,认为把审美性与意识形态性结合起来探讨文学第一层次本质,既坚持了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这一一般本质,又突出了它的审美特殊性。于是就有了审美意识形态这一说法。童庆炳、王元骧、朱立元、王向峰等也对审美意识形态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多方面研究与论证中,审美意识形态作为文艺学的一个核心命题被确认,并在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被专章阐释。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建构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坚持,同时又是结合中国文学实际情况及文学理论建构实际情况所作的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的努力。这里深蕴着中国特有的文艺与政治、文艺与伦理、文艺与社会文化以及文艺与社会生活实践的关系。文学政治工具论被否定后,文学自律性突出出来,其审美属性因此受到重视。但任何社会领域的自律都是相对的,它不可能割断与社会生活的整体性联系,也不可能割断与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联系。这种相互作用的关联性通过意识形态体现出来,并通过意识形态渗透到各生活领域。因此,审美意识形态论,既体现了文学自律的理论成果,又延续了文学与社会生活各领域密切关联的历史规定性。此外,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对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的创新,它触及意识形态的现实生活形态。在现实生活中意识形态根据它所渗入的不同生活领域的不同情况而表现出领域特殊性,成为合于领域特殊性的特殊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不是悬浮空中的稳定不变的概念,也不是柏拉图式的可以随时把影子投向世间的天国里的理式,它总要现实具体化,也就是见诸意识活动。意识活动是意识形态的社会形态及日常形态,同时意识形态又规定着个体及群体意识的形成与演变。这种理解也合于通常所说的意识的特点,作为生活反映的意识总是具体生活的意识,生活千变万化、千差万别,决定着生成于生活的意识的差异性。因此,在理解与掌握意识、意识形态普遍性的同时,也要理解与掌握意识、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及其相互转化的特殊性。审美意识形态论从普遍性与特殊性上为意识形态论的进一步思考提供了新的理论思路。再有,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审美论的一个理论发展,此前的审美研究,研究审美共性、审美社会性、审美实践性、审美规律性等,大家都面临一个美感及审美交流的融通性问题,即一定文化圈、社会圈、社会群体圈,均有一种在审美中可供融通的类似于整体性场域的东西,而融通也好、场域也好,其实都有无所不渗入的意识形态在发挥作用。即使是非意识形态领域,如自然科学领域,也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审美意识形态论,把意识形态属性与审美相结合,系统性地求解了马克思主义审美论的有机整体融通论的难题。不过,审美意识形态论也同时面临着如何深入的问题。这是因为,既然审美意识形态问题被文学理论地提出,而且是在当下社会变革时期提出的,它就不可能被作为一个内涵既定的概念去简单化地处理,而须深入当下意识形态的变化中去。如对经济改革带来的经济基础的巨大变化及由此变化引发的意识形态的重要变化,就应予以审美意识形态的研究,并把相应的文学及文艺学演变纳入这变化着的意识形态中去考察。毫无疑问,当下社会生活及理论建构的很多重要问题,都发生在意识形态的变化之中,尽管一些理论研究谈到这类问题,但与意识形态地研究和论述这类问题不是一回事。在意识形态包括审美意识形态正发生重要变化的历史时期,意识形态论及审美意识形态论要避开概念化的老路,不能使自己所研究的核心概念蜕变为仅仅是一个空洞的称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