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件表义功能的实现过程 表义功能是指构件以它在独用时所记录的词的词义来体现构意。例如:“尖”字以“小”和“大”的词义会合全字之义,“小”“大”这两个构件承担的是表义功能。 综观整个汉字的发展历程,构件的表义功能有一个从产生到全面实现的过程。 殷商甲骨文时期,汉字构件的表义功能就已经产生。最早的一批字主要是用象形的方式来构造的,构件用与物象相似的形体来体现构意,承担的是表形功能。当这些字记词之后,就获得了词的音和义,当它们充当构件参构其他字时,就可以提供表义功能和示音功能。例如: (赤),以“大、火”会“赤色”之义,“大”本身描绘的是人的形象,但“赤”中的构件“大”承担的不是表形功能,传达的构意不是字形本身显示的“人形”,而是表达与“小”相对之义,承担的是表义功能。对于殷商甲骨文来说,由于如下两方面的原因,有些已经产生的表义功能暂时还处于隐性状态:(1)构件象物性的存在,使构件的表形功能处于显性状态,表义功能被掩盖;(2)具备了表义功能资格的构件未参与构字,其表义功能未被激活。这两个方面使得殷商甲骨文时期的构件以表形功能为主,表义功能还不占优势。从共时构形属性测查来看,甲骨文共有基础构件412个,其中可承担表形功能的有356个,可承担表义功能的有125个,可承担示音功能的有113个(郑振峰2006:33)。 西周时期,表义功能明显增多。有些传承字增加了表义构件,如“各”,甲骨文作 ,记录“到来”义,西周金文有的字形增加表义构件“彳”或“辵”作 ;许多新增字采用会义、义音的构形方式,如 等。这一时期,构件的象物性仍在,表形功能仍具有一定的能产性,西周时期新增的象形字有30个,但跟传承字相比,象形字所占比例下降了24.0%;而形声字却是西周时期比例高于传承字(黄德宽2014:220)。我们知道,形声字的义符一般由表义构件充当,从黄德宽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趋势:表形功能的构字能力在下降、表义功能构字能力在上升。 春秋时期,表义功能进一步增强。例如:春秋金文中用“金”作表义构件的字有50多个,像“鋁、鉤、鉉、錐、鐘、鍾、鐸、鑄”等,可见表义构件构字能力之强。这一时期,表形功能仍存在能产性,但构字能力已明显下降,新增的象形字只有“禺、丌、焉”三个(黄德宽2014:282)。在春秋金文1286个不重复单字中,表义构件出现1963次,表形构件出现936次,示音构件出现589次(罗卫东2005:29)。这说明在春秋时期,汉字构件已经以表义功能为主,表形功能居于第二位。 战国时期,表义功能全面实现。战国时期,象形构形方式基本不再具有构成新字的能力,这一时期的少量表形功能都是前一时期的遗存。就新增字而言,99%的新增字是形声结构类型,形声构形方式基本成为唯一的构形方式(黄德宽2014:359),也就是说,新字的构造已完全依赖于表义功能和示音功能。例如:秦简新出字“薪、貍、豻、拓、迸”(郝茂2000)等都是表义构件和示音构件构成的义音合成字。从构形属性的统计来看,在楚国简帛文字1887字中,表义直接构件出现1897次,示音直接构件出现1425次,表形直接构件只出现308次,表义功能居于表形、表义、示音三大构意功能的首位,而表形功能已退居末位(李运富1997:78)。 根据上边对各个时期构件功能参构能度的介绍,我们可以将表义功能逐渐发展为汉字构件主要功能的过程简示如下: 商代:表形>表义>示音 周代:表义>表形>示音 战国:表义>示音>表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