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家说:“‘余’可以是主格宾格而不能是领格。”似过于绝对。但“余”作定语的例子的确非常少见。在甲骨文中第一人称代词单数作定语的主要是“朕”。 “朕”表示单数,主要用法是作定语。但“朕”也可以作主语,这也是陈梦家未言及的。例如: 戊寅卜:朕出今夕?(《合集》22478) □□卜,贞:朕载?(《合集》20337) 丁未卜,王:勿令师黍,朕御?(《合集》4243) 庚辰卜,王:朕斀羌,不葬?(《合集》525)[3]23-26 喻遂生甚至还举出了“朕”作宾语的用例和疑似用例: ……贞,方出,……朕佑?五月。(《合集》39907) Δ己卯卜,壳贞,邛方出,王自征,下上若,受我……(《合集》6098) Δ……伐邛方,帝受我佑?(《合集》6273) Δ戊午卜,方出,其受侯佑?(《合集》6719) 喻遂生说:“比较例意为,敌方出动了,商王或将领去征讨,神灵会授予我保佑吗?准此,‘……朕佑’当为‘受朕佑’之残,此为‘朕’做宾语,亦仅此一见。”此为比较肯定的“朕”作宾语的用例。再如: 辛巳卜,王, Δ我受邛方佑?贞,弗其受邛方佑?(《英》551) Δ……卜,受方佑?……卜,弗受方……(《合集》20616) Δ壬辰卜,福 Δ己卯卜,王于来春伐 喻遂生说:“从比较例可知, 大致说来,殷商时期,“我”在功能上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表多数。“余、朕”表单数,“余”可作主语、宾语,很少作定语。“朕”主要作定语,有时也作主语。二者在作宾语这一点上构成对立,在作定语这一点上也构成对立。但以上这些分工和对立又往往不是十分严格的,时有“例外”。 降及西周,这三个第一人称代词的区别进一步模糊,或者说它们的功能有持续“泛化”的趋势。 “我”表单数已是很明确的事了。如: 夙夕召我一人烝四方。(大盂鼎,西周早期) 这是“我”为单数的确切例证。 据钱宗武考察,“今文《尚书》中自称代词‘我’用作单数凡74见”,“今文《尚书》‘我’用作复数凡122见”[4]115。可见“我”表单数已常态化了。 “余”除常作主语、宾语外,作定语不再是少见现象。这就与“我”相接近了。例如: 降余多福,福余顺孙。( 唯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 余弗敢乱余国致我考我母令。(五年召伯虎簋,西周晚期) “余”在传世文献中写作“予”,常作定语。例如: 畴若予工?(《尚书·舜典》) 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尚书·舜典》) 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尚书·汤誓》) 公!明保予冲子。(《尚书·洛诰》) 非予罪,时惟天命。(《尚书·多士》) “朕”,据钱宗武考察[4]116,今文《尚书》“朕”作主语凡20见,作定语凡33见。此外已有“朕”作宾语的确切用例,凡2见: 汝曷弗告朕,而胥动以浮言,恐沈于众?(《尚书·盘庚上》) 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尚书·盘庚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