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组,可让渡的领属关系。 当然,“的”隐现还会受歧义排解、韵律等因素的制约,比如“赵本山的爷爷”是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其中“的”的隐现论理应该具有可选性,但实际的情形是我们不会把“赵本山的爷爷”说成“赵本山爷爷”。这是因为如果“的”不出现,就会与同位语关系的“赵本山爷爷”混淆①,这时为避免歧义,“的”必须出现。因此虽然“赵本山的爷爷”和“赵本山的帽子”表面形式一样,然而其中“的”出现的条件和原因却是不同的,二者分属两种不同的结构。 指人的名词和表示不可更改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的名词相互组合成的领属结构多数都属于这种情形:在可能发生歧义时“的”必须出现;在不会发生歧义的情况下,“的”可以隐去。试比较: (12a)中的“的”必须出现,否则就会有歧解;而(13a)中的“的”在特定语境下可以略去,意思不会发生改变。因为“的”前后的两个名词“小丽”和“爸爸”不可能共指,从语义上可以排除产生同位结构的可能,因此即使“的”不出现也不会发生如上所说的歧义现象。 综上所述,可以将汉语普通话两种领属结构中“的”的隐现规律概括如下: (一)在不可让渡的领属结构中,“的”的出现是选择性的;而在可让渡的领属结构中,“的”的出现则是强制性的; (二)在不可让渡的领属结构中,“的”的实际隐现有时还受其他因素(如语义解读等)影响。 从上面的例子还可以看到,虽然可让渡领属结构和不可让渡的领属结构中都有“的”必须出现的情况,但是前者是由语义类型决定的,是一种固有的特性,而后者则是一种语境决定的临时特性。我们暂且将前者称作“语义强制的领属(词汇领属)”,而把后者称作“语境驱动的领属(语用领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