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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陈林同志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邵向东 参加讨论

    今天,在《中国文学网》的《百年红楼梦》论文精粹中读了陈林同志的一篇名为《驳周思源兼论当下主流红学》的文章。对于本文我有几点异议,提出来想与陈林同志商榷。
    首先,我想谈一下我对《红楼梦》的基本认识。《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它是一部文学作品。正如陈林同志在本文开篇自己讲的“学术研究必须坚持一条基本的原则,或者说底线,就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必须承认《红楼梦》的文学性质!无论是《红楼梦》作者的洪昇说,还是其他假说,都是主观的臆断,无疑是给当今红学添乱。至于“曹頫就是脂砚斋”那更是考据后的索隐,赤裸裸的附会!
    一,您说:“畸笏叟明确将小说作者指为曹雪芹,又称脂砚斋已死,还称小说迷失了不少回目;可是脂砚斋从未将曹雪芹与作者混为一谈,不但如此,脂砚斋在“甲午八月”写下的临终绝笔中明明白白地承认自己才是小说作者:“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这段话难道不是在说小说最后是由脂砚斋哭着完成定稿的吗?要知道,此时曹雪芹已经死去11年;并且从年代上来看,这条批语比畸笏叟任何一条批语的年代都要晚。”
    那么现在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这句话。
    这句话出自甲戌本脂批石头记,在首回那首著名的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之后,实录如下:
    能解者方有心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申)八日泪笔
    “能解者方有心酸之泪,哭成此书”的“哭成此书”无主语,是谁“哭成此书”呢?脂砚斋就怕别人误会紧接着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那“芹”为何“泪尽而逝”啊,很显然只要我们不断章取义很容易明白,芹是为著书而泪尽而逝的!脂砚斋也说是“书未成”吗!接下来脂砚斋又说:“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很明白脂砚斋的眼泪是为雪芹而流的。
    您说:“这段话难道不是在说小说最后是由脂砚斋哭着完成定稿的吗?”您这句话一个字用的很妙!哪个字呢?就是这个定稿的“定”字!如果脂砚斋是作者他怎么不完稿呢?退一万步讲就按你的理论“小说最后是由脂砚斋哭着完成定稿的”,那么,后四十回湘云为什么写丢了;柳五儿为什么写活了;待书为什么变成了侍书;胡州为什么变成了湖州;许氏为什么成了胡氏等等。如果《红楼梦》全书是一个人所作,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二,您说:“如果脂砚斋的批语可信,那么畸笏叟就是在撒谎;如果后者为真,那么前者就是在胡扯。请问周教授以及主流红学家们,你们如何在这相互矛盾的证据中取舍呢?你们又凭什么取此舍彼或二者兼用呢?我要强调的是:“脂批”在未经彻底辨伪存真之前,根本不可以作为考证的证据和推论的前提。”
    是啊,“脂批”在未经彻底辨伪存真之前,根本不可以作为考证的证据和推论的前提。脂砚斋的这条批语红学界不是已经破解了吗?你不屑一顾,那怨谁呢?
    三,您说:“从文本和史料两方面来看,周教授和主流红学家们的观点全都站不住脚。周教授称“小说不是自传”,可是小说第一回白纸黑字地写道:“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小说又告诉我们,这位作者就是青埂峰下那块“幻形入世”、曾经作为美玉挂在贾宝玉脖子上的石头。确切地说,小说真正的作者就是贾宝玉的文学原型。将作品与史料相对比,我们可以确认小说中的元春和探春分别是以江宁织造曹寅的长女曹佳和次女(二女皆为王妃)为原型,这是谁都无法以实证推翻的事实。因此贾宝玉的文学原型就是曹佳的弟弟。这是一个非常自然、非常合理的推论。然而曹雪芹却是曹佳的侄儿!周教授一定明确认识到了这种矛盾的情况,可是他和著名红学家蔡义江先生一样,不肯怀疑自己预设的、得不到严谨证实的结论,即曹雪芹是小说作者,反而提出了一个完全不自然、完全违背小说文本的论点:《红楼梦》不是自传体小说!正确的答案应该是:《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自传,这部自传体小说的作者不是曹雪芹!由于曹佳惟一长大成人的弟弟是曹頫,因此曹頫才是小说的真正作者,因此曹頫就是脂砚斋!”
    是啊,你说的很好!那原文的这段:“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 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 作者 】痴,谁解其中味?”如何解释呢?请注意“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那曹頫又该做点什么呢?唉!我忘了,你说他“定稿”!照如此说,曹頫也就是找了几个错别字吧!至于后四十回的问题,那简直是板上锭钉的事了!真要是依你的理论红学得倒退五百年!
    四,您说:“《红楼梦》近似实录 周教授又称小说“不是实录”,小说当然不是实录,可是从“石头”的自述来看,《红楼梦》的人物情节与作者现实生活有着非常密切、近似实录的关系:“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脂砚斋的批语更是言之凿凿:“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请问周教授和主流红学家们,曹雪芹哪里有资格和机会来体验“石兄”的生活,并撰写“石兄”近似实录的自传体小说呢?小说文本明明白白地将曹雪芹描写成一位高级编辑和传书人,你们究竟凭什么客观、可靠的证据不相信小说作者的白纸黑字,不承认贾宝玉的原型人物是小说作者呢?以我所见的资料来看,主流红学界没有任何一条切实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曹雪芹是作者,因此即使再多人坚持主流观点亦于事无补。”
    用叙事学分析《红楼梦》,我个人认为石头的这句:“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属于不可靠叙述!石头是在什么时间说了这句话呢?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石头是在什么地方说了这句话呢?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叙事时间和叙事空间都不可靠,这话准吗?再细致分析,依作者给石头设定的环境和角色去理解,石头确实就是他说的那样,他确实是亲睹亲闻,他说的是红楼梦中人物的“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记住,石头也是个文学形象啊!但从读者的角度理解这句话就不应该一样了!
    这就是我读了陈林同志的《驳周思源兼论当下主流红学》后提出的几点异议,不知可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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