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注“文学的质量”:审美阅读策略之二 彼得·威德森将近现代以来生成的、人文主义的、精英主义的文学观念称为“大写的文学”(Literature),将后现代以来生成的、反人文主义的、平民主义的文学观念称为“小写的文学”(literature)。前者以文学经典为标准,崇尚文学价值,重视文学的质量;后者抹平了文学经典与大众文化,甚至文学文本与非文学文本之间的差异,忽视文学的质量,强调文学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政治功能。具体而言,威德森指出,从1970年代早期开始,一浪接一浪的理论动摇了“大写的文学”,并改变了理论批评,其策略主要有两点:一是将“大写的文学”观念历史化、政治化,二是挑战作者主权、“文本自身”、内在“含义”和本质主义的“解释”等概念(31)。在他们看来,文学价值与作者的独创性、文学文本的质量无关,只是依赖于特定社会的话语—权力和机制/机构的设定;而“所谓的‘文学经典’以及‘民族文学’的无可怀疑的‘伟大传统’,却不得不认为是一个由特定人群出于特定理由而在某一时代形成的一种建构”(32)。 对此,我们不禁要产生疑问,后现代理论对“文学经典”和“文学价值”的解构到底具有多大的合理性呢?一时一地构造出来的文学经典或许可以认为是话语—权力建构的骗局,但是,那些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可以无限阅读的文学经典难道不正说明它们具有超越意识形态的审美和伦理价值吗?刘象愚认为:“经典应该具有内涵的丰富性。所谓丰富性,是指经典应该包含关于人类社会、文化、人生、自然、宇宙中那些重大的思想和观念,这些思想与观念的对话和争论能够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完善,参与人类文化传统的形成与积有益于人类生活。”(33)哈罗德·布鲁姆也指出,文学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的艺术价值,在于它的陌生性、原创性、超越性、普遍性等特质,“只有审美的力量才能透入经典,而这种力量又主要是一种混合力:娴熟的形象语言、原创性、认知能力、知识及丰富的词汇”(34)。可见,“把价值问题简化为权力与视角问题会落入相对论的陷阱”(35),文学经典或文学价值与意识形态之间不能画等号,因为它们具有超越话语—权力或意识形态的内在的判断标准,那就是文学本身的审美的、人性的和伦理的价值。 威利·皮尔在《经典构成:意识形态还是审美质量?》一文中有针对性地论证了“文学的质量独立于政治立场”的观点。通过对亚瑟·布鲁克的长篇叙事诗《罗梅乌斯与朱丽叶的悲剧史》和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两部题材相同的作品的比较,皮尔发现,尽管布鲁克作品的叙事立场与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的封建意识形态完全一致,而莎士比亚剧作所弘扬的人文主义理想与之格格不入,但是,后者反而成了文学经典。使莎士比亚剧作成为经典的真正原因是“文本因素”。首先,莎剧的语言更加复杂并富有创新性,其风格和语域更加丰富多变,映射着多重含义。其次,莎剧中增加了许多人物,增强了公共场景与私人场景、高等人物与低等人物、严肃与幽默之间的张力。再次,莎剧的叙事线条更加复杂,故事时间从布鲁克叙事诗中的九个月压缩为几天之内,从而深化和加强了观众的情感投入。更重要的是,莎剧的主题完全不像布鲁克叙事诗的封建道德说教,而赞扬了这对恋人的优秀品质,及其追求爱情、幸福、自由的虔诚和执着。由此证明,文学经典和文学价值并非一时一地的话语—权力或意识形态建构的结果,而主要来自于文本自身的审美质量(36)。 当然,皮尔得出“文学的质量独立于政治立场”的结论有点走极端了,因为好的文学与好的政治在对人类的终极关怀方面,在价值论和本体论层面尚有可以融通之处,但是,皮尔指出,文学文本自身的审美质量是构成文学经典和文学价值的主要原因,这个观点是有说服力的,它启示我们,审美阅读一定要关注“文学的质量”。我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切入,一是关注作品的艺术价值,二是关注作品的人学价值。 品鉴作品的艺术价值,最重要的就是要评估作品的审美独创性和典范性。康德说,美的艺术是只有作为天才的作品才是可能的,因为天才的作品不是根据预设的规则创作出来的,而具有独创性;但这种独创又不是胡闹,天才的作品同时又必须是典范,可以被别人用来模仿,并用作艺术评判的准则。关于独创性,我们要看作品是否开辟出新的题材、新的主题、新的人物、新的意境、新的语言、新的风格、新的文体、新的方法、新的技巧,但对这些创新层面的判断,必须以文学自身的美学传统和内在的发展逻辑为参照系,正如布鲁姆所说,一个作者的独创性就在于不断突破前辈大师们的艺术模式,在与既有模式的“竞争”中创立自己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关于典范性,指的是那些公认的文学经典所具备的具有示范功能的审美规范性,但是,这种典范性的获取与其独创性又是密切相关的,如左拉评论福楼拜时所说:“《包法利夫人》一出现,就形成了整个一种文学进展。近代小说的公式,散乱在巴尔扎克的巨著中,似乎经过收缩,清清楚楚表达在一本四百页的书里。新的艺术法典写出来了。《包法利夫人》的清澈与完美,让这部小说变成同类的标准、确而无疑的典范。”(37) 利维斯指出,伟大的文学家不仅为同行和读者改变了艺术的潜能,而且就其所促发的人性意识也具有重大的意义(38)。文学是审美的人学,它以“语言”这种极具穿透力的媒介来表达人对生存的感受、对生命的体悟、对现实的超越、对伦理的抉择,乃是“以心铸心,以心传心,以心感心,以心应心”的“心学”(39)。品鉴作品的人学价值,首先要把握作品中人物形象的独特的性格、命运和灵魂,其次要深入到作者本人的独特的情怀、个性和良心,最后触及到时代的心理、国民的魂灵乃至普遍的人性。总之,伟大的文学不仅具有审美的独创性和典范性,其最高目的还应当是使人类的道德获得提升,灵魂得到净化,人性走向完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