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建文学观念:文学是审美的人学 王元骧指出,“文学观念”是整个文学理论的核心,“是我们思考文学问题的理论前提,也是我们开展对具体问题研究的思想依据”(12)。从这个角度来考察,可以发现,“理论”为了实现其向外转、政治化和去审美化的目的,其重要策略便是打着“反本质主义”的旗号,解构一切传统的文学观念,并建构了自己的“建构论文学观”。“建构论文学观”主要包括三层内涵:第一,不存在普遍有效的“文学”定义。在他们看来,文学没有真正内在的、永恒不变的本质,而只是历史化、地方化和语境化的不断流变的概念。第二,不存在绝对正确的文学价值判断标准。特定时代中的特定人群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来确认文学经典,但这种价值判断决非“绝对真理”,因为“构成文学的种种价值判断是历史地变化着的”,而且与种种社会意识形态密切相关(13)。第三,文学研究需要向外转,并政治化。既然不存在文学本质或文学本身,那么,值得研究的就不再是文学的内部特性,而是建构它们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语境,即话语—权力或意识形态领域,“它的视野其实就是整体社会之中的那个话语实践领域,它的特殊兴趣则在于将这些实践作为种种形式的权力和行事而加以把握”(14)。总之,后现代理论家们关心的问题不是“什么是文学”,而是“是什么建构着文学”,其目的就是废弃文学概念,否定文学本身,从而为自己走向文学之外的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提供合法性证明。 在解构传统文学观念的过程中,这些后现代理论家和批评流派着力打击的乃是“自由人文主义文学观”。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直至20世纪上半叶,阿诺德、艾略特、利维斯等人遵循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精神,将文学定位为“人学”,确立人的尊严,坚持人性价值,崇尚对永恒真理、普遍人性和美的高尚沉思,优秀的文学作品被视为审美和伦理的最高成就。这种自由人文主义文学观认为,“研究文学会使你成为更好的人,会发展你的想象力,因此可以想象性地进入他人的经验,进而学会尊重真理和所有价值正义。”(15)但是,后现代理论指出,自由人文主义文学观至少存在四大问题:其一,他们对文学经典的选择受制于自己的偏好,局限于“已故白种欧洲男人”的作品。其二,他们总是按照单一的影响和风格传承来思考经典,“这是一种排他性的、父权制的思想结构”。其三,“人文主义学说主要从形式美学的评价立场来接近对象,忽视了它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16)其四,他们没有注意到,文学价值的评定实际上会受到特定社会中特定集团的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导权的操控。可以看出,后现代理论颠覆自由人文主义文学观的策略主要是“建构论文学观”,他们对文学本身的审美的、人性的和伦理的价值并无兴趣,更不想加以深入地研究。 然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后现代的种种大文化理论采取建构论的知识社会学和文化政治学的路径,试图解构人文主义文学观,到底有多大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呢?正如奥斯汀·哈灵顿所说,“社会理论把艺术品的价值归因于社会机制、社会惯例、社会感知和社会权力等语境不断变化的社会事实。但我们主张,社会理论不能从社会事实推出艺术品的价值,社会理论本身不能产生艺术品的审美判断。”(17)在我看来,建构论文学观对人文主义文学观的攻击打的只是一场避实就虚的外围战,“文学本身的审美的、人性的和伦理的价值”毫无损伤,并蕴涵着永久的魅力。相反,建构论文学观要把文学阅读引向文学之外的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领域,这跟我们过去将文学视为对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认识和反映又有多大实质上的差异呢?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学理论的倒退,是要让我们重走文学认识论和文学工具论的老路。 我认为,拨开后现代文学理论设置的重重迷障,“什么是文学”依然是一个真问题,答曰:文学是审美的人学。我们似乎已经忘却了那些最基本的文学常识:首先,文学是审美的。审美不是认识,审美判断是情感判断而不是逻辑判断,文学属于人文科学而不是社会科学,语言性、情感性、体验性、形象性、虚构性、想象性乃是文学最根本的属性。其次,文学是人写的和写人的。“作者之死”乃是某些后现代理论家炮制出来的一个弥天大谎,必将成为文论史上的一桩“丑闻”。文学的价值恰恰来自于具有独特个性的作家对特殊生存情境的感受,对历史、社会、人生的独特体验,然后以一种个人化的话语方式塑造出一个崭新的艺术世界。文学的本体不是社会历史,也不是意识形态,而是作为人生最终实在和根本的、有关个体心灵和生命的“情本体”(18)。“文学是人的灵魂学、人的性格学、人的精神主体学。”(19)人心、人性、人情,才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再次,文学是具有伦理价值的。康德说,美是道德的象征。钱谷融强调:“一切艺术,当然也包括文学在内,它的最最基本的推动力,就是改善人生、把人类生活提高到至善至美的境界的那种热切的向往和崇高的理想。”(20)总之,“审美”、“人”、“伦理”是文学的三大核心要素,重启文学审美阅读必须以此为突破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