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朗格说:“在诗作中见到的这种某一个别成分与整体结构之间的多样性联系,就使得诗展示出一种类似有机结构的特征。这就证明,一件艺术品也如一个生物一样,是不可侵犯的,假如硬是要将它的各构成成分分离开来,它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整个形象也就随之消失了。”(22)文学艺术的有机性源自行为本身所体现的生命性。生命形式的繁复多样,决定着任何抽象规则都不能对它做出限定。因此,对于文学艺术来说,那些抽象规则,诸如格律、对位、和声、透视关系、肌理等等,并不是最重要的,甚至也不是不可或缺的。格律只是对格律诗做出规定,没有格律,依然可以是好诗。从这个角度看,对于文学艺术,“游戏”是个蹩脚的比喻。游戏强调抽象规则,可以说,是抽象规则决定了游戏,区分了游戏的性质和类别。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离不开规约或惯例的约束,恰恰有可能脱离种种抽象规则。这些规则只是为文学艺术提出某些暂时性的要求,赋予某一时期、某一类型的文学艺术以特征,却并不能决定文学艺术本身。任何一条抽象规则都潜伏着使文学艺术趋于僵化的危机。规则本应有助于行为语言的表达,有助于生命的表达,而实际上,它却无法避免对千变万化的行为语言和生命形式构成限制,可能因此被抛弃。与“刚性”的抽象规则不同,规约或惯例则因为是范例性的,也就相对柔性和弹性,它赋予文学艺术以可传达性,同时,又使文学艺术葆有行为本身那种生机和活力,维护文学艺术的自由本性。 文学语言有两个主要来源:其一,也是首要的,是文学经典,包括中西方文学经典,这是读者在阅读文学经典的过程中习得的,是对文学传统的继承;其二是日常生活,这是在日常会话、日常交流中习得的。这两种资源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交流。一方面,由于文学语言、日常话语这两者分别处在文学和日常生活两个不同场域,享有不同的规约。日常话语本身就属于人的日常行为整体,和日常行为遵循同一体系的社会规约;而文学语言则处在一个特殊的场域,承袭了文学自身的传统,其惯例就势必区别于日常话语。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习得的语言经常被用于叙事作品中的对话,作为直接引语出现,虽然需要经过重新铸造才能融入作品整体语境。更重要的是,作家为了实现语言创新,一个最有效的渠道就是从日常话语中汲取营养,以此来打破旧的文化惯例,重造文学语言。由于文学语言将自己分隔于日常生活之外,与日常语言相区别,与行为语言日渐隔膜,慢慢就丧失了对行为语言记忆的召唤能力,丧失了对人的亲和力;日常话语则因和日常行为享有同一体系的规约,和日常行为有着天然的亲密联系,一旦经过改造重铸而纳入文学语言,在新的文学语言与行为语言记忆所构成的张力关系的整体背景上,它就成为有效的沟通桥梁,并对行为语言记忆产生更强的召唤力。 由于文学鼓励创新,个体习得语言形式及文化惯例的过程,就具有更多可选择性和创造空间,并且选择和偏移的方向也更多分歧,日积月累,文学也就繁衍出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家族相似”现象。文化惯例则是维系这个“家族”的纽带。文学样式变化多端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文化惯例不是抽象规则,它可以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被仿效、继承和改造,由此生成的新的文学样式尽管不断繁衍、变迁,却由于相互间存在这样或那样、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依然构成一个文学“家族”。与此同时,惯例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处于不断地生成、颓败和分化、迁移的过程。在文化惯例的延续与断裂之间,文学类型的边界就开始形成了,但这种区分又只能是相对的,其边界是模糊的、变化不定的。艺术形式及惯例的习得和演变也应作如是观。 作家个人对文学语言的学习和对文化惯例的习得,受到他的个性的影响。他总是从自己的个性出发,对语言形式及文化惯例做出选择和重塑。由于个性即一个人独特的行为语言,是个体生命与社会规约相互调适的结果,因此,反映在文学语言风格上,即个体生命与社会规约、文化惯例三者间的相互作用,也即个体生命与社会规约及意识形态、文学传统及文化惯例间的相互作用(23)。文学风格是不能仅仅依据某些语词的使用频率来甄别的,更为重要的是言语行为所体现的特殊“风味”,而这恰恰是由上述三者间的张力所造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伯恩斯坦说:“每种语言都有很多种说话方式和连贯框架,而且……这些说话方式,语言形式或编码本身随着社会关系形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24)譬如“五四”启蒙运动时期,知识者的个性得到解放,旧的社会规约对个体的约束开始被冲决,这也就同时对文学语言提出新的要求:抛弃文言及其惯例,向民间口语寻求更切近生命的表达方式,并因此酿成时代潮流。反过来,一旦文学语言及其惯例遭逢变革,并因此创造出新的语义空间,也将以新的方式召唤潜意识中的行为语言,进而造成个体生命与社会规约间新的冲突,使个体生命有机会获得更充分的表达。文学风格、文学形式的生生不息,就源于个体生命、社会规约、文化惯例三者间的张力,是三者关系不断调整的结果。 文学活动离不开体验。我们把参与日常生活活动称为“体验”,同时,也将文学欣赏称为“体验”。其共同之处就在于两者都涉及行为语言,是人的行为在世界中展开,将人与世界紧紧连接在一起,令人融入了世界、理解了世界、建构了世界,并且两者的融入方式和理解方式是相类似的。不同之处在于,生活体验是现实行为在现实世界中真实的施行过程,而文学体验则是对行为语言记忆的重新唤起,在想象世界中展开虚拟的行为,它因构建了另一个虚构世界并生存于这个虚构世界,从而不能不专注于这个想象世界和行为自身。文学体验的真义就在于文学以言语行为唤醒了人对行为语言的记忆。我们之所以强调体验对于文学创作的重要性,之所以强调文学阅读的体验性,就因为它直接关联着对行为语言的把握能力和转换能力。 文学体验即通过阅读作品语言,进而唤起行为之语言,展开想象的过程,是读者调动自己的行为语言记忆,构建并投身虚构世界的过程。他亲身体验到行为的活力,领悟了行为规约,进而领悟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性特征。作品在多大程度上把行为语言转换为言语行为,它揭示行为语言之力度和行为规约之深度,是衡量作品质量的重要尺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