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艺”含义的含混及文艺学问题 自从20世纪初“文艺”一词在我国文学界使用以来,由于学界对“文艺”和“文学”内涵理解的不同,“文艺”一词始终是一个定义含混的词汇。在实际运用中,有人用它指称文学,有人用它指称艺术,有人用它指称文学和艺术。到目前为止,“文艺”仍然是文学中一个意义含混的词语,其用法仍然存在混乱。同时,这种混乱又引起我们对什么是文艺、文学以及文学作为学科的理解。 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列有“文艺”以及数条与文艺有关的条目,解释如下:1.文艺:文学和艺术的总称,有时特指文学或表演艺术。2.文艺学:以文学和文学的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包括文艺理论、文学史和文艺批评。3.文艺批评:根据一定的美学观点对作家的作品、创作活动、创作倾向性进行分析和评论,是文艺学的组成部分。4.文艺语言:文学语言。在2001年出版的《中学生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关“文艺”的释义与《现代汉语词典》基本相同,即基本含义为文学艺术的总称,有时特指文学。在中国出版的主要工具书里,从总体上看对“文艺”的解释是类似的,但有时也有不同。例如在《辞海》的“文艺”条目下,“文艺”的释义同《现代汉语词典》中“文艺”的释义大体相同,但也小有区别。释义说:“文学与艺术的总称。有时也指狭义的文学。”释义的不同在于,什么是“狭义的文学”?如果说狭义的文学是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那么广义的文学又是什么呢?显然,释义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在中国另一部大型工具书《汉语大字典》里,“文艺”条目下的释义为“文学与艺术”,而且释义还引用鲁迅的《坟·论睁了眼看》和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结论中的句子作为说明。《汉语大字典》关于“文艺”的释义同《辞海》和《现代汉语字典》中的释义相比,去掉了狭义的文学,而指文学与艺术。根据“文艺”的这一释义,“文艺家”在《汉语大字典》中被解释为“从事文学艺术工作的专家”。由此可见,“文艺”在《汉语大字典》中的释义与其他工具书有所不同。中国重要的工具书对“文艺”解释尚且如此,在现实中对文艺的不同理解与解释也不足为奇了。 事实上,现实中文艺往往不是作为文学而是作为文学和艺术的简称或总称来理解的。例如在《现代汉英词典》的“文艺”条目下,其解释为:literature and art(文学与艺术)。由文艺组合的词汇如,文艺创作:literary and artistic creation(文学和艺术创作);文艺工作:work in the literary and art fields(文学和艺术领域的工作);文艺界:literary and art circles(文学和艺术界);文艺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 and art(文学和艺术理论);文艺批评:literary or art criticism(文学和艺术批评);文艺作品: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 (文学和艺术作品)。[13]不仅中国这部权威的汉英字典把文艺理解为文学与艺术,即使早在1931年出版的由马修斯(R.H.Mathews)主编的《马修斯汉英字典》,也把“文艺”解释为“literature and art”(文学与艺术),“文艺作品”解释为“artistic or literary production”(艺术与文学创作),“文艺史”解释为“the history of literature and art”(文学与艺术史)。[14]从不同的工具书可以看出,“文艺”一词的含混导致了文艺学含义的混乱。 在中国出版的重要工具书的解释里,关于文艺的含义实际上是模棱两可的、含混的,甚至有时是矛盾的,这就直接影响到大学教科书对文艺学的解释和定义。可以说,文艺学含义上出现的问题,是“文艺”这个概念出现的问题的继续和发展,是“文艺”概念的含混导致“文艺学”概念的含混。 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无论是日常生活或是学术研究中,大多数情况下文艺与文学肯定是不能等同或互换的概念。如中国古代文学史不能说成中国古代文艺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不能说成中国现代文艺史,外国文学史不能说成外国文艺史,中国文学不能说成中国文艺,外国文学不能说成外国文艺,古代希腊文学不能说成古代希腊文艺,中国先秦文学不能说成中国先秦文艺。托尔斯泰的文学创作不能说成托尔斯泰的文艺创作,某一部作品的文学性质不能说成某一部作品的文艺性质,文艺会演不能说成文学会演,文艺演出不能说成文学演出。这一方面说明“文学”与“文艺”是两个不能等同、不能互换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含义,另一方面又说明了“文艺”在文学理论以及有关文学的讨论中引起的混乱与歧义。 对于目前中国用“文艺”指称文学的现实,尽管对于一些从事文学研究的专家而言,可能不会出现对特定语境中文艺就是指称文学的误读;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文艺”可能就是文学术语中的方言,会给正确理解文学造成困难。在中国文学界,人们往往不是按照学术标准选择文学术语,而是按照自己的偏爱选择“文艺”或“文学”表达文学的概念。“文艺”与“文学”这两个术语往往相互混用,这对于文学研究是不利的。文学术语不统一,无论是在中国学术界还是在国际学术界,都可能导致学术理解的差异,造成学术交流的障碍。目前文学中一些重要学术问题无法厘清,这与学术中的方言不无关系,是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 在中国学术界,有相当多的人是把文艺作为文学艺术理解和使用的。有人认为:“文艺作品作为鉴赏对象,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不仅可以从大处着眼分为四个大的文艺种类(即视觉的造型艺术、听觉的旨乐艺术,诉诸表象的语言艺术和视听觉综合的影视艺术等)。而且在每一文艺种类中,还存在着各有特殊性的具体样式(如造型艺术可分绘画、雕塑、建筑,语言艺术可分为诗歌、戏剧、小说、散文等)。”[15](P11)在皮朝纲主编的《文艺鉴赏学引论》中,文艺很显然指的是文学和艺术两大门类。 何国瑞是中国有影响的文学理论家。在他主编的《社会主义文艺学》一书中,文艺不是单指文学,往往把艺术包括在内。例如,书中讨论文艺的起源说:“人在狩猎和耕种过程中,在男女欲求、生老病死中,或歌舞文身,悚动视听,或刻岩雕石,图形象物,借以激励信心,增强勇气,庆祝胜利,表达情爱,抒发悲欢。这些既是原始人的生命活动——生产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他们始初的文艺活动。”[16](P18)显然,这里所指与文学无关,完全指的是艺术。再如,书中引用了中国汉代的《毛诗序》论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作者指出:“他们的揭示正间接证明了上述真理。没有情绪情感的直接动因,是不会有文艺的产生的。”随后作者对文艺作了诠释:“由此可见,文学艺术的产生,像一切生产一样,是人为了求得与环境矛盾的平衡,作为一种生存和发展的手段而被创造出来的。”[16](P19)从这部著作中可以看出,文艺指的是文学和艺术。 在一些以“文艺”命名的作品集收录的作品里,也并非全是文学作品。例如1990年黄海舟编选的《湖南新时期十年优秀文艺作品选》(曲艺卷),其中收录了评书、快板、顺口溜、山东快书、说唱、弹词、花古演唱、渔鼓、唱词、祁阳小调等文艺作品,但都不是文学作品。其中涉及的音乐、舞蹈、雕塑、电影、绘画、书法等,已经不属于文学的范围了。 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文艺的概念在中国形成并被广泛运用。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在文艺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文艺学体系,文艺学被列为文学下的一个二级学科。但是,我们却一直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文艺学这个学科名称一开始就是建立在我们对文艺的误译、误读与误解基础之上的。也正由于我们对“文艺”这个概念的误译、误读与误解,才导致文艺学学科形成之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在文学界,文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艺学,实际上是一个很容易引起混乱的新词。按照通常的理解,文艺就是指的文学与艺术。然而在理论界,文艺往往又被人狭义地定义为文学,文艺学被定义为关于文学的科学。例如,20世纪50年代翻译出版的毕达可夫的《文艺学引论》一书,给文艺学下的定义是:“研究文学的科学,叫做文艺学。”[17](P1)在波斯彼洛夫主编的《文艺学引论》中,文艺学也被定义为“关于文学的科学”。[18](P1)这两部著作都在当时对中国的所谓文艺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从苏联翻译而来的文艺学著作,其含义并非我们理解的文艺学,而是文学学,或文学。文艺学中的“文艺”一词实际上是对俄文литературоведение(文学)的误译。由于“文艺”的概念在中国已经被接受,因此中国无论是在自我表述上,还是在对国外的文学理论著作或与文学有关的著述的翻译方面,大多采用了“文艺”的译法,并延续至今。在误译的基础上,我们把“文艺”作为“文学”误用,进而导致文艺学同文学不分,引起学术上的混乱。 实际上,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关于“文艺”的定义就存在较大的争论。例如,周毓英在《文艺方法论》一书中说: 一谈到文学和艺术的时候,首先接触着我们的问题,就是文艺是一种什么东西?翻开许多关于文艺的理论的书籍来看,那横躺在我们的面前和我们最先地打招呼的,差不多都是这一个问题。但是,虽然在同一的问题下面,而我们看见对于这问题的处理,则又有各种不同的意见。从表面看上去,这实在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过,作为文艺研究好久好久,从历来到现在文艺上所剧烈地论争着的,也还是这个问题。[19](P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