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必须看到,从根本上说,人的所有认识及活动,最终还是要以“物质一元论”的本体论为基准去考察、关照。如果违反了这样一种认知的底线,主体意识就会无限度地膨胀,人就会变相地成为“上帝”,成为“神”。以这样的底线作为评判的标准,那种将“文学的本体”、“艺术的本体”看做是人在客观的物质世界、社会人生之外所建构的另一个“意义世界”[8],因此“人的生存论”的“意义”、“价值”论问题被发展为“人学本体论”(这与上边提及的“体验本体”、“解释本体”、“作品本体”所犯的哲学、逻辑错误也是一样的,把对任何具体对象的研究都看作了本体论),最终还把“人学本体论”所要探究、考察的“人的存在怎样”及“人如何存在”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都吸收到“文学本体论”之中,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在我们看来,“意义”问题非常重要,但意义问题绝不能看作是一个终极问题。意义,从来都是基于具体、特殊、个别的情境而存在的,不承认这一点,很可能就走向了康德似的“绝对命令”或宗教式的想象性痴妄。意义问题终究还是个“主体”内在世界的建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看做是“目的论”,而“目的论”也并不等同于“本体论”。 还有学者一直追溯、探源到古希腊的“本体论”,古希腊哲学家把“本体”视为一种超验的、永恒而理想性的,甚至是一种完美的、带有典范性的存在(苏格拉底、柏拉图是这一思想的翘楚)。但这种“本体”观,显然是一种带有形而上学诉求的思想、精神实体,固然带有极强烈的人生引领意义,但显而易见地仍然是价值论、目的论范畴。我们既然确定了在唯物辩证法的“物质一元论”为基准的“本体论”内涵,这种超验、永恒的“形而上学”本体论就是非常荒谬的了。以此种“本体论”看待文学,必然会得出类似文学是“世俗的宗教”以及“人生的宗教”的观点,这是对“本体”这一概念之内涵理解错误基础上又错误推导的结果。这种观点,还有一种变体,就是把“文学与艺术之本体”视为“灵魂唤醒”、“审美体验”和“生成活感性”,甚至把文学与艺术的本体性看作是一种“直接标示出艺术所达到的人的本体深度”。进一步,这些学者将人类所谓的终极理想看作一种“乌托邦”,并把这种“乌托邦”作为一种正解,作为人类探求所谓终极意义的标志(这本身在本体论上就与“物质一元本体论”相对立)。人类能够脚踏实地地面对历史与现实的时代,放弃“乌托邦”梦幻的时代,被他们称作是“后乌托邦”时代,而文学、艺术的本体论就有了在“后乌托邦”时代与他们所认为的虚无主义去抗衡的一种独特价值,因而也就具有被无限神秘化、也被夸大了的当代意义[9]315-316。这种观点的错误性及其原因,同样也是用类似“价值论”、“目的论”乃至“实践论”的内容,替换了本该是“物质一元本体性”的文学本体性。 从这个层面上,我们认为,对文学本体论的研究具有的意义主要在于“文学基础理论研究”层面,而对具体的文学作品及其被读者接受的探究来说,还是应该多多从“本质”这个概念入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