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二次叙述是叙述作为符号表意起到相应的社会作用的关键一环:没有二次叙述,叙述作为传达就不能成立。但是,除了作为一个必需的传达环节,二次叙述还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文化表意活动。 首先,二次叙述使符号文本意义播散,使发送者意图无法贯穿始终,解释意义无法确定。这种意义播散,除非是“对应式”与“还原式”,丰富文化表意,文本变成开放式的,意义多元而且催动无限衍义。文本发出者的意图,往往是得到确定解释,这种意图很难实现,因为二次叙述采用的方式实际上无法控制:哪怕对事实性叙述文本,接收者依然可以拒绝对应二次叙述。 意义不确定性,是人类文化中叙述文本的本质方式。社会学家布鲁纳对此有比较清晰的讨论:“有两种认知功能,两种思维方式,为了整理经验,建构现实,说服对方,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论述(arguments)试图说服人相信一个‘真相’,叙述(stories)试图说服人接受一个‘似真’(lifelikeliness)。”[17]布鲁纳的这个区分非常重要,它使叙述文本摆脱了讲述“真相”的不可能的任务,而让叙述发挥其善于说服的长处:讲述人物在变化中的命运,会引发接收者的同情。由此,二次叙述就不纯粹是技术性的,而常是情感性的,由二次叙述造成的意义播散,成就了叙述的本质。 其次,二次叙述是解读多媒介叙述之必须,当文本通过一系列媒介传播时,媒介之间很容易出现“各言其事”而不协调的情况,多媒介符号文本,在信息接收者头脑中要做最后的拼合:此时各种媒介表意不一定对应,接收者不得不对各媒介传送的意义分别进行解释,然后综合起来。例如戏剧说话与表情不一致,歌曲的词与曲调不一致,音乐的曲调与标题不一致,电影的画面与语言不一致,这时候根据哪个媒介的信息决定解释,就成了需要斟酌的事。 在多媒介文本中,经常有一个媒介是在意义上定调,否则当媒介信息之间发生冲突,解释者就会失去综合解读的凭据。此时,何者为意义“定调媒介”,往往是由体裁的文化程式决定的,并不取决于此媒介的“重要性”,而是取决于此媒介传达的文本清晰程度,用麦克卢汉的术语,取决于媒介的“热度”。 此时的二次叙述,就不能纯粹技术性地还原文本,因为文本本身并没有指明媒介之间的意义从属关系。二次叙述必须在若干媒介的不同信息之间重新整理,把某些媒介的信息视为主导性的,其余媒介的信息是辅助性的,或是反衬性的。 再次,二次叙述使叙述成为艺术,成为人性的存在方式。艺术的本质在重读中才能显现。巴尔特说重读是在对抗商业社会的意识形态,“重读不再是消费,而是游戏(这游戏是差异的回返通道)……其欲获得者,非实在的文,乃一复数的文。”[18]游戏阅读,即创作式二次叙述,是让叙述文本取得艺术性的唯一途径。 对叙述文本进行回顾(自己思索,或与人讨论),效果与重读相仿,是文化性二次叙述。电影这样比较难于“重读”的叙述文本,回顾与讨论是观众更经常采用的重读办法。通过重读或回顾进行的二次叙述重复,达到一定程度,就形成了所谓“熟能生爱”;群体性的二次叙述重复,即评论、批评、争辩,赞美,其足够数量的积累能够把某一部作品推上意义无限丰富的“经典”地位。 没有二次叙述,以上列举的各种文本的文化变异,就不可能出现,人类文化就不可能以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样式出现。二次叙述对文化的塑形作用,文化的人二次叙述能力的演变,都应当是叙述研究的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