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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魏晋诗歌中的“比目鱼”意象(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 newdu 参加讨论

    之后,孙作云的《〈诗经〉恋歌发微》从民俗学的角度研究“鱼”意象的隐语内涵。他指出:“因为古代男女在春天聚会、在水边祓禊唱歌,即景生情,因物见志,所以在诗中往往用钓鱼来象征求爱、食鱼来象征娶妻,于是鱼成为一种专门性的隐语。”⑦在探讨《豳风·九罭》一诗中,他进一步指出“鸿”是下水捕鱼的鱼鸟,但是它在诗中却只在路上飞,更显其求偶之意。⑧他还提出:“一种风俗、典礼成为诗歌中专门用于探讨恋爱、结婚的套词,可见这种民俗的广播与源远流长。”⑨足见,无论是在文学批评和民俗研究中,“鱼”意象与恋爱结婚的母题都有密切的关系。
    赵沛霖在《兴的源起:历史沉淀与诗歌艺术》一书中对《诗经》中的意象进行分类,以鸟、鱼、虚拟动物和树木四大类研究意象的生成原因。他指出:“上古诗歌中,用以起兴的物象多种多样,但能充当原始兴象的物象都是那些基源物象,如某些动物、植物和那些具有神话意义的物象。《诗经》中,凡是以鸟类为‘他物’起兴的其‘所咏之词’多为怀念祖先和父母;以鱼类为‘他物’起兴的其‘所咏之词’多为爱情和婚姻。以虚拟动物为‘他物’起兴的其‘所咏之词’多具有原始宗教内涵,需要单独研究。”⑩而他在分析“鱼”意象的发生学原因时指出,由于历史时代、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婚姻中生殖繁衍的目的越来越淡泊,使得“鱼”意象的原生含义逐渐消失,但是这一形象完成了艺术独立形式的演化,其喜庆快乐的爱情内涵得以凸出。(11)
    二、先秦两汉文献中“鱼鸟对举”意象的塑造
    在《诗经》中出现“鱼鸟对举”意象的诗歌还有《小雅·鹤鸣》、《小雅·四月》、《大雅·旱麓》和《大雅·灵台》四篇,其中所涉诗句有: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鱼在于渚,或潜在渊。(《小雅·鹤鸣》)
    匪鹑匪鸢,翰飞戾天。匪鳣匪鲔,潜逃于渊。(《小雅·四月》)
    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岂弟君子,遐不作人?(《大雅·旱麓》)
    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於牣鱼跃。(《大雅·灵台》)
    在《小雅·鹤鸣》、《小雅·四月》和《大雅·旱麓》中,均反映出“鱼潜于渊”的意象。而《中庸》对《大雅·旱麓》的“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一句有所阐释: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之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哉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东汉经学家郑玄对这段内容笺注时指出:“言圣人之德,至于天则鸢飞戾天,至于地则鱼跃于渊,是其明著于天地也。”(12)由此说明圣人深邃的德性的表现形式即是“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以君子之道,来源于夫妇之道,并由此拓展到君臣之道乃至圣人王者之道等意象之中。
    据前人研究所知,“鱼”意象的内在含义与《周易》中的卦象有着紧密的关系。在《周易》卦象爻位的释义中,王者一般属于“九五之尊”,王者居第五爻而处“尊位”,居第六爻而物极必反,君子若仍想保有王者之德,需要幽隐至尊位,王者之德才得以展现。傅道彬认为,对中国文化而言,“《诗》之兴与《易》之象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对原型最古老的理论概括。兴象系统那些富于联系、富于传统的象征物,正是中国最早的文化原型模式”,而“兴象正是依据简洁的形式概括最丰富生动的上古人类文化史”。(13)因此“鱼鸟对举”这一组意象,是先秦文献中用文学艺术手法在政治哲学层面彰显君王之德的一种表达。
    与《中庸》同时期的哲学著作《庄子》中,对“鱼鸟对举”也有多处诠释,如: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庄子·逍遥游》)
    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庄子·齐物论》)
    且汝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庄子·大宗师》)
    故鸟兽不厌高,鱼鳖不厌深。夫全其形生之人,藏其身也,不厌深眇而已矣,且夫二子者,又何足以称扬哉!(《庄子·庚桑楚》)(14)
    《庄子·齐物论》中所言及的“鱼深入”、“鸟高飞”和“鹿决骤”与《大雅·灵台》中的“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於牣鱼跃”均是对鱼、鸟、鹿三者意象同时出现的例证。在《庄子·庚桑楚》中,庄子也指出虽然鸟不厌高,鱼不厌深,但是要保全其身,全而生形,需要君子藏身,鱼、鸟又作为仁义之端,可以见得其思想境界。虽然庄子的思想属于道家崇尚自由无为的思想体系,但无论是《庄子》还是代表儒家思想的《中庸》都表达了“鱼鸟对举”意象在政治思想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哲学意味,只是不同的哲学流派从不同层面彰显出君子之道的不同表现形式。在《庄子·逍遥游》中,庄子认为:“北冥有鱼,其名为鲍。鲍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说明“鱼”与“鸟”可以相互转化,张开巨大翅膀的鹏可谓是鸟的最高层次的表现。而在《吕氏春秋》中发现这种“鱼”、“鸟”相和的转化含义,如《吕氏春秋·遇合篇》:“七曰:凡遇,合也。时不合,必待合而后行。故比翼之鸟死乎木,比目之鱼死乎海。”(15)在《尔雅》中有对比目鱼和比翼鸟的详细解释:
    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南方有比翼鸟焉,不比不飞,其名谓之鹣鹣;西方有比肩兽焉,与邛邛岠虚比,为邛邛岠虚啮甘草,即有难,邛邛岠虚负而走,其名谓之蹷;北方有比肩民焉,迭食而迭望;中有枳首蛇焉。此四方中国之异气也。(16)
    《尔雅》中把“比目鱼”、“比翼鸟”、“比肩兽”和“比肩民”并列为中国四方的最庞大奇异之物,其中比翼鸟与《庄子》中的大鹏相似,也是有着很大翅膀的鸟类。据《吕氏春秋》解释,比目鱼与比翼鸟是相伴而行的、相互结合的,这一点即出自《诗经》以来“鱼鸟对举”意象的共性。《尔雅》中“比目鱼,不比不行,比翼鸟,不比不飞”的含义彰显了“比翼鸟”与“比目鱼”二者对举之中男女双方美好爱情永不分离的基本含义。众所周知,“比目鱼”、“比翼鸟”、“比肩兽”和“比肩民”四者之中,只有比目鱼是真实存在的动物,而其余三者都是古人虚拟的意象,具有深层次的原始图腾崇拜的意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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