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学“立德”与文学功利主义 古老的“三不朽”传统言论与文人操守,在现代文化和现代社会经常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在许多情形下已经成为腐朽观念的代表。但作为传统的价值准则,诉诸文学与文学人,立德、立功、立言还在持续起作用。古老的“为圣贤立言”论虽然早已显得苍白、过时,在事实上的政治文化反思中也常常遭遇被摒弃的命运,然而为自己立言,甚至为民众立言的宽泛意义上的“立言”观,却长期支撑着现当代文学事业的伦理性与时代感。立德之论寄托着任何时代的文学和文学人所难以轻易否定的价值感,只不过关于“德”的内容的阐释有时候会出现差异。文学人对于“道德文章”境界的向往,不仅体现为为人为文的道德观,而且体现为人格与风格意义上的审美观。 相对而言,文学与“立功”联系起来,颇为有些尴尬。文学的功利性只有在强调文学的阶级性和文学为政治服务的情形下才得到有条件的承认和鼓励,有时候甚至能得到声嘶力竭的倡扬和声色俱厉的维护。这种功利观的张扬常常意味着对于艺术审美的反抗,意味着一种革命性的理论主张。显然,在通常情形下,甚至在文学理论常识的范围内,文学功利观不应该得到任何鼓励,文学的正常价值往往以其非功利性彰显其品性、素质与特征。在这样的意义上,文学的功利性往往被理解为对文学的一种误解或是一种不公正的评价。偏激的文艺论者甚至采取鼓吹文学的无用性乃至是文学的副作用性(毒性)从反面排拒文学的功利性观念。在后一方面,波特莱尔和王尔德等俗称唯美主义的文艺家早已完成了他们的绝对化阐述,认为文学应该充满“美而不真”的“谎言”。 然而,这些都是在创作层面、批评层面甚至是文学评价方面展开的对于文学功利观的批判。创作应该是自由的,对于创作提出的任何功利性要求显然有违于文学的基本原理和文学规律的一般原则。糟糕的是,文学功利观往往并不仅仅限于文学作品对于现实生活的有用性的倡导,它还包含着以文学“立德”的陈腐教条。几乎所有的文学功利观其要害都体现在文学的“立德”方面。无论是特别重视文学“教化”传统的“含泪的批评家”之流,还是强调文学的政治性和社会责任感的人们,其文学功利观主要不在于文学在多重意义上的“立功”,而是在伦理教化或政治思想意义上的“立德”。这种以“立德”代替“立功”的思维方式和批评习惯,不仅使“立德”的含义变得越来越狭窄,越来越功利,而且也使文学作为事业可以在多种意义上“立功”的正常功能受到严重的扭曲。 在“立德”意义上对文学功利主义的否定与批判,被反复证明具有理论正当性和历史合理性。不过,如果离开了伦理道德和政治教化的“立德”要求,将文学当作一种“事功”来对待,来经营,其理论的正当性和历史的合理性则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肯定。 (责任编辑:admin) |